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变更答疑 >2018年芗城区农村公路养护生态示范路工程修改通知
2018年芗城区农村公路养护生态示范路工程修改通知
漳州
变更答疑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8-09-05 16:14:50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2018年芗城区农村公路养护生态示范路工程修改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及项目业主由“漳州市芗城区交通运输局”更改为“漳州市芗城区交通建设开发公司”。

(2)招标公告第7.3点“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的方式”原:“采用转账或电汇、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电子保函”现修改为“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3)投标保证金采用转帐或电汇的,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养路户+2018年芗城示范路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清楚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1点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原:“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个”现修改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1个”。

(5)本项目不采用在线开标,招标人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设置开标会场,投标人到场现场解密开标,并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等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9月21日15时30分,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请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签到需提供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复印件、保证金回执单复印件(原件核对,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的,原件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或漳州市工程项目中心《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否则代理有权拒绝接收。

(6)根据漳州市人民检查院《关于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函》通知,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但要求投标人在参加本招标项目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原“2018年9月14日 08:30:00”更改为“2018年9月21日 15:30:00”,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由原“2018年9月13日 16:00:00”更改为“2018年9月20日 17:00:00”。

注: ①因系统后台生成的招标正文是固化格式,遇招标正文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通知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④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交通建设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8年9月5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地区推荐信息 更多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