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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楚高土出告字[2024]14号)
云南 楚雄彝族自治州 楚雄市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5-14 08: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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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楚高土出告字[2024]14号)
楚高土出告字[2024]14号 登录后查看
经楚雄市人民政府批准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楚雄高新区****-**号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楚雄高新区彝风大道与中干道交叉口东北角
年限: **年 容积率: *.***< 并且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 *****
投资强度: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报名竞买。竞买申请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只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二)同一名竞买人每宗地只能提交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人,网上报名名称与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多报无效。(三)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在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具体规划要求以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号)为准;*、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天内缴清土地出让金;*、本次拍卖出让活动全程采用网上报名及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无需再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小时内到达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受让人竞得土地后,在缴纳土地出让金时,应提前与高新区税务部门联系,并按税务部门要求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和按时限缴纳土地出让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楚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三楼****室 联 系 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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