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景山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景山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北京 石景山区
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10-22 11:53:04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石政办发〔****〕**号

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区政府各委、办、局、处,各区属机构:

《石景山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景山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图书馆法》),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北京市“*+*”公共文化系列政策要求,推动首都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促进石景山区高端绿色发展,构建高端普惠的文化生活体系,****—****年,石景山区将举全区之力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积极探索符合转型发展城区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按照《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方案》和《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东部)》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重要意义

(一)创建示范区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生动实践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时代高度,对文化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基石,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措施,是夯实国家文化发展基础的迫切需要。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正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文化建设部署要求的有力抓手,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文化领域的生动实践,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抓紧抓好,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文化获得感。

(二)创建示范区是落实首都建设全国文化中心功能定位的有力举措

加强首都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是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战略举措。北京市聚焦建设全国文化中心的功能定位,提出了“一核一城三带两区”的建设框架,牢固树立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文化自觉,制定出台了“*+*”公共文化政策,参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模式,结合首都文化特色,将创建指标量化提升,部署开展了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市文化局的指导支持下,石景山区全面启动了争创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相关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意见》《石景山区创建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工作方案》《石景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制定**项创建指标任务,明确以创建国家和首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强化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纳入“十三五”规划、政府折子工程。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区财政每年投入文化事业经费约*.*亿元。创建示范区成为我区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举措。

(三)创建示范区是推动石景山区转型发展的强大动力

石景山区作为北京老工业城区,近年来以首钢搬迁为契机,在疏解非首都功能这一关键环节上率先突破,深入实施“全面深度转型、高端绿色发展”的战略,提出全力打造党建统领先行区、高端绿色崛起先行区、京津冀协同发展先行区、冬季体育运动特色先行区、改革创新先行区、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先行区“六个先行区”的发展思路,确定了构建高端普惠的文化生活体系的重要任务,冬奥组委入驻首钢,又为石景山区发展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我区将通过示范区创建工作,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以文化建设引领地区高端绿色发展,为同类城区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借鉴和示范,为首都建设全国文化中心、疏解非首都功能提供有力支撑。

二、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基础条件

石景山区位于北京西部,是北京市中心城区,面积**.**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万人,下辖*个街道,***个社区。石景山地区自古就是京西历史文化重镇,拥有地上登记文物***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项,区域历史人文底蕴深厚,山水文化、民俗文化、红色文化、工业文化相互交融,形成了京西多元文化融合的地域特色。近年来,石景山区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坚持文化是最高端的民生建设的工作理念,将文化建设作为引领区域转型发展的强大动力和重要支撑,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呈现出“全、好、亮、强、硬”五个特点,具备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良好基础。

一是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覆盖全。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区-街-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区现有国家一级图书馆*座,文献资源总藏量***万册,人均占有藏书*.**册。国家二级文化馆*座,剧场*座,博物馆*座,并建有石景山体育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文体设施。街道综合文化中心、街道图书分馆、社区文化室覆盖率***%。****年以来,按照街道综合文化中心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社区文化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的标准,统筹全区通过趸租、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全面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达标水平,落实建设项目**项,涉及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投资*亿元、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涵盖区文化馆、非遗中心、博物馆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区文化中心已完成主体竣工,****年底前实现运营。

二是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效能好。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和载体。按照《保障法》关于“制定公布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工作要求,整合地区各级公共文化机构资源,编制发布石景山区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文本*.*万册。研发建设微信订阅号“石景山公共文化”、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石景山文化*站”、手机***“石景山文*”,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征询、收集、反馈群众公众文化需求,提升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注重发挥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带动作用,区图书馆“书香石景山”“名家讲坛”系列活动,区文化馆“周末剧场演出”“戏聚石景山”等文化阵地惠民活动贴近群众,广受欢迎。流动图书车、电影放映车、流动演出车和科普大篷车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每年达到****次以上,基本实现每个社区每月放映一场以上公益电影,把文化服务送到百姓身边。全年公共文化总体服务超过***万人次。与驻区文化央企华录集团合作的八宝山街道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社会化运营试点提高了群众文化生活满意度。

三是亮,特色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亮。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围绕“红色基因、绿色发展、金色梦想”主题,每年举办的各类群众文化活动都在****场次以上,直接参与人群达**万人次。“爱八角”曲艺茶园、鲁谷社区文化节等“一街一品”街道社区特色文化活动成为社区居民的文化节日。“古城之春”艺术节、西山文化节、游乐园春节洋庙会等区级品牌活动已成为地区群众的文化盛事。“北京清明诗会”“放飞梦想”北京诗歌朗诵大赛、重阳诗会等文化活动,水准高、覆盖广、主题新,在全市产生强烈的反响。“中国非遗年俗文化周”“舞动北京”群众舞蹈大赛等国家级、市级高端文化活动在石景山举办。在地区内逐渐形成“歌、舞、戏、诗、书、画”——“六聚石景山”的品牌文化活动。与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合作的原创话剧《京西那一片晚霞》登上国家大剧院舞台,原创舞蹈《邻里守望》入围第**届全国群星奖决赛。地区文化活动还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发展格局,走出石景山、走向国际舞台。

四是强,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力量强。不断完善专业文艺人才-群众文化干部-业余文艺骨干三级文化人才网络建设,区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超过**.*%。街道综合文化中心专职人员、社区文化组织员配备实现全覆盖。建立地区文化专家名人智库,吸纳和引进文化专家名人为区域文化服务,培育了一批种类丰富、特色突出、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艺术水准的群众文艺团队,总数达***支,常年参加活动人数达万余人。招募建立****余人的文化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了特色志愿者服务活动。目前已初步实现“专业人才领军、基层干部统筹、群众队伍支撑、志愿者广泛参与”的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格局。群众文艺团队、个人获得国家、市级艺术比赛奖项百余项。

五是硬,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基础硬。****年,石景山区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制项目成功获得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资格。通过示范项目创建,建立并完善具有创新性、科学性、适用性、示范性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实践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法治化建设,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经过两年的创建实施,示范项目在对接群众文化需求、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方面成效初显。****年*月,我区以第一名的成绩取得首批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资格,将于****年底完成创建。****年*月,作为北京市唯一推荐区,我区以全国东部地区城市第二名的成绩获得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抓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已在全区上下形成共识、蔚然成风,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将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示范区创建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大力贯彻落实《保障法》《图书馆法》,聚焦首都建设全国文化中心的功能定位和“一核一城三带两区”的建设框架,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总体要求,围绕石景山区高端绿色发展战略,彰显培育弘扬冬奥文化这一时代气息,把握构建石景山高端普惠的文化生活体系的区域文化特色,以社会化的方式、数字化的手段全面推进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首都建设全国文化中心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为转型发展城区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二)基本原则

*.坚持高端引领,实现普惠共享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贯彻落实《保障法》《图书馆法》,以首善标准积极探索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端与普惠相结合的新路径。坚持文化是最高端的民生建设的理念,将创建工作切实作为夯实基层民生家园建设、增进人民福祉的有力抓手,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示范区创建的根本标准来落实,实现创建成果人人共享。

*.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

坚持政府在创建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社会宣传动员,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部门联动、完善群众需求和评价反馈机制等方式,实现政府、社会、群众共同创建的工作局面。

*.坚持国家标准,彰显地区特色

严格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项标准要求,完善本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标体系,突出区域特色,重点解决制约地区文化发展的难点问题,通过探索石景山特色的发展模式和路径,为转型发展城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借鉴。

*.坚持全面达标,推进重点突破

在创建指标全面达标基础上,集中力量解决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制度规范建设、群众文化需求精准对接等难点问题,依托重点任务,实现重点突破。

*.坚持顶层设计,加强制度建设

结合创建工作实际开展制度设计研究,充分发挥理论引领和专家指导的作用,形成明确的制度设计研究课题,形成制度设计研究与创新实践相结合的工作路径,把制度设计研究成果转化为制度建设成果,指导创建工作科学开展。

(三)创建目标

*.总体目标

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到****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区、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高端普惠相结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提档升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提质增效,文化队伍整体活力明显增强,公共文化制度规范健全,市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显著提升。

*.主要创建指标

对照《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东部)》,综合分析我区当前工作情况,在全部**项指标中,我区共**项指标达到基本达标标准,达标率为**%;共*项指标未达到达标标准,未达标率**%。创建期内,我区将进一步巩固好现有成果,实现全部创建指标达到达标标准,部分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四、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重点任务

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重大部署,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把创建国家示范区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生动实践,努力做到“八个牢牢把握”:一是要牢牢把握示范区创建的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文化自信,促进地区文化繁荣兴盛;二是牢牢把握工作的核心灵魂: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三是牢牢把握工作的正确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四是牢牢把握工作的主题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保障法》《图书馆法》;五是牢牢把握工作的重点任务: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结构改革,强效能补短板,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逐步解决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六是牢牢把握重大契机:紧抓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石景山区高端绿色崛起和冬奥组委入驻石景山区的契机,大力传承弘扬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创新文化、生态文化、冬奥文化;七是牢牢把握区域特色:围绕石景山区“八个高端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着力构建石景山高端普惠的文化生活体系;八是牢牢把握工作的有效路径:通过社会化的方式、数字化的手段全面推进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提高多样性、便利性和安全性。

依照国家示范区创建标准要求,我区制定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项主要任务和***项具体指标(详见附件*),概括起来,就是要做到“两个贯彻始终”和“五个全面提升”,形成“十个一”的工作体系。

(一)做到两个“贯穿始终”

*.将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示范区创建始终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文化软实力的灵魂、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点。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始终坚持将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创建工作的核心灵魂,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提升公民文化素质作为创建工作的核心内容,通过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充分发挥先进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通过文化熏陶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创建工作的方方面面,利用公共文化设施场所,普及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重要节庆为契机,以文化阵地为依托,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的艺术类比赛、惠民演出、全民阅读等活动,组织“传承红色基因,建设精神家园”系列文艺创作、展演展示活动,打造好、维护好、宣传好“石景山老街坊”社会治理金名片,让创建工作成果惠及全民,让文化艺术融入百姓生活。

*.将贯彻落实《保障法》《图书馆法》贯穿示范区创建始终

在创建工作过程中,依托各级公共文化阵地,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途径,大力开展宣传贯彻《保障法》《图书馆法》系列活动。结合示范区创建各个维度,完善规范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运行管理的制度体系,提升文化领域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制定推行公共文化设施选址征求公众意见制度,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规划和建设配套公共文化设施制度。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及公众活动的安全评价,建立全区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资产统计报告制度。逐步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开展情况的年报制度,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表彰和奖励制度,提升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效能。

(二)做到五个“全面提升”

*.全面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水平

坚持把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作为重要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的基本建设投资,纳入城市运行保障。全力推进地区“一刻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建设构建完善区-街-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布局,各级公共文化设施覆盖率、达标率达到***%。

高标准建设*.*万平方米的区文化中心,包括****平方米的区文化馆、****平方米的区博物馆、****平方米的非遗保护中心,创建期内建成并投入使用,探索文化中心管理和运营模式,打造具有地域特色、时代特征的文化创新地标和文化民生作品。加大图书馆馆舍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进一步加大数字化资源和新技术手段在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中的应用。

重点发挥街道的属地作用,通过趸租、新建改扩建、共建共享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街道综合文化中心、社区文化室、室外文体广场建设水平。与国资公司、首钢集团等单位开展结对共建,促进辖区社会单位文化设施资源的统筹整合和共享。利用辖区内拆违腾退释放出的空间资源,解决室外文体活动场所不足问题。同时,以社区之家示范点建设为契机,鼓励更多的区内社会单位文体设施向公众免费开放,拓展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创建期内,各街道综合文化中心建筑面积达到****平方米以上,社区文化室建筑面积达到***平方米以上,每个社区室外活动场地大于***平方米,****年底全面实现公共文化设施达标率***%的目标。

*.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

一是深入创建目录制示范项目。加快创建实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制,建立自下而上、以需定供的互动式、菜单式、目录式服务方式。结合区域实际,本着围绕服务、科学适用、便于操作、讲求实效的原则,更新发布年度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完善提升“石景山文化*站”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及“石景山文*”手机***服务功能,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惠民项目对接群众文化需求,强化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法定性、规范性,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通过目录制运行机制畅通群众需求征询和评价反馈渠道,凸显政府法定职责的公开化、公共文化机构职能和服务的制度化以及群众享受公共文化服务选择与参与的自主化,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有效供给、高效供给、高质供给。

二是实施地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建立健全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完善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启动实施地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搭建图书、文化活动配送体系,推送区级文化资源向基层流动。完善区文化馆、图书馆管理运行机制,探索建设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实现各级公共文化设施每周开放时间**小时以上。

三是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的生产与供给,广泛发动基层文艺骨干、专业文艺院团和各界社会资源,结合区域历史文化和高端绿色发展成果开展创作,实施文艺作品“双百工程”。以“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为目标,创编百个文学、书画类等精品艺术作品,创编百个歌舞、戏剧、曲艺类等精品文艺节目。

统筹地区文化资源,深入开展“歌聚石景山”“舞聚石景山”“戏聚石景山”“诗聚石景山”“书聚石景山”“画聚石景山”系列活动,提升“六聚石景山”活动品牌影响力。鼓励引导街道社区,积极培育“一街道一品牌、一社区一特色”的基层文化活动,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社会主体、群众主角”的文化活动格局。大力实施文化阵地惠民服务工程,依托公共文化阵地和辖区各级各类社会资源,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基层系列活动。将外来务工人员文化建设纳入本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展专题活动和服务项目。在全区设立基层服务点不少于**个,让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生活困难群众等享受常态化、均等化的文化服务。深化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开展京津冀地区文化联动,组织参与“一带一路”“欢乐春节”“文化睦邻”等主题文化交流活动。

