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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法制教育中心图版制作、安装工程采购结果公告
内蒙古 包头 东河区
中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1-23 18: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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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法制教育中心图版制作、安装工程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法制教育中心图版制作、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20〕3791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HC2020-GC001
评审日期: 2020年01月23日
公示日期: 2020年01月23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四、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七、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八、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 东河区兴航路
采购人联系人: 程璐
采购人联系方式: 1524727845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慧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友谊大街与白云路交叉口向南1000米森茂华庭底商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2332162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公园路支行
项目负责人: 卢慧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法制教育中心图版制作、安装工程招标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20年01月23日 189171.00 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鑫海建筑公司一楼底商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赵茜、冯志琴、董霞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内蒙古慧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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