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155]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5、6、8楼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155]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5、6、8楼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西安 莲湖区
招标公告
371.871215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28 18:53:41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项目概况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5、6、8楼修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4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2024-013

项目名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5、6、8楼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18712.15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4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5、6、8楼修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5、6、8楼修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磋商的,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省外企业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提供网上截图)。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2024年05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注意事项:

(1)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2)竞争性磋商会议过程以全流程线上形式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提出二次或多次报价的需求,供应商通过线上系统进行文字交流及报价,如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进行视频或其他形式交流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实施。

(七)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采购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注: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1个)贰份(包含word及PDF格式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纸质响应文件建议A4纸双面打印,正、副本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并加盖公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155]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柴家什字88号

联系方式:029-876192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云鼎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8层C室

联系方式:13759999744、138928887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德隆

电话:13759999744、13892888735

陕西云鼎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4月28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