四是为冬奥服务助力。抓住石景山作为“双奥之区”的特色,以冬奥组委入驻石景山首钢,国家体育总局**个冬奥项目训练场馆和冬奥单板滑雪跳台比赛落户石景山区的契机,将弘扬与培育冬奥文化作为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冬奥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军营,培育冬奥会“主场意识”。结合长安街西沿线综合发展轴建设,打造启迪冰雪运动中心等标志性冬奥文化设施,建设冬奥元素城市景观,支持构建高端时尚的文化消费空间。开展冬奥文化打造与地区文化建设的课题研究,研发建设冬奥组委图书分馆智能馆藏管理系统和特色数字资源。加强与北京市延庆区、河北省张家口市等冬奥赛事举办地的文化联动发展,积极开展与冬奥相关的特色文化活动和惠民服务项目,推动京津冀冬奥公共体育文化服务协同发展先行区。

*.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水平

一是建设完善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推动“互联网+”技术与文化建设的融合发展,完善提升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功能,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网上咨询、在线点播、在线培训、报名参与和评价反馈功能。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各类大屏终端等方式拓展数字平台的覆盖范围和服务途径,实现数据互动、信息共享。百姓通过电脑、手机、移动终端等接入,获得一站式公共文化服务,在平台单独设置的“互动参与”“群众留言”“调查问卷”等板块,提出个性化需求,反馈满意程度,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考核评价。借助平台的管控系统,搜集和分析群众需求和服务信息,以需定供、按需服务。运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实时掌握公共文化设施运行情况,提高决策管理的科学性,提高设施服务效能。

二是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启动实施地区数字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建设。做好地区公共文化数字资源项目二期建设,新增书城数字馆、国学石景山书院等特色数字资源,区级整合在线数字文化资源达到****。大力推进社区电子阅览室、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点建设,实现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无线网络全覆盖,使地区居民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享受数字文化服务资源。

*.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改革,构建政府管文化、社会办文化的工作格局。深入贯彻落实我区制定出台的《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年度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计划和服务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从部门预算或经批准的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丰富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激发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内在活力。

二是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调动社会力量,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多种形式探索实践文化演出、文化活动、文化志愿服务、文化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配送供给机制,实现供给主体和方式的多元化。重点发挥街道的属地作用,促进辖区社会单位文化设施资源的统筹整合和共建共享。与驻区企业、学校等社会单位共建共享,挂牌公共文体设施共建点,分时段购买“场地+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效能监测,实现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人次逐年增长。

三是培育和发展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社会组织。建立文化类社会组织、群众文化团队资源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强化对文化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和扶持激励政策,吸引民间资本、公益团队等社会力量进入文化服务领域。建立完善文化志愿服务参与、注册招募、教育培训、评价反馈、奖励机制,形成千名街道社区文化干部、文化志愿者互为补充的基层文化服务队伍体系。推出群众文艺团队建设“十百千”工程,扶持并推出十余个较高艺术水准的区级品牌团队、百余个街道及社会各界的优秀群众团队、千余个社区特色团队及艺术家庭,构建完善区-街-社区三级群众文艺团队体系。建立群众文化活动交流平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发展。

四是依托文化基地培育促进文化消费。充分发挥中关村科技园石景山园、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北京保险产业园等特色园区的带动作用,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双向融合。鼓励园区文化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大力支持民办机构兴办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实体书店等,在全区布局建设不少于**个“文轩云图”智能书店,发挥实体书店公共文化服务功能,鼓励社会力量捐赠公共文化事业。加强对文化类社会非营利组织的引导、扶持和管理,促进规范有序发展,构建地区多元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鼓励引导现有演出场所进行改造升级,大力扶持地区小剧场建设,推动地区演艺产业健康发展。鼓励扶持专业艺术院团开展低票价惠民演出,促进群众文化活动与京西消费节、春节庙会等文化产业项目有机结合,培育市民的文化消费习惯,推动文化消费持续增长。落实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政策举措,加强平台搭建和展示推广,加大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力度,以创新供给带动需求扩展,释放文化消费潜力。

*.全面提升石景山区文化形象

把推动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作为增强文化自信的大战略、文化建设的新支点、区域发展的点睛笔、旅游产业的强支撑、遗产保护的硬举措。一是结合石景山区文化特质,建设一批特色文化基地,打造六张“金名片”。深入挖掘八大处文化资源价值,打造八大处传统文化名片。深入研究“千年古道、百年老街”的文化内涵和精髓,打造模式口历史文化名片。加强对永定河历史文化遗产的发掘研究,建设永定河生态文化博物馆,打造永定河生态文化名片。研究工业文化的发展脉络,合理利用首钢工业遗存,打造首钢工业文化名片。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建设八宝山红色基因传承基地,打造八宝山红色文化名片。借助冬奥组委入驻首钢契机,依托西十筒仓改造、首钢冬奥文化广场等项目建设,打造创新及冬奥文化名片。二是推进模式口历史文化保护区工程、京西五里坨民俗陈列馆、北辛安城市记忆建筑博物馆等一批具有地域特色、时代特征和乡愁民俗性质的公共文化新地标建设,纳入公共文化设施,形成“政府+社会”、“标准文化设施+特色文化基地”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三是将“街巷文化”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整体规划。立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城市发展特点,将历史典故、文化名人、街巷故事等文化元素通过城市雕塑、园林景观、文化长廊、街巷牌匾、绘画碑刻等多种形式在城市街巷间进行充分展现,努力打造建设一批展现地区文化内涵的精品街区,让街巷成为展示城市文化的“博物馆”,让文化活起来,走进市民百姓生活。四是重点策划举办西山永定河系列宣传文化活动,讲好“石景山故事”,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引领高端绿色发展,共同打造有山、有水、有城、有业的和谐宜居城区。

(三)形成“十个一”的工作体系

坚持一个工作理念:文化是最高端的民生建设;明确一个发展思路:整合资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搭建一个网络平台:创建一个项目,实现五大功能;打造一批文化品牌:形成“六聚石景山”品牌文化活动;创编一批文艺作品:实施文艺作品“双百工程”;提升一批文化设施:设施建设达到两个“百分百”;引聚一批文化名人:组建百名文化名人专家库;建设一支文化队伍:组建好千名文化干部志愿者队伍;培育一批群文团队:推出群众文艺团队建设“十百千”工程;创建一批文化基地:依托六大文化名片,打造文化基地。

五、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实施步骤

(一)启动建设期(****年*月—****年*月)

全面启动,明确任务,对接标准,理清差距,完善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发创建工作任务分解文件,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区创建工作。

(二)全面创建期(****年*月—****年**月)

深入推进,全面达标。集中力量推进主要项目深入开展。对创建工作实施过程管理,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工作的好做法和先进经验,在全区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全力迎检期(****年*月—****年*月)

巩固成效,全面提升。全面实现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创建工作的考核检查任务,全面展示石景山区公共文化建设的积极成果,确保通过示范区的验收工作。

六、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创建组织领导

落实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单位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区委宣传部长、主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文化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等相关**个委办局单位和*个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为成员单位的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党政合力共同推动创建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委。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分别成立创建工作机构,共同推动创建工作实施。建立完善领导小组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月度联席会议制度,分阶段协调推进具体工作。

(二)加强创建经费保障

将公共文化产品、服务、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保证公共财政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实现逐年增长。创建周期内区级财政新增*亿元资金用于创建工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扶持公益文化惠民项目,健全监管机制,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提高财政资金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确保专款专用。

(三)加强人才队伍保障

吸引集聚艺术名家、专家学者和相关专业技能人才组建文化名人专家库,开展课题研究、艺术创作、文化活动和授课培训等,提升区域公共文化建设决策水平和活动影响力。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队伍建设,每个街道新增*-*名、每个社区新增*名文化组织员,充实基层文化干部队伍。培育群众文化大家、基层文化能人等公共文化领军人物,发挥好他们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重要带动作用。建立完善文化志愿服务注册招募、教育培训、服务记录、评价反馈、奖励机制,形成千名街道社区文化干部、文化志愿者互为补充的基层文化服务队伍体系。

加强文化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教学体系,与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联合开展基层文化干部岗位轮训,组织示范区创建系列专题培训,保障全区公益性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天,街道、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天。

(四)加强制度设计研究

将创建实践与制度设计研究紧密结合,以转型发展城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为核心研究课题,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化路径研究、群众需求征询及评价反馈机制研究两个维度,探索具有石景山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形成若干制度设计研究成果和制度建设成果。《石景山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研究》将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协调有序的推进石景山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创新,通过社会化的方式,借助数字化手段,努力解决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管理、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文化志愿服务、群众需求及满意度征询、群众参与决策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形成一批具有针对性、实践性、指导性、前瞻性的理论成果,为我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五)加强任务督查考核

建立以效能为导向的多元评价机制。把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结果纳入全区行政绩效考核体系。各责任单位依照创建实施方案和指标任务与区政府签订责任书,对创建工作实施过程管理。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加大视察调研力度,强化创建督导,指导基层落实创建任务。将创建工作纳入行政效能监察内容,引进第三方机构,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管理、运行进行独立评价。建立完善公众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考核评价制度,根据考核评价结果改进工作。

(六)加强创建宣传动员

加强创建工作的宣传和动员,制定创建宣传工作方案,形成全社会关心创建、参与创建和监督创建的良好氛围。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编发创建示范区工作简报,设立专职信息员向文化部创建办公室、市文化局等报送创建进展情况。在石景山区电视频道、石景山信息网、《石景山工作》《石景山报》等区属媒体报刊设立示范区创建专栏,在《中国文化报》、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等各级新闻媒体上展示宣传创建成果。

附件:*.石景山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

案(****年—****年)

*.石景山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任务分解表

*.石景山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组织机构 附件*

石景山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年—****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图书馆法》),推动首都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加快构建地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石景山区文化软实力,推进全区高端绿色发展,石景山区将争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将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示范区创建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大力贯彻落实《保障法》《图书馆法》,聚焦首都建设全国文化中心的功能定位,按照公益性、基本性、便利性、均等性的总体要求,围绕石景山区高端绿色发展战略,彰显培育弘扬冬奥文化这一时代气息,把握构建石景山区高端普惠的文化生活体系的区域文化特色,以社会化的方式、数字化的手段全面推进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首都建设全国文化中心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为转型发展城区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二、创建目标

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到****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区、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高端普惠相结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提档升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提质增效,文化队伍整体活力明显增强,公共文化制度规范健全,市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显著提升。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高端引领,实现普惠共享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贯彻落实《保障法》《图书馆法》,以首善标准积极探索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端与普惠相结合的新路径。坚持文化是最高端的民生建设的理念,将创建工作切实作为夯实基层民生家园建设、增进人民福祉的有力抓手,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示范区创建的根本标准来落实,实现创建成果人人共享。

(二)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

坚持政府在创建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社会宣传动员,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部门联动、完善群众需求和评价反馈机制等方式,实现政府、社会、群众共同创建的工作局面。

(三)坚持国家标准,彰显区域特色

严格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项标准要求,完善本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标体系,突出区域特色,重点解决制约地区文化发展的难点问题,通过探索石景山特色的发展模式和路径,为转型发展城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借鉴。

(四)坚持全面达标,推进重点突破

在创建指标全面达标基础上,集中力量解决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制度规范建设、群众文化需求供需对接等难点问题,依托重点任务,实现重点突破。

(五)坚持顶层设计,加强制度建设

结合创建工作实际开展制度设计研究,充分发挥理论引领和专家指导的作用,形成明确的制度设计研究课题,形成制度设计研究与创新实践相结合的工作路径,把制度设计研究成果转化为制度建设成果,指导创建工作科学开展。

四、工作任务

对照《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东部)》指标要求,确定了石景山区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依据首都建设全国文化中心的功能定位和地区实际,我区在国家示范区指标基础上进行量化提升,制定了石景山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主要任务和***项具体指标(详见附件*)。

*.高标准建设石景山区文化中心。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集体经济办、区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石景山分局、区园林绿化局、苹果园街道、北京石泰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综合文化中心、各社区文化室建筑面积全部达标,内部设施设备全部达标,设施管理和服务规范,配套建设群众文化活动广场。采用新建改扩建、趸租空间、共建共享等方式,提升文化设施空间面积,优化文化设施规划布局,鼓励跨社区之间设置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完善“一刻钟公共文化服务圈”。

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社会办、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市规划国土委石景山分局、区经济信息化委、区体育局

*.各级公共文化设施实现每周免费开放**小时,且错时开放时间不少于三分之一。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社会办

*.更新发布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依据目录项目开展惠民服务。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社会办、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建设并推广运营区域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及手机***。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经济信息化委、区财政局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的生产与供给,打造文艺服务平台,实施文艺作品“双百工程”,讲好“石景山故事”。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文化委、区文联

责任单位:区广电中心、区社会办、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实施文化品牌提升工程。大力开展“古城之春”艺术节、北京清明诗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活动,形成“六聚石景山”活动品牌。各街道办事处深入开展一街道一品牌、一社区一特色的基层文化活动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社会办、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区财政局、区广电中心

*.打造好、维护好、宣传好石景山区“老街坊”社会治理金名片,大力实施文化阵地惠民服务工程,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基层文学艺术普及系列活动。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社会办、区文化委、区文联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区广电中心

