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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车站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项目(第二批)SRT8-13-5标项目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
江苏 苏州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10-27 11: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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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车站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项目(第二批)SRT8-13-5标项目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

(防火板、泡沫玻璃、离心玻璃、岩棉、铝皮、硅纤垫片、风口、消声器、过滤器、镀锌风管、静压箱、电缆桥架、无机涂料、吊顶、防水涂料、球墨铸铁管、消防器材、管件)

招标编号:CR12G-2022-WZJC-WZ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SRT8-13-5标已由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9]8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及融资,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苏州SRT8-13-5标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苏州SRT8-13-5标项目部:

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车站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项目(SRT8-13-5标):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南京皇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承建苏州SRT8-13-5标段工程施工,本项目起自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起于高新区苏州新区火车站, 止于园区新 庆路站,线路全长 36. 12km ,平均站间距 1. 19km ,设站 31 座,均为地 下站,换乘站 12 座, 1 座控制中心(与 5、7、8 号线共用) 、1 座车 辆段(含综合维修基地) 、1 座停车场、 2 座新建主变电所(金业街主 变电所和桑田岛主变电所) 和 1 座既有主变电所(通园路主变电所) 。

SRT8- 13-5 标: 包括 5 个车站(含唐庄站、苏州园区火车站、西沈浒路 站、时代广场站、右岸街站,不含商业开发)及相应区间的机电设备 安装及装修。主要包括动力与照明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暂 定):1 、除甲供设备外的设备、材料采购。 2、所有设备的安装及相关服务。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资格条件设置等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防火板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不接受OEM产品,若部分包件中部分物资设备生产商家数少于3家的,生产商可以对1个或者多个代理商授权,不做唯一限制)。本次招标所有包件允许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等具备法人资格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①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若有)、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若有);

②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③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认证目录范围、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产品证明文件;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主要物资(防火板)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部分投标人无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则需要提供自身财务会计报表;若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未出,可不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净利润均大于零,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物资(防火板)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提供同类型的物资检测报告);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招标物资(防火板)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轨道交通类项目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其中至少提供3份运营单位运营业绩证明(须与合同一一对应);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0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有)、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2泡沫玻璃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不接受OEM产品,若部分包件中部分物资设备生产商家数少于3家的,生产商可以对1个或者多个代理商授权,不做唯一限制)。本次招标所有包件允许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等具备法人资格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①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若有)、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若有);

②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③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认证目录范围、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产品证明文件;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主要物资(泡沫玻璃)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部分投标人无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则需要提供自身财务会计报表;若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未出,可不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净利润均大于零,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物资(泡沫玻璃)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提供同类型的物资检测报告);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招标物资(泡沫玻璃)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轨道交通类项目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其中至少提供3份运营单位运营业绩证明(须与合同一一对应);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0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有)、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3离心玻璃、岩棉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不接受OEM产品,若部分包件中部分物资设备生产商家数少于3家的,生产商可以对1个或者多个代理商授权,不做唯一限制)。本次招标所有包件允许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等具备法人资格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①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若有)、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若有);

②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③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认证目录范围、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产品证明文件;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主要物资(离心玻璃)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部分投标人无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则需要提供自身财务会计报表;若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未出,可不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净利润均大于零,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物资(离心玻璃)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提供同类型的物资检测报告);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招标物资(离心玻璃)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轨道交通类项目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其中至少提供3份运营单位运营业绩证明(须与合同一一对应);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0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有)、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4彩色铝合金板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不接受OEM产品,若部分包件中部分物资设备生产商家数少于3家的,生产商可以对1个或者多个代理商授权,不做唯一限制)。本次招标所有包件允许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等具备法人资格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①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若有)、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若有);

②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③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认证目录范围、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产品证明文件;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主要物资(铝皮)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部分投标人无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则需要提供自身财务会计报表;若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未出,可不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净利润均大于零,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物资(铝皮)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提供同类型的物资检测报告);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招标物资(铝皮)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轨道交通类项目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其中至少提供3份运营单位运营业绩证明(须与合同一一对应);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0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有)、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5硅纤垫片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不接受OEM产品,若部分包件中部分物资设备生产商家数少于3家的,生产商可以对1个或者多个代理商授权,不做唯一限制)。本次招标所有包件允许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等具备法人资格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①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若有)、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若有);

