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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花亭潺水文化园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持有其全部债权(降价)转让
安徽 安庆 太湖县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2-04 23: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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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安徽花亭潺水文化园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持有其全部债权(降价)转让
项目法人: 安徽新时代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址: 安徽省
立项批文名称: 项目审批单位: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部门: 省级财政部门监管 代理机构:
交易平台: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建立时间: 2024-02-04 14:34:05.0
公告正文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安徽花亭潺水文化园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太湖县晋熙镇晋陈公路与外环北路交叉口东北角
    法定代表人 程娟
    所在地区 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
    成立日期 2018-07-17
    注册资本(万元) 7518.265146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40825MA2RWRPY0P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水文化博览展示、水主题工业旅游及相关旅游产品开发经营;饮用水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酒批发、零售;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安徽新时代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100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97.82314 -454.302883 -454.302883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1859.520382 1798.173798 61.346584
    审计机构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10-31财务报表
    报表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0 -175.242953 -209.617953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5111.723 2741.729223 2369.993777
    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2、本次转让标的为安徽花亭潺水文化园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持有其全部债权,标的挂牌价格总金额为3985.492011万元;其中,股权转让挂牌价格为2300万元,债权转让挂牌价格为1685.492011万元,若本项目成交价格较挂牌价格产生溢价,则该溢价全部为股权转让价格的溢价。3、截止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债权本息合计1685.492011万元。受让方应在交割日(标的企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代标的企业向转让方偿还上述债务所涉及的利息。利息计算起止日:自2023年4月1日至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详见附件)约定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之日止。计息本金及计息标准为:上述债务中84.15万元计息期利率按照4%/年执行;805.3461万元计息期利率按照4.35%/年执行。4、受让方应在交割日起6个月内,代标的企业向转让方偿还自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至交割日期间,转让方向标的企业提供的新增借款及利息,借款本金按实际提供金额偿还,利息计算起止日:自标的企业收到新增借款日至受让方代标的企业向转让方清偿之日止,计息期利率按照4.35%/年执行。5、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企业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且充分知晓《太湖县人民政府与太湖县文博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水文化博览园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协议编号:2017005]、《关于太湖县文博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安徽新时代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水文化博览园项目的补充协议》[协议编号:2017005-1]及《产权交易合同》内容。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6、《安徽新时代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安徽花亭潺水文化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皖昂和评报字[2023]1007号)中披露: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水文化博览园项目仍在约束期内,太湖县人民政府未进行验收。审定后的水文化博览园奖补资金递延收益余额为9375000.00元,对应递延所得税资产为2343750.00元。评估基准日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资产按审计审定的账面值列示。7、受让方承诺在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按照《太湖县人民政府与太湖县文博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水文化博览园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协议编号:2017005]及《关于太湖县文博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安徽新时代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水文化博览园项目的补充协议》[协议编号:2017005-1]中关于转让方的相关义务,完成太湖县政府的考核指标。若受让方未完成该投资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全部义务,太湖县政府要求退还奖励金及利息时,受让方应及时向转让方退还,在转让方向太湖县政府退还1500万元之日起7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退还9375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9375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自股权交割日至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完9375000元止)。8、受让方承诺在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继续使用“潺水”品牌。如因未继续使用,造成太湖县政府向甲方追究相关责任的,由乙方负责处理相关事宜并承担一切责任。9、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后涉及2宗诉讼事项,涉诉标的额合计约24万元。10、标的企业相关情况详见《安徽新时代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安徽花亭潺水文化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皖昂和评报字[2023]1007号)、《安徽花亭潺水文化园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计报告》(皖安财审[2023]第141号)、《关于安徽新时代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安徽花亭潺水文化园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全部债权进行转让的法律意见书》(2023徽商法意83号)等相关备查文件。

  •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合肥昂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或备案 备案
    核准(备案)机构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或备案日期 2023-11-01
    评估基准日 2023-03-31
    资产总计/账面价值(万元) 5312.83
    资产总计/评估价值(万元) 5345.17
    负债总计/账面价值(万元) 2799.59
    负债总计/评估价值(万元) 2799.59
    净资产/账面价值(万元) 2513.24
    净资产/评估价值(万元) 2545.5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2545.58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安徽新时代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法定代表人 程娟
    成立日期 2016-10-14
    注册资本(万元) 12500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文化艺术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40825MA2N16LH6R
    经营规模 中型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财政部门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安徽省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主管部门名称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文件
    批准日期 2023-05-18
    批准文件及文号 中共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985.492011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项目一经公告即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登记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行为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受让方须自行判断和承担转让标的的瑕疵和风险,受让方在受让转让标的后,对转让标的所涉债权及资产均按现状移交,受让方自愿接受全部现状、瑕疵和风险,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不因此影响成交价格,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转让方转嫁风险。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登记即视为已自行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其已符合本次产权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参与本次产权转让项目。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或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确认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意向受让方最终是否获得本项目的受让资格应以相关监管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为准。如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产权交易未能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对转让标的进行再次信息发布。3、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递交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意向受让方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产权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的,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4、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竞价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受让方须全额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1)产权受让申请书;(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银行资信证明,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有权部门同意受让的批准文件(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及资金能力证明;(4)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资料。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5、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依法享有或承担。6、除公告“其他披露内容”第3条所述债权、债务外,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7、标的企业的财务凭证及票据按交接时现状移交,受让方不得以任何事(理)由要求转让方提供、补充任何凭证、票据,亦不得就此向转让方提出其他任何主张,转让方亦会对标的企业现有的凭证及票据履行善良保管义务。8、标的企业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前已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标的企业须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继续履行,标的企业及受让方不得在上述合同、协议后续履行过程中造成对转让方及合同相关方的损失或重大安全事件。9、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的一切既存的合同、协议、财务账簿、凭证等资料、政府批文、行政许可、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文件、证照交付给受让方。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标的企业将不得再使用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前标的企业的公章、合同章、财务章、法人章等印章,标的企业原印章由转、受让双方共同封存于密码箱,若需启用则由转、受让双方共同启封。在确定有关本次股权转让所有交割事宜完成后由转让方将标的企业原印章注销。10、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1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7518.265146万元,转让方实缴4780.405821万元,未缴2737.859325万元,未缴部分由受让方承担。1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将全部转让价款及保证金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提出异议。13、本项目转让方应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的所有产权交易费用由受让方一并承担。1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1135
    保证金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协议成交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高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62871622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产权交易合同.doc
  • 附件: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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