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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响导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肥东县****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响导乡)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肥东县****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响导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干汊河镇新街街道舒晓路北侧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仟叁佰壹拾伍万捌仟壹佰叁拾伍元伍角贰分(¥********.**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施工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肥东县响导乡人民政府
地址:肥东县响导乡
联系人:范学虎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肥东县店埠镇得心路与四顶山路交口东南角双创中心大厦**楼
项目负责人:茹康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登录后查看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肥东县店埠镇得心路与四顶山路交口东南角双创中心大厦,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善勇,联系电话:****-********【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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