②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③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认证目录范围、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产品证明文件;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主要物资(硅纤垫片)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部分投标人无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则需要提供自身财务会计报表;若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未出,可不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净利润均大于零,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物资(硅纤垫片)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提供同类型的物资检测报告);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招标物资(硅纤垫片)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轨道交通类项目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其中至少提供3份运营单位运营业绩证明(须与合同一一对应);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0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有)、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6风口、消声器、过滤器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不接受OEM产品,若部分包件中部分物资设备生产商家数少于3家的,生产商可以对1个或者多个代理商授权,不做唯一限制)。本次招标所有包件允许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等具备法人资格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①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若有)、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若有);

②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③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认证目录范围、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产品证明文件;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苏州附近有加工厂,不影响供货要求;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主要物资(风口、消声器、过滤器)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部分投标人无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则需要提供自身财务会计报表;若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未出,可不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净利润均大于零,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物资(风口、消声器、过滤器)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提供同类型的物资检测报告);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招标物资(风口、消声器、过滤器)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轨道交通类项目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其中至少提供3份运营单位运营业绩证明(须与合同一一对应);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0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有)、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7镀锌风管、静压箱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本次招标所有包件允许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等具备法人资格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①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若有)、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若有);

②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③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认证目录范围、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产品证明文件;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苏州附近有加工厂,不影响供货要求,冷轧钢板天圆地方(含拼装组装及安装);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主要物资(镀锌风管、静压箱)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生产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部分投标人无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则需要提供自身财务会计报表;若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未出,可不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净利润均大于零,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物资(镀锌风管、静压箱)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提供同类型的物资检测报告);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招标物资(镀锌风管、静压箱)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轨道交通类项目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其中至少提供3份运营单位运营业绩证明(须与合同一一对应);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0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有)、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8电缆桥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不接受OEM产品,若部分包件中部分物资设备生产商家数少于3家的,生产商可以对1个或者多个代理商授权,不做唯一限制)。本次招标所有包件允许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等具备法人资格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①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若有)、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若有);

②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③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认证目录范围、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产品证明文件;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主要物资(电缆桥架)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部分投标人无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则需要提供自身财务会计报表;若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未出,可不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净利润均大于零,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物资(电缆桥架)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提供同类型的物资检测报告);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招标物资(电缆桥架)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轨道交通类项目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其中至少提供3份运营单位运营业绩证明(须与合同一一对应);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0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有)、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9无机涂料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不接受OEM产品,若部分包件中部分物资设备生产商家数少于3家的,生产商可以对1个或者多个代理商授权,不做唯一限制)。本次招标所有包件允许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等具备法人资格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①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若有)、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若有);

②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③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认证目录范围、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产品证明文件;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主要物资(无机涂料)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部分投标人无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则需要提供自身财务会计报表;若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未出,可不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净利润均大于零,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物资(无机涂料)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提供同类型的物资检测报告);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招标物资(无机涂料)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轨道交通类项目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其中至少提供3份运营单位运营业绩证明(须与合同一一对应);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0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有)、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10吊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不接受OEM产品,若部分包件中部分物资设备生产商家数少于3家的,生产商可以对1个或者多个代理商授权,不做唯一限制)。本次招标所有包件允许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等具备法人资格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①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若有)、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若有);

②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③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认证目录范围、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产品证明文件;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含安装及安装辅材;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主要物资(吊顶)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部分投标人无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则需要提供自身财务会计报表;若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未出,可不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净利润均大于零,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物资(吊顶)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提供同类型的物资检测报告);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招标物资(吊顶)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轨道交通类项目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其中至少提供3份运营单位运营业绩证明(须与合同一一对应);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0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有)、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11防水涂料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不接受OEM产品,若部分包件中部分物资设备生产商家数少于3家的,生产商可以对1个或者多个代理商授权,不做唯一限制)。本次招标所有包件允许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等具备法人资格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①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若有)、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若有);

②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③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认证目录范围、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产品证明文件;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主要物资(防水涂料)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部分投标人无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则需要提供自身财务会计报表;若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未出,可不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净利润均大于零,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物资(防水涂料)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提供同类型的物资检测报告);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招标物资(防水涂料)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轨道交通类项目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其中至少提供3份运营单位运营业绩证明(须与合同一一对应);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0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有)、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12球墨铸铁管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不接受OEM产品,若部分包件中部分物资设备生产商家数少于3家的,生产商可以对1个或者多个代理商授权,不做唯一限制)。本次招标所有包件允许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等具备法人资格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①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若有)、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若有);