*.针对特殊群体实现常态化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区文明办、区妇联、区民政局、区残联、团区委、区总工会、区教委、区科委、区体育局、北京石泰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结合长安街西沿线综合发展轴建设,打造启迪冰雪运动中心等标志性冬奥文化设施,建设冬奥元素城市景观,支持构建高端时尚的文化体育空间。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投资促进局、区体育局、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石景山分局、区旅游委、区文化委、区商务委

**.开展冬奥文化打造与地区文化建设的课题研究,建设冬奥组委图书分馆智能馆藏管理系统和特色数字资源。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体育局、区财政局

**.积极开展京津冀地区文化联动,加强与北京市延庆区、河北省张家口市等冬奥赛事举办地的协同发展,组织举办与冬奥相关的特色文化活动和惠民服务项目。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社会办、区体育局、区广电中心、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启动实施地区数字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建设,各街道办事处综合文化中心(站)建有网站,实现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无线网络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区经济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建立地区特色数字资源库,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文化社区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化委

**.合理布局**小时智能书店、公共阅读空间、自助图书馆,推动实体书店与网络融合发展,打造“书香石景山”。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国土委石景山分局、工商分局、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充实街道社区文化干部队伍力量,为街道综合文化中心(站)、社区增加专职文化工作人员数量,完善区域区文联组织建设。加大培训辅导力度,建立基层公共文化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机制。

牵头单位:区社会办、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区文化委、区文联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壮大优化文化志愿者队伍,建立文艺志愿者服务基地,健全管理评价、教育培训和扶持激励机制。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区文联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制度设计研究,健全完善公共文化建设的系列政策文件。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完善公共文化机构管理运行机制,探索实践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及法人治理结构。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建立以效能为导向的多元评价机制,将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全区行政绩效考核体系,对重大文化项目实行监督和评估。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文化委

**.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研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公众满意度指标。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社会办、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力度,建立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事业建设的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社会办、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大力支持民办机构兴办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优化实体书店网点布局,发挥实体书店公共文化服务功能。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投资促进局、市规划国土委石景山分局、工商分局、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加强对文化类社会非营利组织的引导、扶持和管理。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社会办、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鼓励现有演出场所改造升级,大力扶持地区小剧场建设,推动地区演艺产业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石景山分局、区商务委、工商分局

**.培育市民的文化消费习惯,鼓励扶持专业艺术院团开展低票价惠民演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消费需求。促进群众文化活动与京西消费节、春节庙会等文化产业项目有机结合。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委、工商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公园管理中心、区广电中心、北京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管理委员会

**.大力推动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高品质打造八大处传统文化、模式口历史文化、永定河生态文化、首钢工业文化、八宝山红色文化、创新及冬奥文化六张“金名片”。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旅游委、区文联、北京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管理委员会、区公园管理中心、区广电中心、北京石泰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深入挖掘地区历史文化资源,搜集整理地区文化名人,历史故事、传说掌故线索,编辑撰写相关书籍和文史资料。策划举办西山永定河系列宣传文化活动。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旅游委、北京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管理委员会、区公园管理中心、区广电中心、北京石泰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推进模式口历史文化保护区工程、京西五里坨民俗陈列馆、北辛安城市记忆建筑博物馆等特色文化基地建设,形成“政府+社会”、“标准文化设施+特色文化基地”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石景山分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区旅游委、区投资促进局、区城管委、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文联、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北京石泰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继续深入推进“精品街”建设。挖掘历史典故、文化名人、街巷故事、山水自然等文化元素,通过城市雕塑、园林景观、文化长廊、街巷牌匾、绘画碑刻等多种形式,建设精品街区。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石景山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

**.落实公共文化设施选址征求公众意见制度,推进新建、改扩建居民住宅区规划和建设配套公共文化设施制度。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石景山分局、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建立公共文化设施资产统计报告制度和公共文化服务开展情况年报制度。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责任单位:区统计局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的安全评价。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责任单位:区安全监管局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文化委、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表彰和奖励机制。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社会办、区文联、区教委、区科委、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广电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区长为组长,区委宣传部长和主管副区长为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文化委、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等**家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区委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委,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开展。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分别成立创建工作机构。坚持领导小组调度工作制度,按季度、分阶段研究工作方案、重点难点问题等,指导基层开展创建工作;坚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工作推进(详见附件*)。

(二)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以效能为导向的多元评价机制。把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结果纳入全区行政绩效考核体系,并加大分值比重,重点加强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实行监督和评估。完善人大、政协监督、政府效能监察、第三方测评、舆论监督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综合监察体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加大视察调研力度,强化创建督导,指导基层落实创建任务。将创建工作纳入行政效能监察内容,要求不达标的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工作考核力度。引进第三方机构,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管理、运行、效能进行独立评价。建立完善公众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和公共文化设施效能考核评价制度,根据群众满意度和考核评价结果改进创建工作。

(三)做好财政保障

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将公共文化投入纳入年度部门预算,保证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逐年增长,人均文化事业费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创建期内,区级财政新增*亿元资金,主要用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政策支撑等方面的支出,全力保障创建工作。拓展资金投入渠道,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市级财政投入,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和监督管理。

(四)营造舆论氛围

综合运用电视、报刊杂志等主流媒体和网站、微博等多种渠道,利用公益广告、文明宣传栏等载体,加大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全区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在石景山区政务网、《石景山报》等区属媒体设立示范区创建专栏,定期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宣传展示石景山区最新创建成果。

附件*

石景山区创建国家公共

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任务分解表

依据《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东部)》制定。共分为七个部分,***项指标任务,其中: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个指标任务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个指标任务

三、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个指标任务

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个指标任务

五、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建设:**个指标任务

六、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个指标任务

七、其他方面:*个指标任务

注明:

*.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以下简称“各街道办事处”)

