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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第二次)
(****)粤****执***号
执行依据:(****)粤****民初*****号
(****)粤**民终****号
执行法院: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一、拍卖标的物:
标的物:存放于珠海市吉大情侣南路**号(金珠园)*栋*-*楼的医疗设备等动产一批(详见评估报告)。
当前占用使用情况:无租赁无人使用。
二、网络平台:京东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登录后查看
拍卖时间:****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拍卖时间自动延长*分钟。
认为拍卖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认为对拍卖标的物享有足以对抗执行的实体权利的,应在开拍前三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向本院立案庭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及时通知本案书记员邢书记员,联系电话:****-*******。逾期提出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拍卖标的物:
*.本院;
*.京东网提供网络服务的相关人员;
*.第*至*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本场拍卖的成交价格是原产权人登录后查看转让产权净得款金额。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依法需要交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原产权人登录后查看因转让产权本应或可能负担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仓储、出仓、搬运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负责交纳、承担。
五、经评估公司评估,本院确定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起拍价为******元,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为****元,参加本次拍卖需要依据网络平台指示交纳保证金为******元。
六、目前已知对本拍卖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名,本院已依法予以通知。
特别提醒:法院应将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提前录入系统,届时优先购买权人可直接报名,系统自动匹配,优先购买权人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充抵价款。拍卖余款,竞买人应在****年*月*日前汇入本院如下账号:
户名: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账号:********************-****
汇款时请注明如下字样:执行案号:(****)粤****执***号,所竞拍标的物:珠海市吉大情侣南路**号(金珠园)*栋*-*楼的医疗设备。买受人交清余款后,应及时与书记员周书记员联系,联系电话:***********。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不予退还保证金,裁定重新拍卖。
八、确认买受人按期交清拍卖余款,且无撤销拍卖事由的,本院将出具执行裁定书,确认拍卖成交。拍卖标的物所有权自该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自行到标的物放置地进行转移。
九、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竞买的,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联系人:香洲法院网拍组 咨询电话:***********
看样时间:****年**月**日下午*时
看样集合地点:珠海市吉大情侣南路**号(金珠园)*栋*楼
有意看样者请致电上述号码或将拍卖标的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编辑短信发送至手机号码:***********。请看样者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十、本院按拍卖标的物现状交付,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本院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负责将拍卖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
十一、参加竞买须遵守《竞买须知》(详见拍卖网络页面)。《竞买须知》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民路**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登录后查看)”上查询。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向以下银行咨询办理“拍卖贷”业务:
登录后查看联系人:
彭经理****-*******/***********
胡经理****-*******/***********
登录后查看联系人:
张经理****-*******/***********
钟经理****-*******/***********
登录后查看联系人:
郑经理****-*******/***********
方经理****-*******/***********
登录后查看联系人:
贾经理****-*******/***********
林经理****-*******/***********
林经理****-*******/***********
翟经理****-*******/***********
蒲经理****-*******
汤经理****-*******
张经理****-*******/***********
曾经理****-*******/***********
杨经理****-*******/***********
特别提醒:*.本院不介入竞买人与相关银行之间的贷款关系,对贷款关系中任何一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竞买人向银行申请贷款以及贷款银行向竞买人发放贷款的时间、方式等不影响本公告所指定缴纳拍卖余款的期限和方式。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必须按照本公告指定期限、方式缴纳拍卖价款,否则,视该竞买人悔拍,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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