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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转运监护仪采购项目综合评比公告
宁夏 银川 兴庆区
采购公告
12.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1-09 18:26:22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登录后查看受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转运监护仪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转运监护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晓萍、石嘉玉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田丽/****-*******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晓萍、石嘉玉/****-*******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阅海中央商务区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转运监护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方式:综合评比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是否进口 分包要求
* 转运监护仪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登录后查看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或本地区总代理商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所投国产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许可证;

*.*投标产品为一、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表,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信用信息: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三、获取综合评比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后查看

方式:邮箱线上报名:请于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特定资格要求”内容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按顺序以***版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登录后查看**.***)报名(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代理机构确认后将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获取采购评比文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售价:*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上午**:**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号金玉广场*座*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六、发布媒介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官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核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号)文件规定费率下浮**%收取。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银川市阅海中央商务区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层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田丽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马晓萍、石嘉玉

    电话:****-*******

    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年**月**日

    二、开标时间:****年**月**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核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号)文件规定费率下浮**%收取。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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