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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舞诗剧《石榴正红》道具设计服装设计灯光设计化妆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锦州
采购公告
62.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11-24 16:23:02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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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音舞诗剧《石榴正红》道具设计服装设计灯光设计化妆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11-25 至 2022-12-01
撰写单位: 锦州百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李淑彦
  
(音舞诗剧《石榴正红》道具设计服装设计灯光设计化妆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音舞诗剧《石榴正红》道具设计服装设计灯光设计化妆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700-06241
项目名称:音舞诗剧《石榴正红》道具设计服装设计灯光设计化妆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20000.00
最高限价(元):6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锦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大型音舞诗剧《石榴正红》服务需求

 

一、服务需求:

1、 道具设计及制作费

2、 艺术顾问费

3、 灯光设计费

4、服装设计及制作费

5、化妆设计及化妆费

6、工作人员误餐费

7、主题歌词曲制作费

二、质量要求:

该原创舞剧要紧密契合习总书记民族团结的讲话精神,以爱家、民族团结、互信友爱、爱家乡、爱党爱国为主题,通过舞蹈作品一要立足家乡讲好锦州人的故事,二更要生动展现神州大地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民族团结的精神风貌。以此讴歌夫妻挚爱、母子深情、各民族手足情谊和人间大爱。服装、化妆、道具按照剧本设定人物,要突出民族特色、背景年代感等。整体灯光设计围绕剧情发展,有渲染气氛,能充分推动剧情展开。

三、服务时限要求

(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需要交付道具、灯光、服装及化妆设计方案,报请审定。

(2)全剧合成后采购人对剧目进行第二次审定,并确定剧目的最终形式。

 4、报价及付款方式

(1)报价

本项目的报价包含剧目所需要的道具、灯光、服装、化妆设计费、税金、管理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

按工作进度分阶段支付费用。

按工作进度分阶段支付费用。

①在收到交付的舞美、音乐等设计方案并审定合格后7日内,支付剧目费用总价款的70%

②剧目完成全剧审定,进行第一次彩排后,支付剧目费用总价款的20%

完成剧目首场演出后,经审定合格后7日内,支付剧目费用总价款剩余的10%部分。

④付款以转账、汇款形式进行结算。成交供应商需要提供合法合规的税务发票,收到发票后安排付款。

 

 

       
合同履行期限:六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5日 08时00分至2022年12月0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U盘提交至锦州百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22-5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
2.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或无法最终报价的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须同时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文化演艺集团(锦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南广路39号
联系方式: 0416-3860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22-57号
联系方式: 0416-3804333
邮箱地址: jzbz2015@126.com
账号: 4169003321107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
电  话: 0416-380433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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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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