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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苏滁高新区国际商务中心保安、保洁物业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新苏滁高新区国际商务中心保安、保洁物业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问题一:*、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 自****年* 月*日以来物业管理工作中, 被市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表彰的得*分,被省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表彰的得*分,最高得*分 *、自****年*月*日以来(以证书或者证 明文件的颁发时间为准),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树立示范、优秀、先进、文明等荣誉称号的, 市级的得*分, 省级及以上的得*分,最高得*分。
依据和理由:要求被省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表彰的得 * 分过于苛刻,存在严重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改为:*、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自****年*月*日以来物业管理工作中,被市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表彰的得*分,最高得*分; *、自****年*月*日以来(以证书或者证明文件的颁发时间为准),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树立示范、优秀、先进、文明等荣誉称号的,市级的得*分,最高得 * 分。
回复一:本条修改为:*、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自****年*月*日以来物业管理工作中,被县(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表彰的得*分,被市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得*分;
*、自****年*月*日以来(以证书或者证明文件的颁发时间为准),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树立示范、优秀、先进、文明等荣誉称号的,县(市、区)的得*分,市级及以上的得*分。
注:荣誉不累计不重复计分,以单个荣誉最高分计算。
问题二:一、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页资信标评审细则中的荣誉要求提出疑问:(*)内容或条款:*、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自****年*月*日以来物业管理工作中,被市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表彰的得*分,被省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表彰的得*分,最高得*分; *、自****年*月*日以来(以证书或者证明文件的颁发时间为准),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树立示范、优秀、先进、文明等荣誉称号的,市级的得*分,省级及以上的得*分,最高得*分。 注:荣誉不累计不重复计分,以单个荣誉最高分计算。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本项目为面向全国公开招标,要保证评审条件不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自****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号)取消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核定后,物业服务行业已成为一个开放化的服务行业,且****年后国家住建部以及大部分地区省住建厅等政府部门很少组织对物业公司或项目进行示范、优秀、先进、文明类荣誉称号的评定了。本次招标文件对荣誉的获得时间和特定行政区域都有明确的倾向性限制要求,对于****年前获得过国家级或省级示范、优秀、先进、文明等荣誉称号物业企业具有排他性,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依据和理由: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号,以下简称“**号文”)。**号文要求清理的妨碍公平竞争十种情形中,明确包含了“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号文的发布,再次强调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重要性,为社会企业发展创造了更加优良、更加宽松的条件。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指导性文件综合来看,如果将业绩服务内容作为门槛评审因素,一定程度上具有排他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将荣誉项“*、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自****年*月*日以来物业管理工作中,被市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表彰的得*分,被省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表彰的得*分,最高得*分;*、自****年*月*日以来(以证书或者证明文件的颁发时间为准),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树立示范、优秀、先进、文明等荣誉称号的,市级的得*分,省级及以上的得*分,最高得*分。”修改为“*、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被市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表彰的得*分,被省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表彰的得*分,最高得*分;*、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树立示范、优秀、先进、文明等荣誉称号的,市级的得*分,省级及以上的得*分,最高得*分。”
回复二:详见回复一。
问题三:*、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自 **** 年 * 月 * 日以来物业管理工作中,被市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表彰的得*分,被省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表彰的得*分,最高得*分;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证书或者证明文件的颁发时间为准) ,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树立示范、优秀、先进、文明等荣誉称号的,市级的得 * 分,省级及以上的得 * 分,最高得 * 分。
自《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 号)取消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核定后,为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大向市场、社会和基层简政放权力度,实行重心下移,各个省下放物业管理权限给物业行业协会。因而 **** 年后住建部和各地省住建厅很少再有对物业企业或物业项目颁发国家级和省级物业类荣誉,这对在 **** 年以前获得过此类荣誉的物业企业明显具有排他性。上述的招标信息条件,投标人以招标法第十八条当中明文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资信标评审细则中的荣誉要求,此项设置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被市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表彰的得 * 分,被省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表彰的得 * 分,最高得 * 分;*、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树立示范、优秀、先进、文明等荣誉称号的,市级的得*分,省级及以上的得*分,最高得*分。
回复三:详见回复一。
澄清一: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区常州路与双城路交叉口东南侧双城路停车场(综合楼三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滁州市南谯区花园东路***号三楼西***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慧、周工
电 话:***********、***********、***********
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秒
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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