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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廊坊市金地小区4号楼5单元101室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河北 廊坊 广阳区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7 20: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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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第一次拍卖公告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依据(****)冀****执恢*号执行裁定书,定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廊坊市金地小区*号楼*单元***室房屋。用途:住宅。面积:***.*㎡。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标的物现状:已查封,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

瑕疵情况:①该房屋已租赁;②物业费截止****年**月**日已缴纳;暂无水电燃气等卡,买受人如有需要需自行办理; ③该房屋物业、水电等欠费或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注:该房屋尚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本院不承诺能否办理,详情可咨询开发商或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须符合相关部门制定的所有相关规定。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五个工作日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不组织统一看样。(咨询电话:本院已委托登录后查看办理本标的的咨询、看样等社会辅助事务,咨询电话:***********,仅限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接受电话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实际所需缴纳税费数额以办理过户时登记机关或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权属异议: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七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参加竞拍主体: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的,应当在竞拍前七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主张权利。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

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价款差额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

咨询电话:*********** 刘法官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号

网址:登录后查看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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