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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4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江苏 南京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11-24 1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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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8110580  通信地址:南京江北新区市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聚醚技术改造项目  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罐区南路108号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1〕232号)选址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罐区南路108号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在单体聚醚生产线装置新建2条45立方米生产线,增加4万吨/年单体聚醚生产能力;在组合灌装线装置新建2条30立方米生产线,增加4万吨/年组合聚醚生产能力;利用现有特种聚醚生产线,变更特种聚醚装置产品,生产总能力由2.9万吨/年变更为1.8万吨/年,并改造1套35立方米精制过滤系统和精馏系统;(二)新建250平方米丙类仓库、750平方米丙类堆场、400平方米固体袋装原料自动解包输送系统及其他公辅工程。  (一)本项目尾气吸收再生系统废水、高浓度工艺废水、设备清洗水经聚合车间二级蒸馏预处理系统处理后,与地面清洗水、水吸收塔废水、分析室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中水回用系统反冲洗水混合经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新建中水回用系统,污水处理站排水经臭氧催化氧化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60吨/天)处理后,与循环水排水、纯水制备浓水混合经“多介质过滤+活性炭过滤+RO反渗透”工段(设计处理能力为200吨/天)处理达《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   50050-2017)相应限值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  (二)本项目聚合车间单体聚醚生产废气和废水二级蒸馏预处理废气经   “二级冷凝+二级水吸收”装置预处理,特种聚醚生产废气和废水一级蒸馏预处理废气经   “二级冷凝+一级水吸收”装置预处理,环氧丙烷卸车废气经现有“一级冷凝+二级水吸收”装置预处理,以上经预处理的废气与组合聚醚生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组合聚醚储槽废气合并经RCO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分析室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库废气收集经“水喷淋+除雾+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单体聚醚当日罐及成品罐组、吹料废气收集经“水喷淋+除雾+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固体袋装原料自动解包输送系统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三)合理布局各类进/出料泵、真空泵、循环泵、风机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型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项目产生的聚醚多元醇滤渣、废包装桶、废含油手套抹布、分析废液、废化学试剂瓶、设备清洗剂、沾染化学品的废管材、沾染化学品的废滤棒/袋、过期化学品、填料、废活性炭、中水回用废过滤介质、废水处理污泥、废铅蓄电池、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2  江北新区润泰九期保障房配套(邻里服务  中心含社区卫生中心)工程  南京江北新区沿江  街道  南京新居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  江苏苏科咨询有限  公司  项目(宁新区管审核〔2021〕3号)位于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建设沿江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邻里中心(含养老服务),其中卫生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约12477平方米,设置急诊科、药房、检验科、CT治疗室、B超室、全科诊室及住院部(床位数67张)等科室,不涉及传染科及发热门诊。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一)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分别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合并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接管至桥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站产生的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收集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落实《报告表》对无组织废气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合理布局水泵、风机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医疗废物、栅渣、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3年11月24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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