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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南关;
中标(成交)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 |
施工范围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子项一期工程,主要对城东铁路桥至水九路段进行提升改造,其中河道疏浚总长约 **** 米,新建护坡护岸长 **** 米,新建彩色沥青道路长 **** 米,提升景观绿化约 ***** 平方米,布置路灯 ** 个,对城区范围内 ** 个积涝点进行内涝监测并新建 * 套管理平台。 |
服务要求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上述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监理工作内容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开始至全部工程竣工合格、环保验收后移交为止。 |
服务时间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及质保期满回访合格止。 |
服务标准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坤怀、舒胜栖、王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登录后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楼***室业务协调部,联系电话:****-********。
(二)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市政建设管理站
地址:长丰县长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殷武
联系方式:****-********、****-********
十一、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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