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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千信能源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
重庆 长寿区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6-08 19: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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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让标的名称 重庆千信能源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202006000887 (监测编号:G32020CQ1000018) 转让底价 83662.36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0-06-09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0-07-07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市辖区>长寿区 标的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贵所《产权交易项目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所对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
    6、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产权转让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产权转让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www.cquae.com/News2017?id=204,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产权转让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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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重庆千信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重庆市>市辖区>长寿区
    法定代表人 赵仕清
    成立时间 2009-04-14
    注册资本 52569.493814万元 人民币
    实收资本 52569.493814万元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568624093X0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经营范围 工业余热、余气发电电力、热力生产及销售;太阳能、风能、水能、天然气、瓦斯、分布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环境污染治理;节能环保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及技术服务;电力电子产品、机电设备销售及技术服务;水处理剂、水性涂料、润滑油、切削液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销售:仪器仪表、电线电缆、普通机械设备及零部件、五金交电、水暖器材、冶金材料、冶金炉料、有色金属、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矿产品、焦炭、建材、钢材、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铁及水渣、钢渣、废钢;电能质量检测、优化及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96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 是否已按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是 其他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1 重庆千信集团有限公司 100% -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3541.03万元 19234.45万元 16476.39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13284.28万元 199005.93万元 14278.35万元
    审计机构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0-03-31 11331.1万元 4548.48万元 4006.15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14089.3万元 195806.86万元 18282.44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0-04-30
    评估基准日 2019-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141258.77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100901.22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40357.55万元 92855.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2855.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近期财务报表数据系2020年1-3月累计值。
    2.千信集团、千信能源、千信新能源将进行资产重组,包括千信集团收购重庆千信新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千信能源将重庆钢铁427195760.00股股票全部转让给千信集团,将华夏银行借款31350.00万元债务全部转让给千信集团,对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专项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均基于上述前提进行编制。本次转让范围为重组后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不包括上述股票及借款。其中,千信新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已完成,已办理工商变更;2019年9月5日,千信能源已召开股东会,决议利润分配事宜。
    3.据评估报告记载:(1)截至评估基准日,千信能源纳入评估范围的6项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证,千信能源根据测绘资料对其建筑面积进行了申报。(2)纳入评估范围的26项专利权其专利证书证载权利人仍为重庆中节能三峰能源有限公司中节能工业节能有限公司,尚未进行公司名称变更;同时,对于上述双方共有的专利权,因未能收集到该专利相关技术在除千信能源以外的使用情况,故本次评估仅以上述专利在千信能源生产经营中产生的超额收益计算专利权评估值,未考虑共有产权对评估结论的影响。(3)2020年3月1日,千信能源与重庆钢铁重新签订了《关于的补充协议(2020年)》(协议约定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在双方未达成新协议之前,该协议始终有效),协议中重新约定了电力加工费价格。本次评估2020年及以后年度的电力加工费价格按照新签订的协议为准。(4)根据备考审计报告显示,千信能源在2019年1-6月出现巨额投资亏损,系模拟处置千信能源持有的全部重庆钢铁股票形成。鉴于上述亏损为非经常性损益,本次评估仅考虑了模拟处置股票亏损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5)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期后事项如下:①2019年7月4日,千信能源向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0000.00万元人民币,千信能源以5#燃机燃机发电机及7#燃机燃机发电机等固定资产提供抵押担保。②2019年9月27日,千信能源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借款50000.00万元人民币,千信能源以GE燃气轮机发电机组、3#燃机燃气气轮机、3#燃机热部件、220吨锅炉等(除3.17亿元的5#燃机燃气发电机及7#燃机燃气发电机以外的承租人名下的其余全部生产设备)固定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4.千信能源系“重庆钢铁实施节能减排环保搬迁工程”配套建设的自备电厂,使用燃料全部来源于重庆钢铁的高炉、转炉煤气,所生产的电力全部供应重庆钢铁。
    5.备查资料:2020年3月财务报表、年度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职工安置方案。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83662.36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转让方与信达租赁等4家金融机构(建设银行长寿支行中信银行重庆分行、鈊渝租赁、信达租赁)签订了共计15.4亿元的担保合同,为千信能源对上述4家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股权交割后,受让方须向上述4家金融机构提供其认可的担保以置换转让方的担保。
    2.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18500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4.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7.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8.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850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重庆千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齐心大道20号
    法定代表人 段彩均
    注册资本 425553.48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批发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5MA5U8UJC86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直辖市)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重交所网站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交所集团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陆盼盼 联系电话 023-63624740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受托机构联系人 受托机构联系电话
    备注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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