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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渠江镇后溪社区华中片区地旺广场综合体-2-1号房产(变卖)的公告
四川 成都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07-23 13: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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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2020)01执2572号

本院定于2021881060日(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京东司法卖网络平台公开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卖财产:

财产

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渠江镇后溪社区华中片区地旺广场综合体-2-1号商业用房

变卖(保留价)761.6万元

预缴款761.6万元

保证金76万元

加价幅度:2万元

财产所在位置

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渠江镇后溪社区华中片区地旺广场综合体-2-1

权证号

渠房权证渠县字第201408280131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四川三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川01执2572号

所占土地规划用途

商服用地

实际用途

商业

产权证登记面积(㎡)

产权登记面积为2278.57㎡,实际面积请实地查验,如有误差,本院不负责任。

房屋户型

/

所在楼栋建筑物总层数

18

所在楼层及层高

-2层;约/米(评估实勘时该标的物实际为-1层)

朝向

/

装修

不锈钢玻璃门,地面铺地砖,内墙面贴墙砖或刷乳胶漆,天棚吊顶刷乳胶漆。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1.三禾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指认位置为万兴二期万吉苑1-3号楼地下负二层商场(博美装饰)。具体以不动产登记机构载明四至图为准;2.本院现场勘察拍卖标的物无四至隔离,分割给各商家使用。3.不排除实际存在商业同时占据本宗不动产与毗邻不动产的可能;4.经合法通知,各当事人未向本院提供与本宗拍卖标的物严格对应的租赁合同;5.本案申请执行人向本院作出书面意思表示,以维护营商环境、最大程序维护商业秩序稳定为由,向本院作出不强制腾退,按现状拍卖的意思表示。

优先购买权人

/

备注

该拍卖标的物更详细情况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院已委托四川中兴智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房屋进行评估,上述房屋的评估总价为1359.85万元。该公司出具的中兴智业(2020)成房评第D124号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本次变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变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变卖流程:

1、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变卖时间,并将此变卖公告张贴于变卖财产显眼处。

五、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意向竞买人均可报名交费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1年8月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在缴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变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六、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帐号:6232813800000940828)。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缴款后七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款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成都市抚琴西路109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10号窗口开具变卖款收款收据。

七、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八、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有权裁定重新变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已经缴纳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须向京东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旗标拍卖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开展变卖咨询、组织看样等网拍辅助服务工作司辅机构提供代办贷款、过户及居间服务;热线电话:19980579289(杨老师)、400-028-1226。有意者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旗标拍卖”使用“旗标看样”系统自助在线预约看样及了解更多拍卖信息。

京东咨询电话:4006229586

监督电话:028-82917227(此号码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监督范围仅为拍卖公司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抚琴西路109号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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