②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③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认证目录范围、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产品证明文件;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主要物资(球墨铸铁管)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部分投标人无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则需要提供自身财务会计报表;若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未出,可不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净利润均大于零,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物资(球墨铸铁管)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提供同类型的物资检测报告);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招标物资(球墨铸铁管)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轨道交通类项目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其中至少提供3份运营单位运营业绩证明(须与合同一一对应);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0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有)、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13消防器材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不接受OEM产品,若部分包件中部分物资设备生产商家数少于3家的,生产商可以对1个或者多个代理商授权,不做唯一限制)。本次招标所有包件允许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等具备法人资格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①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若有)、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若有);

②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③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3CF认证)范围、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认证目录范围、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产品证明文件;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主要物资(消防器材)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部分投标人无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则需要提供自身财务会计报表;若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未出,可不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净利润均大于零,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物资(消防器材)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提供同类型的物资检测报告);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招标物资(消防器材)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轨道交通类项目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其中至少提供3份运营单位运营业绩证明(须与合同一一对应);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0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有)、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14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不接受OEM产品,若部分包件中部分物资设备生产商家数少于3家的,生产商可以对1个或者多个代理商授权,不做唯一限制)。本次招标所有包件允许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等具备法人资格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①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若有)、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若有);

②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③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3CF认证)范围、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认证目录范围、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产品证明文件;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主要物资(管件)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部分投标人无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则需要提供自身财务会计报表;若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未出,可不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净利润均大于零,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物资(管件)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提供同类型的物资检测报告);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招标物资(管件)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轨道交通类项目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5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其中至少提供5份运营单位运营业绩证明(须与合同一一对应);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0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有)、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15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次招标项目包件各个包件保证金均为2万元,只接受公对公账户线下打款,不接受保函。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要求足额按时缴纳;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放弃,不进入评审环节。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招标期间正在起诉或恶意投诉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和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2720221031,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

采用汇款方式购买的,投标人须将购买标书款汇入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账户并将:

1汇款凭证扫描件(汇款时间必须在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汇款凭证备注注明包件号,汇款账户见公告7.2项不接受个人汇款);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章原件扫描件;4法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5按照本公告附表2格式要求正确填写的投标报名表(报名表word版本和盖章扫描件缺一不可,原始word版本方便报名登记使用)上述资料打包发送至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电子邮箱zt12jwzjczx@163.com。工作人员核实确认后2个工作日之内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投标报名表所填写的电子邮箱

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4.2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

4.3投标人将上述4.1所需的报名资料发送至zt12jwzjczx@163.com集采邮箱之后,请同时在2022年10月27至2022年10月31日报名期间,登录铁建云采平台(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完成注册,再进入铁建云采平台的“供方子门户”,在所投标段(包件)点击参与投标完成线上报名工作(具体操作参见“铁建云采-“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铁建云采客服电话400629688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16日9时30分。网上递交:递交地点为铁建云采平台(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的“供方子门户”。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投包件投标文件上传递交以及报价维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2开标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SRT8-13-5标项目经理部。

5.3铁建云采线上投标文件的递交格式:500M以内的标书发PDF文件,500M以上的发压缩包,投标文件的命名必须为“投标人公司名字+对应的包件号”。

5.4铁建云采线上报价及维护报价中,当物资数量为1时,单价部分需填写为总价,遵循“总价×1=总价”的原则。当铁建云采相应包件上的物资清单与招标文件不相符时,以招标文件中的物资为主,铁建云采仅作为投标人对相应包件的报价使用,投标人仅需在报名参加的对应包件中填好最终报价即可,不必在意云采网上相应包件物资是否齐全,只要保证最终报价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即可。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铁建商城www.crccmall.com/cms/index

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苏州SRT8-13-5标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亭青街与青橙路交叉口往东150路南侧阿卡迪亚三区

联系人: 李江 电话:13623458423 电子邮箱:454416609@qq.com

张明 电话:18356061887 电子邮箱:584900968@qq.com

7.2招标组织机构: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线街27号中铁十二局物资集采中心办公室(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王术任 翟林毅 薛晓敏 手 机: 18536812552 17200602447 18035125633

(请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咨询)

: 0351-2656669 电子邮箱: zt12jwzjczx@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和收退投标保证金财务联系人:

翟林毅 机: 17200602447

领取标书费收据联系人:

陆文静 : 15003432139

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名: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号:14001836208050500318

开户行:建行太原市西矿街支行(开户行行号:105161003029)

久其代码:T02030021740000000000(中国铁建股份公司内部单位适用)。

汇款说明:款项用途处务必标明“转893+包件号”等信息,例如“转893 YDY-JSJ-01”,如未备注“转893+包件号”则保证金不能退回。

20221027



招标物资及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


附件: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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