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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将于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户名: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轻型栏板货车一辆(车辆识别号:*****************)。初次登记日期:****年**月**日,行车里程未知,是否营运:非营运,车辆型号:**********,车辆颜色:黑,发动机号:*********,机动车状态:逾期未检验,注销。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竞买人出价未达到到保留价不成交。
起拍价:****元,增价幅度:***元。
保证金:***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竞买人于****年**月**日**:**至**:**前往涉案车辆扣押停车场看样(位置位于莆田市荔城区木兰溪大桥南***米桥底下附近)。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上述车辆逾期未检验,注销状态,本院已发函车管所,协助恢复上述车辆登记状态,具体情况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车辆恢复情况、过户手续等,拍卖人不做任何关于过户登记的承诺。
*、上述车辆拍卖成交后,待可恢复上述车辆登记状态时,买受人需自行出资维修上述车辆(上述车辆车体骨架无明显变形,轮胎腐蚀严重,车辆内未发现电瓶和内饰座椅,内饰部分破损等相关因素),自行向车辆管理所重新申请年检等相关事宜。
*、上述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时间较久,相关停车费用需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年**月**日**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账号:********************-******)。
八、买受人应在****年**月**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文献东路****号二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用于办理过户手续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物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
九、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法院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违章处罚、停车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竞买人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
承办人:唐法官
咨询时间:工作日时间上午:*:**-**:**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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