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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筠财投处〔2021〕5号)
四川 宜宾 筠连县
拟在建项目
29.9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09-24 20: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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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筠财投处〔****〕*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幼儿园图书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登录后查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号关南福星医药园二期*号楼**层*号-*

法定代表人:漆良俊

被投诉人*: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万家其

地 址:筠连县筠连镇学士路利民街*号

被投诉人*: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陈刚

地址:筠连县筠连镇煤都大道

相关供应商:登录后查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二段***号图书市场二层*区*号

法定代表人:周强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满被投诉人幼儿园图书采购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提起投诉,我局于*月**日收到投诉人邮寄《投诉书》。经审查,投诉书内容不符《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八条之规定,****年*月**日向投诉人作出书面补正通知书,告知补正事项和补正期限。****年*月**日,投诉人再次向我局提交投诉书及副本,我局于****年*月**日再次收到投诉人邮寄《投诉书》。经审查,投诉符合政府采购投诉的条件和要求,本局于当日正式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幼儿园图书采购项目(编号:****************)中询价文件货物要求,投标人必须按《货物需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所提供的书名、出版单位一致。未满足询价文件中商务要求的实质性要求,属于无效或偏离响应文件。投诉人提出一览表中的***种书籍中存在**种书籍来源,已经超过了*%范围调整,并且一览表中的书籍大部分图书均为教育部指定读物、畅销读物。投诉的**种书籍不是《全国教育局推荐书目》推荐书目,且多个出版社无库存,属个别出版公司控制的特定书籍,投诉人认为此项为隐形投标门槛。完全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宗旨。投诉人认为以上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同时投诉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没有正面回应质疑事项,回复敷衍。

*.****年*月**日,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幼儿园图书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涉案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文件 “第六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二、商务要求:……*、货物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对书目作*%范围内调整,且价格不低于被替换图书定价……第八章 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送货;采购的设备,必须符合第六章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质保期限和质保响应必须符合第六章规定的要求”。

*.****年*月*日,代理机构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组织该项目的开标评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人第一名登录后查看,中标价**.*万元。****年*月*日,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成交公告。

*.截止****年*月**日,采购人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和中标供应商登录后查看暂未签订合同。

*.****年*月**日,本机关分别向被投诉人(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以及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和相关供应商(登录后查看)送达《筠连县财政局投诉答复通知书》。

*.****年*月**日,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向本机关提交了《关于幼儿园图书采购项目投诉情况说明》。

*.****年*月*日,本机关依法向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和登录后查看送达《筠连县财政局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要求依法暂停采购活动期限为**日。

*.****年*月*日,我局收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回复《关于登录后查看投诉函的相关说明》;

*.****年*月*日,我局收到登录后查看《回复函》。

以上事实,有本涉案项目询价文件、询价采购相关公告、评审报告、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筠连县财政局投诉答复通知书》、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幼儿园图书采购项目投诉情况说明》、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关于登录后查看投诉函的相关说明》、登录后查看《回复函》、本机关向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和登录后查看送达《筠连县财政局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的通知》(教基厅函〔****〕**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号)、《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等材料在案佐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该项目为采购幼儿园图书,属于特殊采购标的物,投诉人投诉询价文件中存在**种书籍来源不合理,属于设置不合理、不公平的条款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经核查该**种书籍中**种书籍来源均选自《****年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 》的出版单位。被投诉人制定询价采购书目需求(包括被投诉的**种图书)参考主要来源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的通知》(教基厅函〔****〕**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号)文件的要求,以及我县各公、民办幼儿园现有读物作为幼儿购置书目的需求作为主要参考依据,采购书目清单要求图书全部是正规出版社,符合《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教材〔****〕*号)第四条:“中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要求,全部是正规出版社正常出版,并非停版或非正规出版书籍”的规定。询价文件中***种书籍书目列举的书名、出版社,是符合《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二十八条:“出版物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载明作者、出版者、印刷者或者复制者、发行者的名称、地址、书号、刊号或者版号,在版编目数据,出版日期、刊期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规定。同时根据《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号)第二十一条:“出版辞书、地图、中小学教科书等类别的图书,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出版单位须按照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业务范围出版.......”和第八条“图书由依法设立的图书出版单位出版。设立图书出版单位须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取得图书出版许可证”。根据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图书出版社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和图书出版许可证的特殊性,出版社对图书拥有出版权,各具备图书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对各种图书拥有销售发行权。采购人制定书目的需求,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件......”的规定。综上,投诉事项事实依据不足。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另,关于反映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没有正面回应质疑事项,且回复的敷衍,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被投诉人不按要求进行质疑答复问题另行处理。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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