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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2080号)大庆润滑油公司50台报废罐车转让项目
黑龙江 大庆
其他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6 12: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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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挂牌披露信息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年第****号)登录后查看**台报废罐车转让项目
项目经济行业分类:
资产类别(实物): 转让方名称: 登录后查看
转让方类别: 法人 转让方角色: 出让人
价格单位: 万元
转让方代码: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拍卖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网站挂牌信息的链接: 登录后查看
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登录后查看)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产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网络竞价须知》执行,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含补充协议及附件),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知悉并同意大连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签订的《资产交接单》后根据转让方要求择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知悉并同意作为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在*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物核查验收,并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单》签订。签订后即视为受让方认同转让标的,可以开始交接。在《资产交接单》双方签字之日次日起**个工作日内自行将标的物拆运出厂。如发生逾期情形,转让方有权按照每逾期一天将从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人民币*%作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转让方有权追究其经济补偿。 (*) 知悉并同意受让方须具有拆解铁路罐车的施工能力,须充分预估到转让标的拆卸环境、拆卸难度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转让成交后需取得环保部门审批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方可处置,并自行与相关铁路部门协调沟通,施工期间,办理铁路罐车交割所需的文件、清洗罐体、占线费、调度拉运以及动火作业、产生的垃圾清运及处理等相关事宜及产生各项费用,一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转让方概不负责联系沟通,必要时予以配合出相关证明。受让方及其拉运人员应遵守铁路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私自进入非转让标的区域,不得私自动用任何非转让标的。(*)知悉并同意作为受让方必须为本项目编制拆除方案和***作业计划书,并由转让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始拆除。其中属于特种设备的,受让方必须按照国家特种设备管理规定,对转让标的相应设备进行现场破坏性处理,消除其使用功能,确保不可二次使用。若因受让方强行维持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进场施工作业前必须为现场所有人员购买保险,按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拆除施工。拆运过程中,受让方要严格遵守润滑油公司、登录后查看及属地单位安全环保及出入厂方面的规定,如有违反,视情况在保证金内相应扣除。(*) 知悉并同意受让方在交接期间,应自行做好防火、防水、人身等安全防护措施,若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均由其自行承担责任,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受让方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全额赔偿损失。(*)拆除废渣及建筑垃圾须全部清运出施工现场,并按相关规定排放,场地平整至地面±*,所需费用和相关审批手续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要按照转让方确定的转让标的和相关规定进行拆运,如果出现超范围拆运或因拆迁原因给转让方或其他单位造成损失,转让方有权对受让方要求赔偿损失直至取消其拆运资格,并保留对受让方进一步追索的权利。转让标的拉运出厂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事故等由受让方负责。(**)承诺对标的涉及的各项物资的后续处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出现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事故。拆运过程中发生对周边环境的噪声、粉尘等污染,转让方视污染及对环境损害程度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由此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须全额赔偿。因环境污染造成周边居民上访的,受让方应及时安抚处置,否则转让方将视情况轻重进行追偿。如因后续处理工作不当发生相关责任,与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无关。(**) 知悉并同意须持双方签订的《资产交接单》和转让方在受让方全部交接和施工完毕后盖章的《项目验收单》前来大连产权交易所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本次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本项目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挂牌公告信息之内容及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 的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重新挂牌。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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