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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海口市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7间铺面及琼北车管所院内3号铺面分别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202312HN1188 | 挂牌价格(万元) | ¥见正文 |
首次登载报刊 | 点击次数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2-05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12-18 |
标的所在地区 | 海南省-海口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租赁经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保证金(万元) | 见正文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7间铺面及琼北车管所院内3号铺面分别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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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QY202312HN1188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12月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2月18日 |
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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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
海口市蓝天路32号、府城镇林村道牙坡(琼北车管所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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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评估价/月租金 (元) |
挂牌底价/月租金(元) |
竞租保证金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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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2号铺面 |
1 |
62.73 |
10664 |
10790 |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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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3号铺面 |
1 |
63.12 |
10730 |
10857 |
18000 |
||
3 |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4号铺面 |
1 |
42.74 |
7266 |
7351 |
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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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5号铺面 |
1 |
42.74 |
7266 |
7351 |
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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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6号铺面 |
1 |
63.12 |
10730 |
10857 |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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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7号铺面 |
1 |
63.51 |
10797 |
10924 |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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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8号铺面 |
1 |
43.38 |
7375 |
7461 |
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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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琼北车管所院内 3号铺面 |
1 |
22.68 |
1701 |
1814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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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
5年 |
租金递增方式 |
第二年起, 租金每年递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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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支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承租押金(元) |
租赁期最后一年租金标准的3个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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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标的7没有优先承租权,其余标的均有优先承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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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现状 |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7间铺面位于海口市蓝天路32号,所在楼建成于2002年。 7间铺面简单装修,外立面贴白色条形砖,装玻璃门、铝合金窗,室内地面贴瓷砖,墙面刷白色涂料,分别配置独立卫生间。琼北车管所内3号铺面位于琼山区林村路10号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琼北车管所内,所在建筑为1层建筑,约建成于2012年。铺面简单装修,内外墙刷涂料,装铝合金门窗,贴瓷砖,配独立卫生间。 铺面均位于海口市繁华区域,周边商业繁华,人流量大,学校、银行、商场等配套设施齐全,公共配套设施完备。标的详情见资产评估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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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用途 |
办公或商业经营。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在铺面内经营带污染的行业(如餐饮、修理、加工、门诊、歌舞、美容、音响销售、化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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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 项说明 |
1、蓝天路2号至8号铺面门脸均临蓝天路,位于琼北车管所院内3号铺面门脸不临街。 2、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2号到7号间铺面及海口市府城镇林村道牙坡(琼北车管所院内)3号铺面目前租期已满,处于不定期租赁中。铺面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清场时间为15日。 3、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8号铺面目前为空置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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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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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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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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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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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南通安实业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4600002012742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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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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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 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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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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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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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确认为新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新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7个工作日内未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租金和承租押金由承租方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3、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等各项费用,由新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应维持铺面现状,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招租方给予新承租方3个月免租金装修期,该3个月包含在租赁期内。原承租方如果继续承租不享有装修期。 5、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的铺面转租、或者变相转租给第三人。 6、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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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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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公告要求及合同约定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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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1、房产按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招租方会提前半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承租房屋,招租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招租方必须负责退还承租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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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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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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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海口市蓝天路32号、府城镇林村道牙坡(琼北车管所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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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12月18日17: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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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3年12月18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竞租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优先承租权人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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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5年总租金的2.5%,由新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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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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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元)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 2号铺面 |
2023年12月5日9:00 |
2023年12月19日9:00 |
100 |
120秒 |
2 |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 3号铺面 |
2023年12月5日9:00 |
2023年12月19日9:15 |
100 |
120秒 |
3 |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 4号铺面 |
2023年12月5日9:00 |
2023年12月19日9:30 |
50 |
120秒 |
4 |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 5号铺面 |
2023年12月5日9:00 |
2023年12月19日9:45 |
50 |
120秒 |
5 |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 6号铺面 |
2023年12月5日9:00 |
2023年12月19日10:00 |
100 |
120秒 |
6 |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 7号铺面 |
2023年12月5日9:00 |
2023年12月19日10:15 |
100 |
120秒 |
7 |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 8号铺面 |
2023年12月5日9:00 |
2023年12月19日10:30 |
50 |
120秒 |
8 |
琼北车管所院内 3号铺面 |
2023年12月5日9:00 |
2023年12月19日10:45 |
20 |
120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黄女士 66558034 陈女士 65237542 技术支持:刘先生 66558002 |
||||
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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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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