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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128318031502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开发区自来水厂项目 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重新审批开发区自来水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投[2022]1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建泰兴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开发区自来水厂项目的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如泰运河北岸,规划向阳路北侧,振泰路及银沙路之间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87791平方米,设计总规模为30万m3/d,包括(1)净水厂工程:新建配水井、沉清叠合池、提升泵房及臭氧接触池、炭砂双侧组合滤池等净水处理构筑物,排泥池、浓缩池、污泥平衡池、脱水机房等污泥处理构筑物;配套建设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13660m2,包括二级泵房及吸水井、组合滤池、综合楼、中控化验楼、机修及仓库、臭氧发生间及鼓风机房、综合加药间、脱水机房、门卫室、东门卫等。(2)配套新建清水输水管线总长40.67公里。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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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预付合同价的10%,(1)提交完整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图审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拿到备案表后支付合同价的40%;工程财务决算出具审计报告后结清余款。 (2)提交完整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资料并图审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30%;提交施工图预算并通过政府审核后支付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拿到备案表支付合同价的20%;工程财务决算出具审计报告后结清余款。设计人应在发包人每次付款前开具正式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甲级]或者[给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人员。 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设计和勘察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除项目负责人外,以下各专业须拟派 1 名专业负责人,拟派的各专业负责人要求如下(各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1)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2)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 (5)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6)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 投标人为拟派设计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2 年 2 月- 2022 年 4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5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 为准。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6、3.7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8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 4月 11日0 时 0分至 2022年 4月 18日0 时 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5月 12日9 时 30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建泰兴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济川街道向阳路118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姚月 电 话:17849975414 代理机构:江苏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文昌东路29号(永信大厦四楼)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茅莘 电 话:0523-87766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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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212831803150201-BA-001)开发区自来水厂项目的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正文.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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