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凤城市人民法院关于王作铭与刘景春、王丽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凤城市人民法院关于王作铭与刘景春、王丽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辽宁 丹东 凤城市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0 16:08:02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5月1310时起至2024年5月14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按现状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657)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刘景春,王丽杰所有的位于凤城市凤凰城区凤华街116-2号兴科香苑小区2#3单元808室住宅一处。

起拍价:291686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本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或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发改财金[2018]370号文件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与房屋网络司法拍卖:

1、各级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

2、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与本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人民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须经本院确认,且最迟应于竞拍程序开始五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对本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七、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程序开始五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竞买人在线支付保证金的,系统将冻结该笔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617时止(咨询时间9:00-11: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请勿在午休时间和节假日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17741509177)

九、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十、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一、拍卖余款在2024年5月20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逾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户名:凤城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凤城市支行,账号:6232630500101425452,行号:104226118545)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三、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卖标的权属变更手续。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采暖、车辆违章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有关税费、欠费、违章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税务、车辆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部门了解。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人民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7741509177

法院监督电话:0415-2277675/凤城市人民法院监察室

网拍负责人电话:17741509177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凤城市人民法院

凤城市人民法院

0二四年四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地区推荐信息 更多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