*.标有“※”的指标需在****年底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验收之前落实完成

序号 指标项目 指标标准 验收细则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
※ (*) 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影剧院、非遗展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选址符合要求,方便群众参加活动。 选址全部符合要求,布局合理。 指标说明:选址要求人口集中、交通便利。 提供材料: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图和相关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石泰公司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集体经济办 市规划国土委 石景山分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体育局
※ (*) 区、街道、社区文化设施设置率***%。 设置率***%,达标率**%。 指标说明:区、街道、社区三级文化馆站、图书馆室。 提供材料:本年度文化馆站、图书馆室名册,包括地点、建筑面积、服务人次、开展活动场次等统计一览表和证明资料。 区文化委 (负责全区) 各街道办事处 (负责街道社区) 区社会办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国资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规划国土委 石景山分局
※ (*) 区图书馆达到部颁一级以上标准。 ***%达到一级馆以上。 指标说明:未评估定级的须达到一级馆必备条件。 提供材料:已评估定级的,以最近一次评估定级为准,提供证明文件。 区文化委 ——
※ (*) 区图书馆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次以上。 ≥*次。 提供材料:年度统计总表(包括每册图书流通次数等)。 区文化委 ——
※ (*) 全区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量≥*.*册(件) 超过对应指标。 指标说明:藏书量是指收存于本级图书馆室的各类藏书的总量(益民书屋计算在内)。人口为本区域的常住人口。以上年度图书馆的统计报表数据为依据。 提供材料:图书馆(室)上年度藏书量、年新增图书量、到馆人次数量、借阅流通量一览表和上年度报表。 各街道办事处 区文化委 区财政局
※ (*) 街道图书馆藏书量≥*万册(件)、**种报刊杂志,年新增图书≥***种;社区图书室≥****册(件)、**种期刊,年新增图书≥**册。以上设施至少提供五类报纸,每天更新≥*份。
※ (*) 全区公共图书馆人均年新增公共图书馆藏量不少于*.*册(件)。 ≥*.*册。 提供材料:同上。 各街道办事处 区文化委 区财政局
※ (*) 全区公共图书馆人均到馆次数*次以上。 ≥*次。 提供材料:同上。 各街道办事处 区文化委 区社会办
※ (*) 街道图书馆面积应不少于***平方米,阅览坐席不少于**席。 超过对应指标。 提供材料:设施地点、建筑面积、座位数等一览表。 各街道办事处 区社会办 区文化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国资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规划国土委 石景山分局
※ (**) 社区文化室应设置相对独立的图书阅览区域,有阅览坐席。 达到对应指标。 提供材料:设施地点、建筑面积、座位数等一览表。 各街道办事处 区社会办 区文化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国资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规划国土委 石景山分局
(**) 区文化馆(站)达到部颁一级以上标准。 ***%达到一级馆以上。 指标说明:未评估定级的,必须达到一级馆必备指标。 提供材料:已评估定级的,以最近一次评估定级为准,提供证明文件。 区文化委 ——
※ (**) 按照《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街道综合文化中心设置率***%,建筑面积≥****㎡,功能完备率***%。 设置率***%,完备率***%。 指标说明:按照《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和《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规范》相关要求,确定设施功能和服务。 提供材料:本年度街道文化站数据一览表和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建筑面积、用房项目设置、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人员、设备等。 各街道办事处 区社会办 区文化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国资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规划国土委 石景山分局
※ (**) 加强街巷文化建设,按照《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社区文化室设置率***%,建筑面积≥***㎡,配套建有文体活动广场,配备群众健身设施设备。 设置率***%,达标率***%。 指标说明(配置标准):《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配置标准》。 提供材料:本年度社区及其文化室数据一览表和证明材料(含共建共享)。 数据包括:服务人口、建筑面积、服务项目、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体育设施设备。 各街道办事处 区社会办 区文化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国资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规划国土委 石景山分局 区体育局
※ (**) 区级设立含有标准田径跑道、足球场的公共体育场。街道也应设立公共体育场(含共建共享)。 设置率***%。 提供材料:提供相应的数据材料(含共建共享)。 区体育局 各街道办事处 区区教委
※ (**) 地区设立博物馆。 设置率***%。 提供材料:提供相应的数据材料。 区文化委 ——
※ (**) 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延伸到所有社区。 设置率***%,达标率***%。 提供材料:提供相应的数据材料。 区委宣传部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广电中心
※ (**) 城市人流密集地点公共阅报栏(屏)全覆盖。 设置率***%,达标率***%。 提供材料:提供相应的数据材料。 区委宣传部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 (**) 编制公开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依据目录内容实施服务。实施面向基层的重要文化项目(不少于三项),实现重心下移、资源下移。 有*个项目,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 指标说明(面向基层的文化项目):文化下基层项目(四进社区等)、流动文化服务项目。 提供材料:项目及实施情况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区社会办 各街道办事处 区财政局
(**)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配送机制和群众文化需求反馈征询机制。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 建立、实施并取得实效。 提供材料:政府的有关文件和实施效果的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社会办 区财政局
※ (**) 街道、社区每年新增、调配、流转配送图书总和比例不低于总藏书量的三分之一,流转配送周期每季度不少于*次,年流转不少于*次。文化馆站辅导培训和公益演出服务资源应根据市民需求,及时调整服务内容。 建立、实施并取得实效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财政局
※ (**) 制定群众基本文化服务内容及量化指标。 建立、实施并取得实效。 区文化委 ——
※ (**) 把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的基本文化服务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已纳入,措施得力,并取得显著成效。 指标说明(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活动和服务。 提供材料:政府有关文件和实施情况的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区文明办 区社会办 区区民政局 区体育局 区教委 区科委 区总工会 团区委 区妇联 区残联 各街道办事处
※ (**) 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开放,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实行门票减免,文化遗产日全民免费参观。 ***%实施,并建立保障机制。 指标说明: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包括文、图、博以及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提供材料:各类公共文化设施情况一览表和证明材料。内容包括:活动区域面积、活动项目、免费开放服务人数。 区文化委 区教委 区科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财政局
※ (**) 城市各类公共文化设施设置方便残障人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活动区域和服务项目。 ***%做到有活动区域和服务项目。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教委 区科委 区总工会 团区委 区妇联 区残联
※ (**) 无障碍设施:各级公共文化设施为残障人士配备无障碍设施。 设置率***%,达标率***%。 提供材料:提供相应的数据材料。 市规划国土委 石景山分局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财政局
※ (**) 区图书馆设立视障阅读区,配备设备和盲文读物。 ***%设立并开展服务。 提供材料:区县图书馆视障阅读区面积、阅览座席、设备配备、盲文读物数量和读者流通量一览表。 区文化委 ——
※ (**) 区文化馆和街道综合文化中心(站)经常性组织针对上述特殊人群的各类文体活动。 ***%达到评估标准的起点指标,其中**%达到较高指标。 指标说明:第三次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和第一次综合文化站评估指标。较高指标是指第一层指标,较好指标指第二层指标。 提供材料:文化馆、街道文化站本年度活动数据和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
※ (**) 区文化馆开展面向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培训。 ***%达到评估标准的起点指标,其中**%达到较高指标。 区文化委 ——
※ (**) 政府正式下达免费开放文件做出具体规定并落实经费保障政策。 下达文件,***%落实经费,并已将免费开放经费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 指标说明:免费开放经费包括地方财政资金和各类补助资金。 提供材料:政府关于免费开放的文件和具体要求。地方配套资金和各类补助资金拨付的具体文件和凭证。本年度各馆(站)免费开放服务项目、经费、每周开放时间、受益人数一览表和证明材料。 现场检查:服务公示(服务项目、时间、内容及公示时间、公示方式等)。 区文化委 区财政局 区政府办公室
※ (**) 文化馆(站、室)、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非遗展示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中小学校课外活动基地等公共文化设施向公众开放提供基本服务免费并公示。 ***%免费开放,服务公示规范,成效显著。 提供材料:同上。 区文化委 总工会 区妇联 区科委 区教委 区财政局
※ (**) 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街道综合文化中心、街道图书分馆、社区综合文化室、社区图书室等公共文化设施每周服务时间不少于**小时,错时开放时间不低于开放时间的三分之一。 ***%达标,并做到节假日开放。 提供材料和现场检查。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社会办 区财政局
※ (**) 区图书馆、文化馆流动服务车配置率(每馆*台以上)。 分别超过*台以上。 提供材料:本年度区文图两馆流动服务、文化活动一览表、设备明细和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
※ (**) 区图书馆每年下基层服务不低于***次。 ***次/年。 区文化委 ——
※ (**) 区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场,流动展览≥**场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次,公益性艺术培训每年≥***次,公益性展示≥**次。 超过达标指标**%。 提供材料:提供相应的数据材料。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
※ (**) 区博物馆(纪念馆)、非遗展示馆常年设有*项以上基本陈列,每年举办公益性专题展览≥*次,举办公益性公共教育活动(如培训、讲座、辅导等)每年分别≥**次。 超过达标指标**%。 提供材料:提供相应的数据材料。 区文化委 ——
※ (**) 区图书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展示≥**次,公益性讲座≥**次。 超过达标指标**%。 提供材料:提供相应的数据材料。 区文化委 ——
(**) 按照文化部、北京市文化局关于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体系。 建立总分馆制。 提供材料:建立总分馆制的文件、实施情况和有关数据。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财政局
※ (**) 每个社区每月看*场以上电影,其中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两年)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达标。 提供材料:本年度放映记录表和证明资料(包括地点、内容、单位、联系电话等)。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财政局
※ (**) 每个社区每年观看*场戏剧或文艺演出。 ***%达标。 提供材料:本年度演出和证明资料(包括地点、内容、单位、联系电话等)。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社会办 区财政局
※ (**) 街道社区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形成品牌活动。 **%的街道形成有特色活动或品牌活动。 提供材料:街道社区特色活动一览表和证明材料。 各街道办事处 区文化委 区社会办
※ (**) 每个街道(含社区)每年组织各类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次,其中文艺演出不少于*场,公益培训不少于**场。 ***%达标。 提供材料:活动统计表和证明资料(包括地点、内容、参与人次等)。 各街道办事处 区文化委 区社会办
※ (**) 全区每年组织*次以上规模较大的群众文体活动。 ***%达标。 提供材料:本年度文体活动记录表和证明资料(包括地点、内容、参与人次、联系电话等)。 区文化委 ——
(**) 弘扬和培育冬奥文化。打造启迪冰雪运动中心等标志性冬奥文化设施;建设精品街区和冬奥元素城市景观;开展与冬奥相关的文体活动,推进冬奥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军营;加强与冬奥赛事举办地的文化联动。 已实施并取得成效。 提供材料: *.冬奥文化设施、精品街区建设情况一览表(设施名称、建筑面积、地点、活动情况等)。 *.开展冬奥文体活动统计表(活动名称、级别、内容、服务人次等) *.开展冬奥赛事举办地文化联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区发展改革委 区投资促进局 区体育局 区城管委 区委宣传部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社会办 市规划国土委 石景山分局 区旅游委 区商务委 区广电中心
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
(**) 结合本地实施的“智慧城市”等国家重大信息工程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 已实施并取得成效。 提供材料:“智慧城市”相关资料;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相关方案及进展情况。 区文化委 区经济信息化委
※ (**) 地区建立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 建立统一服务平台,并形成相应的管理制度、人员、组织。 提供材料:统一服务平台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统计数据。上网检查。 区文化委 区委宣传部 区经济信息化委 区财政局
※ (**) 统筹实施地区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点建设。 达到配置标准。 提供材料: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点建设情况一览表。现场检查。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国资委 区经济信息化委
(**) 区图书馆、文化馆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设置率***%。 设置率***%,达标率***%。 指标说明(配置标准):共享工程《地级支中心系统配置标准》和《县级支中心系统配置标准》。 提供材料:本年度数据一览表和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区财政局 区经济信息化委
※ (**) 街道综合文化中心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设置率***%。 设置率***%,***%达到公共电子阅览室配置标准。 指标说明(配置标准):共享工程《乡镇基层服务点配置标准》;文化部 财政部《“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提供材料:提供相关数据材料。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国资委 区经济信息化委
※ (**) 信息共享工程建设基本形成区支中心-街道站-社区服务点架构,构成覆盖城市的数字文化服务网络。每个区级数字图书馆数字资源达到****,区级整合数字资源≥****。 已经形成,超过资源数量达标标准。 指标说明: 享受数字图书馆等资源服务是指群众在公共电子阅览室(或其他方式),可以浏览和利用其购买的数据库和自建的数据库资源。 提供材料:数字资源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材料:现场检查。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财政局 区经济信息化委 区社会办
※ (**) 街道、社区公共文化设施配备数字文化设备,具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向群众免费提供上网服务。 基层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享受数字图书馆等资源服务。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财政局 区经济信息化委
(**) 区级图书馆建设*个以上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区级文化馆建设*个、博物馆建设*个以上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 ***%达标。 提供材料:数据库资料。 现场检查: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和街道社区文化站(室)、图书馆(室)浏览和下载数据库资源。 区文化委 区财政局
(**) 建立数字图书馆(区图书馆***%建有网站)。 ***%建有网站,服务栏目齐全,开展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 指标说明(服务栏目齐全):有信息发布、文献检索、文献阅览下载、视频阅览、读者服务、信息咨询、读者活动等栏目。 提供材料:图书馆网站建设一览表(包括:建立时间、网址、栏目设置、点击和下载次数)及证明材料。上网检查。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财政局 区经济信息化委
(**) 建立数字博物馆(区级博物馆建有网站)。 建有网站,服务栏目齐全。 指标说明:服务栏目齐全:有信息发布、网上展览、信息咨询、活动等栏目。 提供材料:博物馆网站建设情况一览表。上网检查。 区文化委 区财政局 区经济信息化委
(**) 建立数字文化馆和群众活动远程指导网络(区文化馆建有网站)。 ***%建有网站,建成群众文化活动远程指导网络并运行,服务项目多于**个。 提供材料:文化馆网站建设情况一览表。上网检查。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财政局 区经济信息化委
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
※ (**) 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制度和机制,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取得效果。 建立并实施,*个项目以上,成效显著。 指标说明:政府购买是指采取项目补贴、资助和政府招标采购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当地重大群众文化活动和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提供材料:政府的有关制度或政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和实施效果的证明资料。 区文化委 区财政局 区社会办 各街道办事处
(**) 完善区域文联组织建设,培育和发展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社会组织。 制定了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和扶持激励政策。 提供材料:政府关于文化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和扶持激励的政策文件、社会组织统计一览表等。 区文化委 区文联 区民政局 区社会办 区财政局 各街道办事处
※ (**)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队伍,建立文艺志愿者服务基地。 建立了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注册招募、管理评价、教育培训和激励保障机制,有制度、有项目、有队伍、有成效。 提供材料: *.全区有关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制度、项目、人员名册和总结材料。 *.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志愿者制度、岗位、人员名册、服务记录。 *.文艺志愿者服务基地相关证明资料。 区文化委 区文联 ——
(**) 实施群众文化团队扶持项目,建立群众文化活动交流平台,形成群众文化团队建设运行长效机制。 对群众文艺团队实行资金扶持、分级评定和规范管理。 提供材料:扶持群众文化团队的有关政策文件和落实的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区财政局
(**) 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推动地区演艺产业健康发展,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已开展相关工作,并取得实效。 提供材料:公益演出记录表、资金拨付凭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区文化委 区委宣传部 区财政局 区商务委 工商分局 区国税局 区地税局
(**) 贯彻落实文化部等四部委《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加大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力度。 已落实政策文件,并取得实效。 提供材料:政府关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相关文件,文化创意产品相关数据。 区委宣传部 区文化委 区财政局
(**) 大力支持民办机构兴办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实体书店。 有社会力量参与,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提供材料:有关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政策文件、实体书店统计一览表。 区委宣传部 区文化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投资促进局 市规划国土委 石景山分局 工商分局 区社会办 各街道办事处
(**) 在全区广泛推广建设以智能书店等新兴形式为代表的实体书店,优化实体书店网点布局,发挥实体书店公共文化服务功能。 已在全区布点建设实体书店,取得实效。 提供材料:实体书店的建设规划、统计表等相关材料。 区委宣传部 区文化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投资促进局 市规划国土委 石景山分局 工商分局 区社会办 各街道办事处
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建设
※ (**) 区政府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规划和政策。 有政府编制的规划、政策,已颁布、实施。 提供材料:有关规划和政策文件。 区文化委 区政府办公室
※ (**) 建立区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已建立,体制机制健全,并取得明显成效。 提供材料:相关文件和实施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 区文化委 ——
(**) 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工作。 针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开展研究,形成具有普遍示范价值的制度成果。 提供材料:制度设计研究报告。 区文化委 区政府办公室
(**)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资产统计报告制度和公共文化服务开展情况年报制度。 已建立并实施,对外公布。 提供材料:相关制度文件、统计年报等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统计局
(**)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及公众活动的安全评价。 已建立并实施,对外公布。 提供材料:相关制度文件、安全评价报告等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安全监管局
(**) 落实公共文化设施选址征求公众意见制度,推进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规划和建设配套公共文化设施制度。 已建立并实施,对外公布。 提供材料:相关制度文件。 区文化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规划国土委 石景山分局 各街道办事处
(**)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表彰和奖励制度。 已建立并实施,充分发挥其作用,效果显著。 提供材料:相关制度文件、表彰和奖励人员清单。 区委宣传部 区文明办 区文化委 区财政局 区总工会 区社会办 区广电中心 区文联 团区委 区妇联 区科委 区教委 区残联
※ (**) 以示范区建设为平台,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和项目有效整合,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形成综合、系统、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现便民惠民,提高整体服务能力,发挥综合效益。 形成了资源共建共享、联合服务的机制;发挥了综合效益。 提供材料:有关会议记录、制度和措施的相关文件和实施情况的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财政局 区国资委 区社会办 区总工会 区科委 团区委 区妇联 区残联等
(**) 创新公共文化体制机制、服务方式和手段,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在北京市及全国产生较大影响,具有典型示范价值。 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具有典型示范价值。 提供材料:工作总结、宣传报道等相关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
(**) 在区图书馆试点建设法人治理结构。 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和经验。 提供材料:改革的文件、典型经验材料。 区文化委 区编办 各街道办事处
(**) 加快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 (**)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全区行政绩效考核体系,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城市建设整体规划。 实现“六个纳入”。 提供材料:“六个纳入”的有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区人力社保局 区文化委 区财政局 市规划国土委 石景山分局
※ (**) 建立对相关责任部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并实施。 建立并实施,并将服务基层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指标。 指标说明:将公共文化服务指标纳入了工作考核指标。 提供材料:工作考核文件、指标和近两年考核结果资料。 提供材料:服务标准和考核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 区文化委
(**) 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服务标准并实施。 建立并实施,并将服务基层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指标。 区文化委 区社会办 各街道办事处 ——
※ (**) 建立示范区创建过程管理机制。 建立并实施,定期报送进展情况。 提供材料:按照示范区创建过程管理方案,提供工作进展情况、督查报告、宣传材料等。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
(**) 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建立群众评价反馈机制。 已建立机制,连续*年实施。 提供材料:公众满意度指标及评价反馈资料。 区文化委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区委宣传部 区社会办 各街道办事处
(**)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及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能的公众评价制度。 提供材料:实施办法和公众评价资料。 区文化委 ——
(**) 引进第三方机构,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管理、运行、效能进行独立评价。 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调研,并将服务基层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指标。 提供材料:第三方调研评估报告。 区文化委 ——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
※ (**) 将公共文化服务经费纳入本级预算,保障地区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 已纳入。 提供材料:公共文化服务经费纳入本级预算的相关证明材料。 区财政局 ——
※ (**) 区人均文化事业费支出(按常住人口计算)高于北京市平均水平。 高于北京市平均水平。 提供材料:相关统计数据和证明材料。 区财政局 ——
(**)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 建立并实施。 提供材料:绩效考核报告、统计公告 区财政局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 (**) 街道综合文化中心文化专管员*名以上。 达标。 提供材料:落实文化中心文化专管员的有关政策文件和落实情况证明材料。 区社会办 各街道办事处 区文化委 区人力社保局 区财政局
※ (**) 政府补贴或政府购买社区文化室公益岗位,每社区文化组织员不少于*名。 配备率***%以上。 提供材料: *.有关政策文件和落实的证明材料。 *.文化组织员名册(包括姓名、性别、手机、培训等基本情况)。 区社会办 各街道办事处 区文化委 区人力社保局 区财政局
※ (**) 地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 不低于**%。 提供材料: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员统计一览表。 区文化委 ——
※ (**) 壮大扶持群众业余文艺团队。每个街道培育的街道级群众文艺团队不少于**支,艺术家庭不少于**个,每个社区群众业余文艺团队不少于*支。 ***%达标。 提供材料: *.业余文艺团队一览表(级别、艺术门类、人数)和证明资料。 *.艺术家庭情况统计表和证明资料。 各街道办事处 区文化委
※ (**) 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天。 ***%单位达标。 提供材料: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的培训计划和人员培训台账。 区文化委 ——
(**) 全区制定基层文化队伍培训计划,把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教学体系。 已制定计划。 提供材料:相关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委党校
※ (**) 街道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天。 ***%单位达标。 提供材料:培训台账。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
※ (**) 街道社区新聘任人员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天。 ***%单位达标。 提供材料:培训台账。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
其他方面
※ (**) 区域应设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广播电视发射台,按照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标准等进行建设,实现城市应急广播体系全覆盖,通过直播卫星提供≥**套广播节目,通过无线模拟提供≥*套广播节目,通过数字音频提供≥**套广播节目。通过直播卫星提供**套电视节目,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套电视节目,未完成无线数字化转换地区,提供≥*套电视节目。 超过指标。 提供材料:示范区相关部门提供有关资料和数据。 区广电中心 区文化委 ——
※ (**) 益民书屋纳入公共图书馆体系的比率。 覆盖率***%。 提供材料:提供有关资料和数据。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 (**) 健身场地和设备配备。 达标率***%。 提供材料: 由体育部门提供有关资料和数据。 区体育局 各街道办事处
※ (**)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弘扬冬奥文化。 成效显著。 区体育局 区文化委 区社会办 各街道办事处
(**) 大力推进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全面提升石景区文化形象。 打造“八大处传统文化名片”“模式口历史文化名片”“永定河生态文化名片”“首钢工业文化名片”“八宝山红色文化名片”“创新及冬奥文化名片”六张金名片,形成品牌效应,提升区域文化影响力。 提供材料:相关数据、图片、总结、方案、规划等证明材料。 区委宣传部 区文化委 区文明办 区发展改革委 区旅游委 区文联 北京西山永定河 文化带建设管理 委员会 区公园管理中心 区广电中心 石泰公司
(**) 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国际合作和交流。 积极参与“一带一路”“东亚文化之都”“欢乐春节”“文化毗邻”等文化交流活动。 提供材料:活动方案、宣传报道等相关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区外事侨务办 区文联
(**) 开展京津冀文化交流。 已开展,成绩突出。 提供材料:活动方案、协议、宣传报道等相关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区文联
(**) 综合运用各级媒体、多种形式开展创建工作宣传推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定期在各级媒体展示创建工作成果;在公共设施和街道悬挂或展示宣传标语。 提供材料:宣传稿、横幅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区委宣传部 区城管委
※ (***) 涉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内容。 达到要求,成绩突出。 提供材料:示范区的工会、共青团、妇联提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相关情况。 区总工会 团区委 区妇联 区文化委

