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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登录后查看受安吉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安吉县公安局****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吉县公安局****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 名称 | 服务内容 | 预估人数 |
一 | 安吉县公安局****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 | 线路一:温州文成县、泰顺县休闲疗养五日(预估人数:***人); 线路二:厦门鼓浪屿、泉州古城、惠安、西沙湾休闲疗养五日(预估人数:**人); 线路三:西宁塔尔寺(****元/人)、青海湖(****元/人)、茶卡盐湖(****元/人)、乌兰(****元/人)、贵德(****元/人)双飞休闲疗养六日(预估人数:**人); 线路四:重庆市区(****元/人)、涪陵(****元/人)、武陵大裂谷(****元/人)双飞休闲疗养五日(预估人数:**人)。 | ***人 |
二 | 线路一:杭州宋城休闲疗养五日(预估人数:***人)。 | ***人 | |
三 | 线路一:朱家尖、东极岛休闲疗养五日(预估人数:***人); 线路二:松阳休闲疗养五日(预估人数:**人)。 | ***人 | |
四 | 线路一:朱家尖、东极岛休闲疗养五日(预估人数:***人)。 | ***人 | |
五 | 线路一:嵊泗休闲疗养五日(预估人数:***人); 线路二:金华、横店影视城休闲疗养五日(预估人数:***人)。 | ***人 | |
六 | 线路一:朱家尖、普陀山、岱山、定海休闲疗养五日(预估人数:**人); 线路二:龙游、衢州江山休闲疗养五日(预估人数:***人); 线路三:千岛湖休闲疗养五日(预估人数:**人)。 | ***人 | |
注:*、本项目总人数约****人(含上年度未参加人员***人),按实结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万元(其中县局***人×****元/人=**.*万元,****人×****元/人=***.*万元;交警**人×****元/人=**.*万元,***人×****元/人=**.*万元)。 *、各标项疗休养预算单价为****元/人不得增加或减少,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供应商按****元/人标准固定报价,否则投标无效。(注:其中标项一中线路三、线路四为省外线路,投标供应商报价=****元/人(固定报价)+浮动报价(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报价),合计金额不得超过****元/人,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每标项人数预计详见上述表格,实际情况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以采购人实际分批次为准)组织;供应商应充分预估各线路人数风险、合理设计方案,最终按照各线路实际出行人数结算。 *、投标供应商可选择性投任意标项,也可投全部标项。但各投标供应商只能中一个标项,根据标项一、二、……六顺序进行开标,某标项的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再推荐为下一标项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按实际参加人数计算。每标项实际中标金额=实际参与人数 × ****元/人(注:其中标项一中线路三、线路四为省外线路,超出****元/人的部分由职工余额补助,没有余额的由职工个人承担)。 *、如果有携带家属的,相关费用结算详见招标文件,由家属自行与中标供应商结算。 *、服务期:****年度,项目完成后,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服务满意的情况下,可协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 *、疗休养费用超预算单价****元/人的,由职工余额补助,没有余额的由职工个人承担。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登录后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七、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招标文件报名/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下午:**:**-**:**
*、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发售地点:登录后查看(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号)。
*、招标文件售价:***元/本,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本项目接受电子邮件或邮寄形式报名(同时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前事先电话联系代理公司。如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报名资料上传至*********登录后查看**.***,联系人:孙颖,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登录后查看(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整
开标地点:登录后查看(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号)。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后查看)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帐,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登录后查看
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
账 号:********************
十二、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答复,并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质疑和投诉程序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联系人:马燕, 联系电话:****-*******。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报名表;
*、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代理费用:
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十四、投标注意事项
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五、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吉县公安局
联系人:程忠磊 联系电话:***********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石佛西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联系人:孙颖/周鑫顺 联系电话:****-*******/****-*******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号
*、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公安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
地址: 安吉县昌硕街道石佛西路***号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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