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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兴县夹浦镇滨湖村小额零星工程施工[抽签法]
浙江 湖州 长兴县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03-04 12: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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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兴县夹浦镇滨湖村小额零星工程发包公告

2021年长兴县夹浦镇滨湖村小额零星工程经主管部门同意建设,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夹浦镇滨湖村。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夹浦镇滨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夹浦镇滨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发包范围:

1.1 本工程为2021年长兴县夹浦镇滨湖村小额零星工程,工程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夹浦镇滨湖村。主要工作内容为长兴县夹浦镇滨湖村辖区范围内文化墙及墙面修补、道路修复、停车场建设、雨水管道建设、园林绿化补种等小额零星工程。

1.2本工程采用计价模式乘于优惠后的费率随机抽签方式发包;

1.3本工程优惠后费率为90%,以本工程优惠后费率90%乘于结算价的结算方式签订合同计划合同期为中标之日起一年或者工程结算额到达(包括)100万元止(两者以先到者为准)。质量要求质量符合现行验收合格标准;保修期按不同项目内容根据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分别确定,并符合国家现行规定,不同项目质保期至少为1年。

二、承包人条件、要求:

2.1承包人必须为《长兴县小额建设工程项目优秀承包商名录库》库内企业(市政专业),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2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

2.3承包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抽签。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2.4已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年度保证金的。

2.5在抽签时间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公开交易活动。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发包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抽签时间截止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符合湖公管办【2019】5号文件或湖政办发〔2019〕15号文件规定的情形且属于长公管办发〔2020〕2 号文件规定进乡镇(街道、园区)交易平台交易的工程不属于在建工程)。

2.6本次发包接受联合体承包申请,联合体承包申请单位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承包申请单位开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三、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发包抽签的《长兴县小额建设工程项目优秀承包商名录库》库内企业于抽签开始时间前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小额项目)下载相关交易资料进行报名。

四、抽签方式、时间和地点

4.1抽签方式:由监督人员对抽签设备及号码球进行检查,确定无异议后,按抽签当日签到的顺序,由每个承包人代表公开抽取代表该承包人的号码球,经签名确认后当场公布;承包人代表抽取的号码球全部收回后,由发包人代表在其中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号码球与之相同的承包人即为签约承包人,并由发包人、签约承包人及监督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成交结果。本次成交结果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告知所有参加抽签的承包人。

4.2抽签开始时间:202131114:30时

4.3抽签地点:长兴县夹浦镇招投标中心(长兴县夹浦镇政府新食堂二楼会议室)

五、交易保证金:为发包价的2%,承包人已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足额交纳人民币20 万元年度保证金的,本项目无需单独缴纳。

六、履约保证金:发包价的5%,由签约承包人在签订书面合同前提交至发包人账户。

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县有关文件执行,由签约承包人在签订书面合同前提交至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

八、其他

项目合同条款、承包申请函(格式)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小额项目)自行下载查看。

九、联系方式

9.1发包人:长兴县夹浦镇滨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杨工 电话:13819214380

9.2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72-6653358

202134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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