附件*

石景山区创建国家公共

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指挥、统筹协调,成立石景山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文化委。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分别成立创建工作机构,共同推动创建实施。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陈之常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副组长:晋秋红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代管宣传工作)

陈婷婷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由区委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政府办公室、区文化委、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教委、区委党校、区旅游委、区国资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科委、区商务委、区社会办、区外事侨务办、区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体育局、区民政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安全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城管委、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市规划国土委石景山分局、工商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文联、区残联、区集体经济办、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北京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管理委员会、区公园管理中心、区广电中心、北京石泰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的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组成。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委,承担创建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区创建工作的牵头策划、总体部署、协调保障工作;牵头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协调调度、督查指导,定期了解各创建工作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全面落实创建指标任务及验收标准;与上级文化部门保持有效沟通、对接;做好示范区创建过程管理,对各类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三、街道创建工作机构

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成立创建工作机构,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按照属地负责原则,根据创建指标及验收标准要求,开展创建工作。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ZE: 17px;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MAX-WIDTH: 100%; FONT-FAMILY: -apple-system-font blinkMacSystemFont "Helvetica Neue" "PingFang SC" "Hiragino Sans GB" "Microsoft YaHei UI" "Microsoft YaHei" Arial sans-serif;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TEXT-TRANSFORM: none; FONT-WEIGHT: normal; COLOR: rgb(515151); PADDING-BOTTOM: 0px; FONT-style: normal; TEXT-ALIGN: justify; PADDING-TOP: 0px; PADDING-LEFT: 0px; CLEAR: both; MIN-HEIGHT: 1em; ORPHANS: 2; WIDOWS: 2; MARGIN: 0px; LETTER-SPACING: 0px; PADDING-RIGHT: 0px; BACKGROUND-COLOR: rgb(255255255); TEXT-INDENT: 0px; font-variant-ligatures: normal; font-variant-caps: normal;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总体目标

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到****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区、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高端普惠相结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提档升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提质增效,文化队伍整体活力明显增强,公共文化制度规范健全,市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显著提升。

*.主要创建指标

对照《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东部)》,综合分析我区当前工作情况,在全部**项指标中,我区共**项指标达到基本达标标准,达标率为**%;共*项指标未达到达标标准,未达标率**%。创建期内,我区将进一步巩固好现有成果,实现全部创建指标达到达标标准,部分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四、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重点任务

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重大部署,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把创建国家示范区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生动实践,努力做到“八个牢牢把握”:一是要牢牢把握示范区创建的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文化自信,促进地区文化繁荣兴盛;二是牢牢把握工作的核心灵魂: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三是牢牢把握工作的正确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四是牢牢把握工作的主题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保障法》《图书馆法》;五是牢牢把握工作的重点任务: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结构改革,强效能补短板,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逐步解决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六是牢牢把握重大契机:紧抓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石景山区高端绿色崛起和冬奥组委入驻石景山区的契机,大力传承弘扬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创新文化、生态文化、冬奥文化;七是牢牢把握区域特色:围绕石景山区“八个高端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着力构建石景山高端普惠的文化生活体系;八是牢牢把握工作的有效路径:通过社会化的方式、数字化的手段全面推进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提高多样性、便利性和安全性。

依照国家示范区创建标准要求,我区制定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项主要任务和***项具体指标(详见附件*),概括起来,就是要做到“两个贯彻始终”和“五个全面提升”,形成“十个一”的工作体系。

(一)做到两个“贯穿始终”

*.将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示范区创建始终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文化软实力的灵魂、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点。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始终坚持将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创建工作的核心灵魂,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提升公民文化素质作为创建工作的核心内容,通过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充分发挥先进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通过文化熏陶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创建工作的方方面面,利用公共文化设施场所,普及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重要节庆为契机,以文化阵地为依托,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的艺术类比赛、惠民演出、全民阅读等活动,组织“传承红色基因,建设精神家园”系列文艺创作、展演展示活动,打造好、维护好、宣传好“石景山老街坊”社会治理金名片,让创建工作成果惠及全民,让文化艺术融入百姓生活。

*.将贯彻落实《保障法》《图书馆法》贯穿示范区创建始终

在创建工作过程中,依托各级公共文化阵地,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途径,大力开展宣传贯彻《保障法》《图书馆法》系列活动。结合示范区创建各个维度,完善规范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运行管理的制度体系,提升文化领域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制定推行公共文化设施选址征求公众意见制度,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规划和建设配套公共文化设施制度。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及公众活动的安全评价,建立全区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资产统计报告制度。逐步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开展情况的年报制度,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表彰和奖励制度,提升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效能。

(二)做到五个“全面提升”

*.全面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水平

坚持把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作为重要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的基本建设投资,纳入城市运行保障。全力推进地区“一刻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建设构建完善区-街-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布局,各级公共文化设施覆盖率、达标率达到***%。

高标准建设*.*万平方米的区文化中心,包括****平方米的区文化馆、****平方米的区博物馆、****平方米的非遗保护中心,创建期内建成并投入使用,探索文化中心管理和运营模式,打造具有地域特色、时代特征的文化创新地标和文化民生作品。加大图书馆馆舍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进一步加大数字化资源和新技术手段在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中的应用。

重点发挥街道的属地作用,通过趸租、新建改扩建、共建共享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街道综合文化中心、社区文化室、室外文体广场建设水平。与国资公司、首钢集团等单位开展结对共建,促进辖区社会单位文化设施资源的统筹整合和共享。利用辖区内拆违腾退释放出的空间资源,解决室外文体活动场所不足问题。同时,以社区之家示范点建设为契机,鼓励更多的区内社会单位文体设施向公众免费开放,拓展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创建期内,各街道综合文化中心建筑面积达到****平方米以上,社区文化室建筑面积达到***平方米以上,每个社区室外活动场地大于***平方米,****年底全面实现公共文化设施达标率***%的目标。

*.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

一是深入创建目录制示范项目。加快创建实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制,建立自下而上、以需定供的互动式、菜单式、目录式服务方式。结合区域实际,本着围绕服务、科学适用、便于操作、讲求实效的原则,更新发布年度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完善提升“石景山文化*站”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及“石景山文*”手机***服务功能,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惠民项目对接群众文化需求,强化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法定性、规范性,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通过目录制运行机制畅通群众需求征询和评价反馈渠道,凸显政府法定职责的公开化、公共文化机构职能和服务的制度化以及群众享受公共文化服务选择与参与的自主化,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有效供给、高效供给、高质供给。

二是实施地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建立健全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完善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启动实施地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搭建图书、文化活动配送体系,推送区级文化资源向基层流动。完善区文化馆、图书馆管理运行机制,探索建设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实现各级公共文化设施每周开放时间**小时以上。

三是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的生产与供给,广泛发动基层文艺骨干、专业文艺院团和各界社会资源,结合区域历史文化和高端绿色发展成果开展创作,实施文艺作品“双百工程”。以“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为目标,创编百个文学、书画类等精品艺术作品,创编百个歌舞、戏剧、曲艺类等精品文艺节目。

统筹地区文化资源,深入开展“歌聚石景山”“舞聚石景山”“戏聚石景山”“诗聚石景山”“书聚石景山”“画聚石景山”系列活动,提升“六聚石景山”活动品牌影响力。鼓励引导街道社区,积极培育“一街道一品牌、一社区一特色”的基层文化活动,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社会主体、群众主角”的文化活动格局。大力实施文化阵地惠民服务工程,依托公共文化阵地和辖区各级各类社会资源,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基层系列活动。将外来务工人员文化建设纳入本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展专题活动和服务项目。在全区设立基层服务点不少于**个,让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生活困难群众等享受常态化、均等化的文化服务。深化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开展京津冀地区文化联动,组织参与“一带一路”“欢乐春节”“文化睦邻”等主题文化交流活动。

四是为冬奥服务助力。抓住石景山作为“双奥之区”的特色,以冬奥组委入驻石景山首钢,国家体育总局**个冬奥项目训练场馆和冬奥单板滑雪跳台比赛落户石景山区的契机,将弘扬与培育冬奥文化作为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冬奥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军营,培育冬奥会“主场意识”。结合长安街西沿线综合发展轴建设,打造启迪冰雪运动中心等标志性冬奥文化设施,建设冬奥元素城市景观,支持构建高端时尚的文化消费空间。开展冬奥文化打造与地区文化建设的课题研究,研发建设冬奥组委图书分馆智能馆藏管理系统和特色数字资源。加强与北京市延庆区、河北省张家口市等冬奥赛事举办地的文化联动发展,积极开展与冬奥相关的特色文化活动和惠民服务项目,推动京津冀冬奥公共体育文化服务协同发展先行区。

*.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水平

一是建设完善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推动“互联网+”技术与文化建设的融合发展,完善提升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功能,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网上咨询、在线点播、在线培训、报名参与和评价反馈功能。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各类大屏终端等方式拓展数字平台的覆盖范围和服务途径,实现数据互动、信息共享。百姓通过电脑、手机、移动终端等接入,获得一站式公共文化服务,在平台单独设置的“互动参与”“群众留言”“调查问卷”等板块,提出个性化需求,反馈满意程度,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考核评价。借助平台的管控系统,搜集和分析群众需求和服务信息,以需定供、按需服务。运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实时掌握公共文化设施运行情况,提高决策管理的科学性,提高设施服务效能。

二是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启动实施地区数字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建设。做好地区公共文化数字资源项目二期建设,新增书城数字馆、国学石景山书院等特色数字资源,区级整合在线数字文化资源达到****。大力推进社区电子阅览室、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点建设,实现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无线网络全覆盖,使地区居民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享受数字文化服务资源。

*.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改革,构建政府管文化、社会办文化的工作格局。深入贯彻落实我区制定出台的《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年度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计划和服务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从部门预算或经批准的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丰富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激发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内在活力。

二是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调动社会力量,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多种形式探索实践文化演出、文化活动、文化志愿服务、文化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配送供给机制,实现供给主体和方式的多元化。重点发挥街道的属地作用,促进辖区社会单位文化设施资源的统筹整合和共建共享。与驻区企业、学校等社会单位共建共享,挂牌公共文体设施共建点,分时段购买“场地+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效能监测,实现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人次逐年增长。

三是培育和发展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社会组织。建立文化类社会组织、群众文化团队资源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强化对文化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和扶持激励政策,吸引民间资本、公益团队等社会力量进入文化服务领域。建立完善文化志愿服务参与、注册招募、教育培训、评价反馈、奖励机制,形成千名街道社区文化干部、文化志愿者互为补充的基层文化服务队伍体系。推出群众文艺团队建设“十百千”工程,扶持并推出十余个较高艺术水准的区级品牌团队、百余个街道及社会各界的优秀群众团队、千余个社区特色团队及艺术家庭,构建完善区-街-社区三级群众文艺团队体系。建立群众文化活动交流平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发展。

