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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定林河(丁家街道段)生态修复项目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市 重庆 璧山区
变更答疑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5-13 21: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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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定林河(丁家街道段)生态修复项目工程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的答疑内容发布如下:

质疑*:请问本项目的资金能否得到确切保障?工程款支付是否严格按合同执行?是否施工完成后又需要财政统筹安排,付款了了无期。如何保障施工人的合法权益?

答:本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到位,工程款支付按照招标文件的支付条款执行。

质疑*: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财务报表中净利润高的优先原则排序”。请问,以****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中的数据为准吗?

答:是。

质疑*:按照国家发改委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要求经营主体缴纳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外的其他保证金为违法行为,本招标文件应予以修改;未严格执行中央政策,是否存在政治上不予中央保持一致,不推行全国统一大市场。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条款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低价风险担保。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七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中标候选人的中标价格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百分之八十五,且招标人认为该投标价格可能低于成本,可能影响项目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可以要求中标候选人提供适当担保。”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号)》中《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方法暂行办法》的第八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要求中标候选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并明确担保方式和扣减担保金额的情形。担保金额为最高限价的**%与中标价格差额的*-*倍,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担保方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等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项目,且中标价格低于最高限价**%的,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要求拟中标人提供担保。拟中标人拒不提供或者不按时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不良行为直接记**分,纳入重点关注名单,进行相应惩戒。”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按照《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号)》、《重庆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年版)****年*月修改****版》编制本项目招标文件。

质疑*:按照国家发改委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要求经营主体缴纳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外的其他保证金为违法行为,本招标文件应予以修改;未严格执行中央政策,是否存在政治上不予中央保持一致,不推行全国统一大市场。

答:详见质疑*回复内容。

质疑*:按照国家发改委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要求经营主体缴纳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外的其他保证金为违法行为,本招标文件应予以修改。

答:详见质疑*回复内容。

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丁家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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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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