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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人民法院关于岷县岷阳镇南寺一巷23号(变卖)的公告
甘肃 定西 岷县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7 12: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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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公告

岷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岷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登录后查看户名:岷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房产位于:岷县岷阳镇南寺一巷**号(原门牌号:岷县岷阳镇南寺一巷**号,现归心民宿),建筑面积:***㎡,户型:**室*厅**卫,房屋朝向:南北朝向,房屋类型:住宅用房;建筑状况:总层数*层,所在层数*-*层,属精装房;权属状况:被执行人常启录名下所有的房屋权属证号:*****,该标的物变卖起拍价为*******元;竞价增价幅度为****元;竞拍保证金为******元。

二、变卖方式: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起应缴纳部分,由原权利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须由买受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买方所承担税种:契税、印花税等其他相关税费;出让方所承担税种: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其他相关税费。具体以税务局实际征收为准),买受人自领取由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起**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纳税费凭证原件,法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先行垫付的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逾期未申请,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备案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日内缴纳(遇节假日顺延),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变卖余款在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若未按时缴纳尾款则视为悔拍(户名:岷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户,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账号:*****************),并注明“执行案号(****)甘****执恢**号,案款性质:变卖余款”。

九、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岷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与变卖须知。

岷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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