四是依托文化基地培育促进文化消费。充分发挥中关村科技园石景山园、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北京保险产业园等特色园区的带动作用,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双向融合。鼓励园区文化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大力支持民办机构兴办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实体书店等,在全区布局建设不少于**个“文轩云图”智能书店,发挥实体书店公共文化服务功能,鼓励社会力量捐赠公共文化事业。加强对文化类社会非营利组织的引导、扶持和管理,促进规范有序发展,构建地区多元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鼓励引导现有演出场所进行改造升级,大力扶持地区小剧场建设,推动地区演艺产业健康发展。鼓励扶持专业艺术院团开展低票价惠民演出,促进群众文化活动与京西消费节、春节庙会等文化产业项目有机结合,培育市民的文化消费习惯,推动文化消费持续增长。落实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政策举措,加强平台搭建和展示推广,加大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力度,以创新供给带动需求扩展,释放文化消费潜力。

*.全面提升石景山区文化形象

把推动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作为增强文化自信的大战略、文化建设的新支点、区域发展的点睛笔、旅游产业的强支撑、遗产保护的硬举措。一是结合石景山区文化特质,建设一批特色文化基地,打造六张“金名片”。深入挖掘八大处文化资源价值,打造八大处传统文化名片。深入研究“千年古道、百年老街”的文化内涵和精髓,打造模式口历史文化名片。加强对永定河历史文化遗产的发掘研究,建设永定河生态文化博物馆,打造永定河生态文化名片。研究工业文化的发展脉络,合理利用首钢工业遗存,打造首钢工业文化名片。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建设八宝山红色基因传承基地,打造八宝山红色文化名片。借助冬奥组委入驻首钢契机,依托西十筒仓改造、首钢冬奥文化广场等项目建设,打造创新及冬奥文化名片。二是推进模式口历史文化保护区工程、京西五里坨民俗陈列馆、北辛安城市记忆建筑博物馆等一批具有地域特色、时代特征和乡愁民俗性质的公共文化新地标建设,纳入公共文化设施,形成“政府+社会”、“标准文化设施+特色文化基地”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三是将“街巷文化”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整体规划。立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城市发展特点,将历史典故、文化名人、街巷故事等文化元素通过城市雕塑、园林景观、文化长廊、街巷牌匾、绘画碑刻等多种形式在城市街巷间进行充分展现,努力打造建设一批展现地区文化内涵的精品街区,让街巷成为展示城市文化的“博物馆”,让文化活起来,走进市民百姓生活。四是重点策划举办西山永定河系列宣传文化活动,讲好“石景山故事”,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引领高端绿色发展,共同打造有山、有水、有城、有业的和谐宜居城区。

(三)形成“十个一”的工作体系

坚持一个工作理念:文化是最高端的民生建设;明确一个发展思路:整合资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搭建一个网络平台:创建一个项目,实现五大功能;打造一批文化品牌:形成“六聚石景山”品牌文化活动;创编一批文艺作品:实施文艺作品“双百工程”;提升一批文化设施:设施建设达到两个“百分百”;引聚一批文化名人:组建百名文化名人专家库;建设一支文化队伍:组建好千名文化干部志愿者队伍;培育一批群文团队:推出群众文艺团队建设“十百千”工程;创建一批文化基地:依托六大文化名片,打造文化基地。

五、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实施步骤

(一)启动建设期(****年*月—****年*月)

全面启动,明确任务,对接标准,理清差距,完善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发创建工作任务分解文件,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区创建工作。

(二)全面创建期(****年*月—****年**月)

深入推进,全面达标。集中力量推进主要项目深入开展。对创建工作实施过程管理,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工作的好做法和先进经验,在全区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全力迎检期(****年*月—****年*月)

巩固成效,全面提升。全面实现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创建工作的考核检查任务,全面展示石景山区公共文化建设的积极成果,确保通过示范区的验收工作。

六、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创建组织领导

落实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单位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区委宣传部长、主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文化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等相关**个委办局单位和*个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为成员单位的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党政合力共同推动创建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委。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分别成立创建工作机构,共同推动创建工作实施。建立完善领导小组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月度联席会议制度,分阶段协调推进具体工作。

(二)加强创建经费保障

将公共文化产品、服务、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保证公共财政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实现逐年增长。创建周期内区级财政新增*亿元资金用于创建工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扶持公益文化惠民项目,健全监管机制,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提高财政资金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确保专款专用。

(三)加强人才队伍保障

吸引集聚艺术名家、专家学者和相关专业技能人才组建文化名人专家库,开展课题研究、艺术创作、文化活动和授课培训等,提升区域公共文化建设决策水平和活动影响力。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队伍建设,每个街道新增*-*名、每个社区新增*名文化组织员,充实基层文化干部队伍。培育群众文化大家、基层文化能人等公共文化领军人物,发挥好他们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重要带动作用。建立完善文化志愿服务注册招募、教育培训、服务记录、评价反馈、奖励机制,形成千名街道社区文化干部、文化志愿者互为补充的基层文化服务队伍体系。

加强文化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教学体系,与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联合开展基层文化干部岗位轮训,组织示范区创建系列专题培训,保障全区公益性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天,街道、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天。

(四)加强制度设计研究

将创建实践与制度设计研究紧密结合,以转型发展城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为核心研究课题,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化路径研究、群众需求征询及评价反馈机制研究两个维度,探索具有石景山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形成若干制度设计研究成果和制度建设成果。《石景山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研究》将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协调有序的推进石景山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创新,通过社会化的方式,借助数字化手段,努力解决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管理、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文化志愿服务、群众需求及满意度征询、群众参与决策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形成一批具有针对性、实践性、指导性、前瞻性的理论成果,为我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五)加强任务督查考核

建立以效能为导向的多元评价机制。把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结果纳入全区行政绩效考核体系。各责任单位依照创建实施方案和指标任务与区政府签订责任书,对创建工作实施过程管理。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加大视察调研力度,强化创建督导,指导基层落实创建任务。将创建工作纳入行政效能监察内容,引进第三方机构,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管理、运行进行独立评价。建立完善公众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考核评价制度,根据考核评价结果改进工作。

(六)加强创建宣传动员

加强创建工作的宣传和动员,制定创建宣传工作方案,形成全社会关心创建、参与创建和监督创建的良好氛围。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编发创建示范区工作简报,设立专职信息员向文化部创建办公室、市文化局等报送创建进展情况。在石景山区电视频道、石景山信息网、《石景山工作》《石景山报》等区属媒体报刊设立示范区创建专栏,在《中国文化报》、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等各级新闻媒体上展示宣传创建成果。

附件:*.石景山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

案(****年—****年)

*.石景山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任务分解表

*.石景山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组织机构 附件*

石景山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年—****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图书馆法》),推动首都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加快构建地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石景山区文化软实力,推进全区高端绿色发展,石景山区将争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将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示范区创建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大力贯彻落实《保障法》《图书馆法》,聚焦首都建设全国文化中心的功能定位,按照公益性、基本性、便利性、均等性的总体要求,围绕石景山区高端绿色发展战略,彰显培育弘扬冬奥文化这一时代气息,把握构建石景山区高端普惠的文化生活体系的区域文化特色,以社会化的方式、数字化的手段全面推进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首都建设全国文化中心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为转型发展城区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二、创建目标

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到****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区、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高端普惠相结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提档升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提质增效,文化队伍整体活力明显增强,公共文化制度规范健全,市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显著提升。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高端引领,实现普惠共享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贯彻落实《保障法》《图书馆法》,以首善标准积极探索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端与普惠相结合的新路径。坚持文化是最高端的民生建设的理念,将创建工作切实作为夯实基层民生家园建设、增进人民福祉的有力抓手,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示范区创建的根本标准来落实,实现创建成果人人共享。

(二)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

坚持政府在创建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社会宣传动员,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部门联动、完善群众需求和评价反馈机制等方式,实现政府、社会、群众共同创建的工作局面。

(三)坚持国家标准,彰显区域特色

严格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项标准要求,完善本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标体系,突出区域特色,重点解决制约地区文化发展的难点问题,通过探索石景山特色的发展模式和路径,为转型发展城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借鉴。

(四)坚持全面达标,推进重点突破

在创建指标全面达标基础上,集中力量解决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制度规范建设、群众文化需求供需对接等难点问题,依托重点任务,实现重点突破。

(五)坚持顶层设计,加强制度建设

结合创建工作实际开展制度设计研究,充分发挥理论引领和专家指导的作用,形成明确的制度设计研究课题,形成制度设计研究与创新实践相结合的工作路径,把制度设计研究成果转化为制度建设成果,指导创建工作科学开展。

四、工作任务

对照《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东部)》指标要求,确定了石景山区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依据首都建设全国文化中心的功能定位和地区实际,我区在国家示范区指标基础上进行量化提升,制定了石景山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主要任务和***项具体指标(详见附件*)。

*.高标准建设石景山区文化中心。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集体经济办、区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石景山分局、区园林绿化局、苹果园街道、北京石泰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综合文化中心、各社区文化室建筑面积全部达标,内部设施设备全部达标,设施管理和服务规范,配套建设群众文化活动广场。采用新建改扩建、趸租空间、共建共享等方式,提升文化设施空间面积,优化文化设施规划布局,鼓励跨社区之间设置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完善“一刻钟公共文化服务圈”。

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社会办、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市规划国土委石景山分局、区经济信息化委、区体育局

*.各级公共文化设施实现每周免费开放**小时,且错时开放时间不少于三分之一。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社会办

*.更新发布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依据目录项目开展惠民服务。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社会办、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建设并推广运营区域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及手机***。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经济信息化委、区财政局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的生产与供给,打造文艺服务平台,实施文艺作品“双百工程”,讲好“石景山故事”。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文化委、区文联

责任单位:区广电中心、区社会办、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实施文化品牌提升工程。大力开展“古城之春”艺术节、北京清明诗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活动,形成“六聚石景山”活动品牌。各街道办事处深入开展一街道一品牌、一社区一特色的基层文化活动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社会办、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区财政局、区广电中心

*.打造好、维护好、宣传好石景山区“老街坊”社会治理金名片,大力实施文化阵地惠民服务工程,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基层文学艺术普及系列活动。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社会办、区文化委、区文联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区广电中心

*.针对特殊群体实现常态化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区文明办、区妇联、区民政局、区残联、团区委、区总工会、区教委、区科委、区体育局、北京石泰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结合长安街西沿线综合发展轴建设,打造启迪冰雪运动中心等标志性冬奥文化设施,建设冬奥元素城市景观,支持构建高端时尚的文化体育空间。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投资促进局、区体育局、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石景山分局、区旅游委、区文化委、区商务委

**.开展冬奥文化打造与地区文化建设的课题研究,建设冬奥组委图书分馆智能馆藏管理系统和特色数字资源。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体育局、区财政局

**.积极开展京津冀地区文化联动,加强与北京市延庆区、河北省张家口市等冬奥赛事举办地的协同发展,组织举办与冬奥相关的特色文化活动和惠民服务项目。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社会办、区体育局、区广电中心、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启动实施地区数字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建设,各街道办事处综合文化中心(站)建有网站,实现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无线网络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区经济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建立地区特色数字资源库,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文化社区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化委

**.合理布局**小时智能书店、公共阅读空间、自助图书馆,推动实体书店与网络融合发展,打造“书香石景山”。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国土委石景山分局、工商分局、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充实街道社区文化干部队伍力量,为街道综合文化中心(站)、社区增加专职文化工作人员数量,完善区域区文联组织建设。加大培训辅导力度,建立基层公共文化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机制。

牵头单位:区社会办、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区文化委、区文联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壮大优化文化志愿者队伍,建立文艺志愿者服务基地,健全管理评价、教育培训和扶持激励机制。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区文联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制度设计研究,健全完善公共文化建设的系列政策文件。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完善公共文化机构管理运行机制,探索实践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及法人治理结构。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建立以效能为导向的多元评价机制,将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全区行政绩效考核体系,对重大文化项目实行监督和评估。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文化委

**.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研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公众满意度指标。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社会办、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力度,建立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事业建设的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社会办、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大力支持民办机构兴办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优化实体书店网点布局,发挥实体书店公共文化服务功能。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投资促进局、市规划国土委石景山分局、工商分局、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加强对文化类社会非营利组织的引导、扶持和管理。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社会办、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鼓励现有演出场所改造升级,大力扶持地区小剧场建设,推动地区演艺产业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石景山分局、区商务委、工商分局

**.培育市民的文化消费习惯,鼓励扶持专业艺术院团开展低票价惠民演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消费需求。促进群众文化活动与京西消费节、春节庙会等文化产业项目有机结合。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委、工商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公园管理中心、区广电中心、北京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管理委员会

**.大力推动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高品质打造八大处传统文化、模式口历史文化、永定河生态文化、首钢工业文化、八宝山红色文化、创新及冬奥文化六张“金名片”。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旅游委、区文联、北京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管理委员会、区公园管理中心、区广电中心、北京石泰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深入挖掘地区历史文化资源,搜集整理地区文化名人,历史故事、传说掌故线索,编辑撰写相关书籍和文史资料。策划举办西山永定河系列宣传文化活动。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旅游委、北京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管理委员会、区公园管理中心、区广电中心、北京石泰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推进模式口历史文化保护区工程、京西五里坨民俗陈列馆、北辛安城市记忆建筑博物馆等特色文化基地建设,形成“政府+社会”、“标准文化设施+特色文化基地”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石景山分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区旅游委、区投资促进局、区城管委、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文联、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北京石泰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继续深入推进“精品街”建设。挖掘历史典故、文化名人、街巷故事、山水自然等文化元素,通过城市雕塑、园林景观、文化长廊、街巷牌匾、绘画碑刻等多种形式,建设精品街区。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石景山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

