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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江苏省天丰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江苏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举办本次小麦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4年4月18日 10:45
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江苏市场”进入“江苏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双向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以销竞采)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和销售。以销竞采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采购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采购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销售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采购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上述规定的一次交易分两个专场(采购专场和销售专场)进行,竞价方先进入采购专场对采购标的进行竞价,采购标的中标方获得销售专场参与资格,必须再进入销售专场对相应的销售标的进行应价成交。竞价方只有同时成交采购标的和对应销售标的,才能视为标的竞价成功,否则竞价结果无效,同时若竞价方成交采购标的后,不履约应价对应销售标的义务,视为故意扰乱交易秩序,将依据交易规则,直接判定竞价方违约。
(一)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小麦购销合作的权利(详细合同模板竞购人竞购前联系委托人获得)。
1.销售轮出粮食
1.1 品种:2022年产小麦
1.2 数量:7640吨,共3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1.3 质量:以委托方质量公告中库点实际的质量为准,买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看样时间联系委托方商议决定。未看样参与交易的视同认可标的质量,参与交易视同对委托销售粮食的各类质量指标充分认可,自觉履行成交后各项义务,不得以质量问题为由进行商务申诉。
1.4 出库价格:固定出库价,委托方库内车(船)板价2950元/吨。
1.5 轮出时间:具体以取得储备粮轮出批复时间为准,中标方自中标之日起一个月内出库完毕。
1.6 交收地点:江苏省粮食集团南京粮食收储有限公司3#、4#仓;苏粮集团盱眙粮食收储有限公司10#仓
2.采购轮入粮食
2.1品种:2024年产新小麦
2.2 数量:7640吨
2.3 质量要求:入库粮食须是2024年度产小麦,符合国标三等及以上标准。严禁掺混陈粮,违者没收全部保证金,并移交粮食和市场执法部门处理。具体要求:①容重≥750g/L;②水分≦13.0%,水分>13.0%的拒收;③杂质≤1%,杂质超标需整理除杂达到国家标准后计量入库,筛下物随车带回,杂质>2.0%的拒收;④不完善粒≤8%;⑤呕吐毒素<1000μg/Kg;⑥色泽、气味:正常;⑦玉米赤霉烯酮<60μg/Kg;⑧无霉变粒;无生芽粒;无虫粮;无陈粮互混;无黑穗病;其他质量指标及食品卫生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水杂升扣量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不符合质量指标的采购委托方有权拒收。
2.4 入库价格: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交易底价为仓库车(船)板价2850元/吨,实际轮入价格为本次竞价产生。
2.5 轮入时间:2024年8月20日前。
2.6 入库方式:由中标方组织供货。
2.7 交收地点:江苏省粮食集团南京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苏粮集团盱眙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以本次交易清单为准)
三、参与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地方粮食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销售活动。委托销售单位和受委托单位不得作为或委托其他单位作为竞买人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本专场为公开交易专场,竞购方交易前需了解并同意委托方线下《购销合作协议》(提前联系委托方获得)内容后,协商好相关事项,参与交易视同认可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内容信息,自觉履行,不得以未协商、未了解公告内容作为申请商务处理的理由。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成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16452369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各10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70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30元/吨,合计应预交保证金12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0332999900100000090711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竞价交易收取中标方销售轮出阶段成交金额1.5‰的手续费,免收采购阶段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本次交易成交后,中标方根据本次成交结果与委托方线下签订购销合作协议(以下简称线下合同),线下合同必须在一周内签订,否则按违约处理。
(一)销售合同履约
销售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江苏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相应库点提货。销售合同交割期以交易清单为准,原则上不予延期,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江苏市场退还中标方保证金(保证金不冲抵货款,交割完毕后一次性清退),销售合同具体执行方式以线下《购销合作协议》中内容为准。
(二)采购合同履约
采购合同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委托方在规定的合同入库期限(2024年8月20日前)内按到货进度付款(以线下《购销合作协议》中内容为准),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采购合同完成率必须达到100%,中标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或提供相应的有效收购证明后采购方向委托方可确认交易完成。双方交收完毕后凭双方签订的采购确认单有效文件清退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释权归江苏市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八、联系方式
伍先生 13851512111
张女士 18066119931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明 18118996697
李佩璇 18900668971
孙先生18118996613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18963609170
(传真)025-58800160 (财务部)025-5880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164523699。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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