**.落实公共文化设施选址征求公众意见制度,推进新建、改扩建居民住宅区规划和建设配套公共文化设施制度。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石景山分局、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建立公共文化设施资产统计报告制度和公共文化服务开展情况年报制度。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责任单位:区统计局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的安全评价。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责任单位:区安全监管局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文化委、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表彰和奖励机制。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文化委

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社会办、区文联、区教委、区科委、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广电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区长为组长,区委宣传部长和主管副区长为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文化委、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等**家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区委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委,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开展。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分别成立创建工作机构。坚持领导小组调度工作制度,按季度、分阶段研究工作方案、重点难点问题等,指导基层开展创建工作;坚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工作推进(详见附件*)。

(二)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以效能为导向的多元评价机制。把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结果纳入全区行政绩效考核体系,并加大分值比重,重点加强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实行监督和评估。完善人大、政协监督、政府效能监察、第三方测评、舆论监督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综合监察体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加大视察调研力度,强化创建督导,指导基层落实创建任务。将创建工作纳入行政效能监察内容,要求不达标的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工作考核力度。引进第三方机构,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管理、运行、效能进行独立评价。建立完善公众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和公共文化设施效能考核评价制度,根据群众满意度和考核评价结果改进创建工作。

(三)做好财政保障

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将公共文化投入纳入年度部门预算,保证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逐年增长,人均文化事业费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创建期内,区级财政新增*亿元资金,主要用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政策支撑等方面的支出,全力保障创建工作。拓展资金投入渠道,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市级财政投入,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和监督管理。

(四)营造舆论氛围

综合运用电视、报刊杂志等主流媒体和网站、微博等多种渠道,利用公益广告、文明宣传栏等载体,加大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全区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在石景山区政务网、《石景山报》等区属媒体设立示范区创建专栏,定期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宣传展示石景山区最新创建成果。

附件*

石景山区创建国家公共

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任务分解表

依据《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东部)》制定。共分为七个部分,***项指标任务,其中: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个指标任务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个指标任务

三、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个指标任务

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个指标任务

五、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建设:**个指标任务

六、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个指标任务

七、其他方面:*个指标任务

注明:

*.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以下简称“各街道办事处”)

*.标有“※”的指标需在****年底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验收之前落实完成

序号 指标项目 指标标准 验收细则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
※ (*) 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影剧院、非遗展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选址符合要求,方便群众参加活动。 选址全部符合要求,布局合理。 指标说明:选址要求人口集中、交通便利。 提供材料: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图和相关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石泰公司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集体经济办 市规划国土委 石景山分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体育局
※ (*) 区、街道、社区文化设施设置率***%。 设置率***%,达标率**%。 指标说明:区、街道、社区三级文化馆站、图书馆室。 提供材料:本年度文化馆站、图书馆室名册,包括地点、建筑面积、服务人次、开展活动场次等统计一览表和证明资料。 区文化委 (负责全区) 各街道办事处 (负责街道社区) 区社会办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国资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规划国土委 石景山分局
※ (*) 区图书馆达到部颁一级以上标准。 ***%达到一级馆以上。 指标说明:未评估定级的须达到一级馆必备条件。 提供材料:已评估定级的,以最近一次评估定级为准,提供证明文件。 区文化委 ——
※ (*) 区图书馆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次以上。 ≥*次。 提供材料:年度统计总表(包括每册图书流通次数等)。 区文化委 ——
※ (*) 全区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量≥*.*册(件) 超过对应指标。 指标说明:藏书量是指收存于本级图书馆室的各类藏书的总量(益民书屋计算在内)。人口为本区域的常住人口。以上年度图书馆的统计报表数据为依据。 提供材料:图书馆(室)上年度藏书量、年新增图书量、到馆人次数量、借阅流通量一览表和上年度报表。 各街道办事处 区文化委 区财政局
※ (*) 街道图书馆藏书量≥*万册(件)、**种报刊杂志,年新增图书≥***种;社区图书室≥****册(件)、**种期刊,年新增图书≥**册。以上设施至少提供五类报纸,每天更新≥*份。
※ (*) 全区公共图书馆人均年新增公共图书馆藏量不少于*.*册(件)。 ≥*.*册。 提供材料:同上。 各街道办事处 区文化委 区财政局
※ (*) 全区公共图书馆人均到馆次数*次以上。 ≥*次。 提供材料:同上。 各街道办事处 区文化委 区社会办
※ (*) 街道图书馆面积应不少于***平方米,阅览坐席不少于**席。 超过对应指标。 提供材料:设施地点、建筑面积、座位数等一览表。 各街道办事处 区社会办 区文化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国资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规划国土委 石景山分局
※ (**) 社区文化室应设置相对独立的图书阅览区域,有阅览坐席。 达到对应指标。 提供材料:设施地点、建筑面积、座位数等一览表。 各街道办事处 区社会办 区文化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国资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规划国土委 石景山分局
(**) 区文化馆(站)达到部颁一级以上标准。 ***%达到一级馆以上。 指标说明:未评估定级的,必须达到一级馆必备指标。 提供材料:已评估定级的,以最近一次评估定级为准,提供证明文件。 区文化委 ——
※ (**) 按照《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街道综合文化中心设置率***%,建筑面积≥****㎡,功能完备率***%。 设置率***%,完备率***%。 指标说明:按照《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和《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规范》相关要求,确定设施功能和服务。 提供材料:本年度街道文化站数据一览表和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建筑面积、用房项目设置、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人员、设备等。 各街道办事处 区社会办 区文化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国资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规划国土委 石景山分局
※ (**) 加强街巷文化建设,按照《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社区文化室设置率***%,建筑面积≥***㎡,配套建有文体活动广场,配备群众健身设施设备。 设置率***%,达标率***%。 指标说明(配置标准):《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配置标准》。 提供材料:本年度社区及其文化室数据一览表和证明材料(含共建共享)。 数据包括:服务人口、建筑面积、服务项目、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体育设施设备。 各街道办事处 区社会办 区文化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国资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规划国土委 石景山分局 区体育局
※ (**) 区级设立含有标准田径跑道、足球场的公共体育场。街道也应设立公共体育场(含共建共享)。 设置率***%。 提供材料:提供相应的数据材料(含共建共享)。 区体育局 各街道办事处 区区教委
※ (**) 地区设立博物馆。 设置率***%。 提供材料:提供相应的数据材料。 区文化委 ——
※ (**) 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延伸到所有社区。 设置率***%,达标率***%。 提供材料:提供相应的数据材料。 区委宣传部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广电中心
※ (**) 城市人流密集地点公共阅报栏(屏)全覆盖。 设置率***%,达标率***%。 提供材料:提供相应的数据材料。 区委宣传部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 (**) 编制公开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依据目录内容实施服务。实施面向基层的重要文化项目(不少于三项),实现重心下移、资源下移。 有*个项目,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 指标说明(面向基层的文化项目):文化下基层项目(四进社区等)、流动文化服务项目。 提供材料:项目及实施情况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区社会办 各街道办事处 区财政局
(**)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配送机制和群众文化需求反馈征询机制。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 建立、实施并取得实效。 提供材料:政府的有关文件和实施效果的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社会办 区财政局
※ (**) 街道、社区每年新增、调配、流转配送图书总和比例不低于总藏书量的三分之一,流转配送周期每季度不少于*次,年流转不少于*次。文化馆站辅导培训和公益演出服务资源应根据市民需求,及时调整服务内容。 建立、实施并取得实效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财政局
※ (**) 制定群众基本文化服务内容及量化指标。 建立、实施并取得实效。 区文化委 ——
※ (**) 把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的基本文化服务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已纳入,措施得力,并取得显著成效。 指标说明(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活动和服务。 提供材料:政府有关文件和实施情况的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区文明办 区社会办 区区民政局 区体育局 区教委 区科委 区总工会 团区委 区妇联 区残联 各街道办事处
※ (**) 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开放,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实行门票减免,文化遗产日全民免费参观。 ***%实施,并建立保障机制。 指标说明: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包括文、图、博以及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提供材料:各类公共文化设施情况一览表和证明材料。内容包括:活动区域面积、活动项目、免费开放服务人数。 区文化委 区教委 区科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财政局
※ (**) 城市各类公共文化设施设置方便残障人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活动区域和服务项目。 ***%做到有活动区域和服务项目。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教委 区科委 区总工会 团区委 区妇联 区残联
※ (**) 无障碍设施:各级公共文化设施为残障人士配备无障碍设施。 设置率***%,达标率***%。 提供材料:提供相应的数据材料。 市规划国土委 石景山分局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财政局
※ (**) 区图书馆设立视障阅读区,配备设备和盲文读物。 ***%设立并开展服务。 提供材料:区县图书馆视障阅读区面积、阅览座席、设备配备、盲文读物数量和读者流通量一览表。 区文化委 ——
※ (**) 区文化馆和街道综合文化中心(站)经常性组织针对上述特殊人群的各类文体活动。 ***%达到评估标准的起点指标,其中**%达到较高指标。 指标说明:第三次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和第一次综合文化站评估指标。较高指标是指第一层指标,较好指标指第二层指标。 提供材料:文化馆、街道文化站本年度活动数据和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
※ (**) 区文化馆开展面向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培训。 ***%达到评估标准的起点指标,其中**%达到较高指标。 区文化委 ——
※ (**) 政府正式下达免费开放文件做出具体规定并落实经费保障政策。 下达文件,***%落实经费,并已将免费开放经费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 指标说明:免费开放经费包括地方财政资金和各类补助资金。 提供材料:政府关于免费开放的文件和具体要求。地方配套资金和各类补助资金拨付的具体文件和凭证。本年度各馆(站)免费开放服务项目、经费、每周开放时间、受益人数一览表和证明材料。 现场检查:服务公示(服务项目、时间、内容及公示时间、公示方式等)。 区文化委 区财政局 区政府办公室
※ (**) 文化馆(站、室)、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非遗展示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中小学校课外活动基地等公共文化设施向公众开放提供基本服务免费并公示。 ***%免费开放,服务公示规范,成效显著。 提供材料:同上。 区文化委 总工会 区妇联 区科委 区教委 区财政局
※ (**) 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街道综合文化中心、街道图书分馆、社区综合文化室、社区图书室等公共文化设施每周服务时间不少于**小时,错时开放时间不低于开放时间的三分之一。 ***%达标,并做到节假日开放。 提供材料和现场检查。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社会办 区财政局
※ (**) 区图书馆、文化馆流动服务车配置率(每馆*台以上)。 分别超过*台以上。 提供材料:本年度区文图两馆流动服务、文化活动一览表、设备明细和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
※ (**) 区图书馆每年下基层服务不低于***次。 ***次/年。 区文化委 ——
※ (**) 区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场,流动展览≥**场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次,公益性艺术培训每年≥***次,公益性展示≥**次。 超过达标指标**%。 提供材料:提供相应的数据材料。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
※ (**) 区博物馆(纪念馆)、非遗展示馆常年设有*项以上基本陈列,每年举办公益性专题展览≥*次,举办公益性公共教育活动(如培训、讲座、辅导等)每年分别≥**次。 超过达标指标**%。 提供材料:提供相应的数据材料。 区文化委 ——
※ (**) 区图书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展示≥**次,公益性讲座≥**次。 超过达标指标**%。 提供材料:提供相应的数据材料。 区文化委 ——
(**) 按照文化部、北京市文化局关于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体系。 建立总分馆制。 提供材料:建立总分馆制的文件、实施情况和有关数据。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财政局
※ (**) 每个社区每月看*场以上电影,其中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两年)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达标。 提供材料:本年度放映记录表和证明资料(包括地点、内容、单位、联系电话等)。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财政局
※ (**) 每个社区每年观看*场戏剧或文艺演出。 ***%达标。 提供材料:本年度演出和证明资料(包括地点、内容、单位、联系电话等)。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社会办 区财政局
※ (**) 街道社区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形成品牌活动。 **%的街道形成有特色活动或品牌活动。 提供材料:街道社区特色活动一览表和证明材料。 各街道办事处 区文化委 区社会办
※ (**) 每个街道(含社区)每年组织各类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次,其中文艺演出不少于*场,公益培训不少于**场。 ***%达标。 提供材料:活动统计表和证明资料(包括地点、内容、参与人次等)。 各街道办事处 区文化委 区社会办
※ (**) 全区每年组织*次以上规模较大的群众文体活动。 ***%达标。 提供材料:本年度文体活动记录表和证明资料(包括地点、内容、参与人次、联系电话等)。 区文化委 ——
(**) 弘扬和培育冬奥文化。打造启迪冰雪运动中心等标志性冬奥文化设施;建设精品街区和冬奥元素城市景观;开展与冬奥相关的文体活动,推进冬奥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军营;加强与冬奥赛事举办地的文化联动。 已实施并取得成效。 提供材料: *.冬奥文化设施、精品街区建设情况一览表(设施名称、建筑面积、地点、活动情况等)。 *.开展冬奥文体活动统计表(活动名称、级别、内容、服务人次等) *.开展冬奥赛事举办地文化联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区发展改革委 区投资促进局 区体育局 区城管委 区委宣传部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社会办 市规划国土委 石景山分局 区旅游委 区商务委 区广电中心
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
(**) 结合本地实施的“智慧城市”等国家重大信息工程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 已实施并取得成效。 提供材料:“智慧城市”相关资料;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相关方案及进展情况。 区文化委 区经济信息化委
※ (**) 地区建立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 建立统一服务平台,并形成相应的管理制度、人员、组织。 提供材料:统一服务平台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统计数据。上网检查。 区文化委 区委宣传部 区经济信息化委 区财政局
※ (**) 统筹实施地区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点建设。 达到配置标准。 提供材料: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点建设情况一览表。现场检查。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国资委 区经济信息化委
(**) 区图书馆、文化馆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设置率***%。 设置率***%,达标率***%。 指标说明(配置标准):共享工程《地级支中心系统配置标准》和《县级支中心系统配置标准》。 提供材料:本年度数据一览表和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区财政局 区经济信息化委
※ (**) 街道综合文化中心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设置率***%。 设置率***%,***%达到公共电子阅览室配置标准。 指标说明(配置标准):共享工程《乡镇基层服务点配置标准》;文化部 财政部《“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提供材料:提供相关数据材料。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国资委 区经济信息化委
※ (**) 信息共享工程建设基本形成区支中心-街道站-社区服务点架构,构成覆盖城市的数字文化服务网络。每个区级数字图书馆数字资源达到****,区级整合数字资源≥****。 已经形成,超过资源数量达标标准。 指标说明: 享受数字图书馆等资源服务是指群众在公共电子阅览室(或其他方式),可以浏览和利用其购买的数据库和自建的数据库资源。 提供材料:数字资源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材料:现场检查。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财政局 区经济信息化委 区社会办
※ (**) 街道、社区公共文化设施配备数字文化设备,具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向群众免费提供上网服务。 基层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享受数字图书馆等资源服务。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财政局 区经济信息化委
(**) 区级图书馆建设*个以上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区级文化馆建设*个、博物馆建设*个以上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 ***%达标。 提供材料:数据库资料。 现场检查: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和街道社区文化站(室)、图书馆(室)浏览和下载数据库资源。 区文化委 区财政局
(**) 建立数字图书馆(区图书馆***%建有网站)。 ***%建有网站,服务栏目齐全,开展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 指标说明(服务栏目齐全):有信息发布、文献检索、文献阅览下载、视频阅览、读者服务、信息咨询、读者活动等栏目。 提供材料:图书馆网站建设一览表(包括:建立时间、网址、栏目设置、点击和下载次数)及证明材料。上网检查。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财政局 区经济信息化委
(**) 建立数字博物馆(区级博物馆建有网站)。 建有网站,服务栏目齐全。 指标说明:服务栏目齐全:有信息发布、网上展览、信息咨询、活动等栏目。 提供材料:博物馆网站建设情况一览表。上网检查。 区文化委 区财政局 区经济信息化委
(**) 建立数字文化馆和群众活动远程指导网络(区文化馆建有网站)。 ***%建有网站,建成群众文化活动远程指导网络并运行,服务项目多于**个。 提供材料:文化馆网站建设情况一览表。上网检查。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财政局 区经济信息化委
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
※ (**) 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制度和机制,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取得效果。 建立并实施,*个项目以上,成效显著。 指标说明:政府购买是指采取项目补贴、资助和政府招标采购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当地重大群众文化活动和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提供材料:政府的有关制度或政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和实施效果的证明资料。 区文化委 区财政局 区社会办 各街道办事处
(**) 完善区域文联组织建设,培育和发展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社会组织。 制定了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和扶持激励政策。 提供材料:政府关于文化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和扶持激励的政策文件、社会组织统计一览表等。 区文化委 区文联 区民政局 区社会办 区财政局 各街道办事处
※ (**)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队伍,建立文艺志愿者服务基地。 建立了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注册招募、管理评价、教育培训和激励保障机制,有制度、有项目、有队伍、有成效。 提供材料: *.全区有关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制度、项目、人员名册和总结材料。 *.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志愿者制度、岗位、人员名册、服务记录。 *.文艺志愿者服务基地相关证明资料。 区文化委 区文联 ——
(**) 实施群众文化团队扶持项目,建立群众文化活动交流平台,形成群众文化团队建设运行长效机制。 对群众文艺团队实行资金扶持、分级评定和规范管理。 提供材料:扶持群众文化团队的有关政策文件和落实的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区财政局
(**) 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推动地区演艺产业健康发展,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已开展相关工作,并取得实效。 提供材料:公益演出记录表、资金拨付凭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区文化委 区委宣传部 区财政局 区商务委 工商分局 区国税局 区地税局
(**) 贯彻落实文化部等四部委《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加大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力度。 已落实政策文件,并取得实效。 提供材料:政府关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相关文件,文化创意产品相关数据。 区委宣传部 区文化委 区财政局
(**) 大力支持民办机构兴办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实体书店。 有社会力量参与,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提供材料:有关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政策文件、实体书店统计一览表。 区委宣传部 区文化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投资促进局 市规划国土委 石景山分局 工商分局 区社会办 各街道办事处
(**) 在全区广泛推广建设以智能书店等新兴形式为代表的实体书店,优化实体书店网点布局,发挥实体书店公共文化服务功能。 已在全区布点建设实体书店,取得实效。 提供材料:实体书店的建设规划、统计表等相关材料。 区委宣传部 区文化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投资促进局 市规划国土委 石景山分局 工商分局 区社会办 各街道办事处
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建设
※ (**) 区政府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规划和政策。 有政府编制的规划、政策,已颁布、实施。 提供材料:有关规划和政策文件。 区文化委 区政府办公室
※ (**) 建立区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已建立,体制机制健全,并取得明显成效。 提供材料:相关文件和实施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 区文化委 ——
(**) 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工作。 针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开展研究,形成具有普遍示范价值的制度成果。 提供材料:制度设计研究报告。 区文化委 区政府办公室
(**)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资产统计报告制度和公共文化服务开展情况年报制度。 已建立并实施,对外公布。 提供材料:相关制度文件、统计年报等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统计局
(**)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及公众活动的安全评价。 已建立并实施,对外公布。 提供材料:相关制度文件、安全评价报告等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安全监管局
(**) 落实公共文化设施选址征求公众意见制度,推进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规划和建设配套公共文化设施制度。 已建立并实施,对外公布。 提供材料:相关制度文件。 区文化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规划国土委 石景山分局 各街道办事处
(**)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表彰和奖励制度。 已建立并实施,充分发挥其作用,效果显著。 提供材料:相关制度文件、表彰和奖励人员清单。 区委宣传部 区文明办 区文化委 区财政局 区总工会 区社会办 区广电中心 区文联 团区委 区妇联 区科委 区教委 区残联
※ (**) 以示范区建设为平台,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和项目有效整合,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形成综合、系统、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现便民惠民,提高整体服务能力,发挥综合效益。 形成了资源共建共享、联合服务的机制;发挥了综合效益。 提供材料:有关会议记录、制度和措施的相关文件和实施情况的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财政局 区国资委 区社会办 区总工会 区科委 团区委 区妇联 区残联等
(**) 创新公共文化体制机制、服务方式和手段,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在北京市及全国产生较大影响,具有典型示范价值。 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具有典型示范价值。 提供材料:工作总结、宣传报道等相关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
(**) 在区图书馆试点建设法人治理结构。 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和经验。 提供材料:改革的文件、典型经验材料。 区文化委 区编办 各街道办事处
(**) 加快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 (**)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全区行政绩效考核体系,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城市建设整体规划。 实现“六个纳入”。 提供材料:“六个纳入”的有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区人力社保局 区文化委 区财政局 市规划国土委 石景山分局
※ (**) 建立对相关责任部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并实施。 建立并实施,并将服务基层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指标。 指标说明:将公共文化服务指标纳入了工作考核指标。 提供材料:工作考核文件、指标和近两年考核结果资料。 提供材料:服务标准和考核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 区文化委
(**) 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服务标准并实施。 建立并实施,并将服务基层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指标。 区文化委 区社会办 各街道办事处 ——
※ (**) 建立示范区创建过程管理机制。 建立并实施,定期报送进展情况。 提供材料:按照示范区创建过程管理方案,提供工作进展情况、督查报告、宣传材料等。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
(**) 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建立群众评价反馈机制。 已建立机制,连续*年实施。 提供材料:公众满意度指标及评价反馈资料。 区文化委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区委宣传部 区社会办 各街道办事处
(**)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及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能的公众评价制度。 提供材料:实施办法和公众评价资料。 区文化委 ——
(**) 引进第三方机构,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管理、运行、效能进行独立评价。 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调研,并将服务基层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指标。 提供材料:第三方调研评估报告。 区文化委 ——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
※ (**) 将公共文化服务经费纳入本级预算,保障地区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 已纳入。 提供材料:公共文化服务经费纳入本级预算的相关证明材料。 区财政局 ——
※ (**) 区人均文化事业费支出(按常住人口计算)高于北京市平均水平。 高于北京市平均水平。 提供材料:相关统计数据和证明材料。 区财政局 ——
(**)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 建立并实施。 提供材料:绩效考核报告、统计公告 区财政局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 (**) 街道综合文化中心文化专管员*名以上。 达标。 提供材料:落实文化中心文化专管员的有关政策文件和落实情况证明材料。 区社会办 各街道办事处 区文化委 区人力社保局 区财政局
※ (**) 政府补贴或政府购买社区文化室公益岗位,每社区文化组织员不少于*名。 配备率***%以上。 提供材料: *.有关政策文件和落实的证明材料。 *.文化组织员名册(包括姓名、性别、手机、培训等基本情况)。 区社会办 各街道办事处 区文化委 区人力社保局 区财政局
※ (**) 地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 不低于**%。 提供材料: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员统计一览表。 区文化委 ——
※ (**) 壮大扶持群众业余文艺团队。每个街道培育的街道级群众文艺团队不少于**支,艺术家庭不少于**个,每个社区群众业余文艺团队不少于*支。 ***%达标。 提供材料: *.业余文艺团队一览表(级别、艺术门类、人数)和证明资料。 *.艺术家庭情况统计表和证明资料。 各街道办事处 区文化委
※ (**) 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天。 ***%单位达标。 提供材料: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的培训计划和人员培训台账。 区文化委 ——
(**) 全区制定基层文化队伍培训计划,把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教学体系。 已制定计划。 提供材料:相关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区委党校
※ (**) 街道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天。 ***%单位达标。 提供材料:培训台账。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
※ (**) 街道社区新聘任人员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天。 ***%单位达标。 提供材料:培训台账。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
其他方面
※ (**) 区域应设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广播电视发射台,按照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标准等进行建设,实现城市应急广播体系全覆盖,通过直播卫星提供≥**套广播节目,通过无线模拟提供≥*套广播节目,通过数字音频提供≥**套广播节目。通过直播卫星提供**套电视节目,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套电视节目,未完成无线数字化转换地区,提供≥*套电视节目。 超过指标。 提供材料:示范区相关部门提供有关资料和数据。 区广电中心 区文化委 ——
※ (**) 益民书屋纳入公共图书馆体系的比率。 覆盖率***%。 提供材料:提供有关资料和数据。 区文化委 各街道办事处
※ (**) 健身场地和设备配备。 达标率***%。 提供材料: 由体育部门提供有关资料和数据。 区体育局 各街道办事处
※ (**)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弘扬冬奥文化。 成效显著。 区体育局 区文化委 区社会办 各街道办事处
(**) 大力推进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全面提升石景区文化形象。 打造“八大处传统文化名片”“模式口历史文化名片”“永定河生态文化名片”“首钢工业文化名片”“八宝山红色文化名片”“创新及冬奥文化名片”六张金名片,形成品牌效应,提升区域文化影响力。 提供材料:相关数据、图片、总结、方案、规划等证明材料。 区委宣传部 区文化委 区文明办 区发展改革委 区旅游委 区文联 北京西山永定河 文化带建设管理 委员会 区公园管理中心 区广电中心 石泰公司
(**) 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国际合作和交流。 积极参与“一带一路”“东亚文化之都”“欢乐春节”“文化毗邻”等文化交流活动。 提供材料:活动方案、宣传报道等相关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区外事侨务办 区文联
(**) 开展京津冀文化交流。 已开展,成绩突出。 提供材料:活动方案、协议、宣传报道等相关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区文联
(**) 综合运用各级媒体、多种形式开展创建工作宣传推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定期在各级媒体展示创建工作成果;在公共设施和街道悬挂或展示宣传标语。 提供材料:宣传稿、横幅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区文化委 区委宣传部 区城管委
※ (***) 涉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内容。 达到要求,成绩突出。 提供材料:示范区的工会、共青团、妇联提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相关情况。 区总工会 团区委 区妇联 区文化委

附件*

石景山区创建国家公共

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指挥、统筹协调,成立石景山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文化委。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分别成立创建工作机构,共同推动创建实施。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陈之常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副组长:晋秋红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代管宣传工作)

陈婷婷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由区委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政府办公室、区文化委、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教委、区委党校、区旅游委、区国资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科委、区商务委、区社会办、区外事侨务办、区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体育局、区民政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安全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城管委、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市规划国土委石景山分局、工商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文联、区残联、区集体经济办、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北京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管理委员会、区公园管理中心、区广电中心、北京石泰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的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组成。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委,承担创建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区创建工作的牵头策划、总体部署、协调保障工作;牵头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协调调度、督查指导,定期了解各创建工作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全面落实创建指标任务及验收标准;与上级文化部门保持有效沟通、对接;做好示范区创建过程管理,对各类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三、街道创建工作机构

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成立创建工作机构,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按照属地负责原则,根据创建指标及验收标准要求,开展创建工作。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