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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坝县尼木乡乡村振兴示范点一期工程项目(1标段)重新招标公告
西藏 昌都 边坝县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09-18 21: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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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坝县尼木乡乡村振兴示范点一期工程项目(1标段)重新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边坝县尼木乡乡村振兴示范点一期工程(第二次)(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00310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国电信集团计划内援藏资金,招标人为边坝县乡村振兴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建设道路总长度860m,涉及配套铺装、安装、给排水等;单个厕所面积9.35m2的31户,单个厕所面积3.75m2的7户,每户15m围墙及一个门头共计38户,院内硬化1140m2,风貌改造32户,入户道路6400m2等设施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或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要求必须注册在本企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企业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承建过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5)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p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

(6)招标人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递交的投标

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9-2200:00—2021-09-2723:59(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10:00: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3日10:00:00(北京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其他公告内容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区外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及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区内企业应进行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

8.3、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经理)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区外企业负责人必须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在藏备案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有效社保证明)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及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 原件带至开标现场。

8.4、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中标单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并签字盖章(时限:中标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否则招标人有权利视为放弃中标。

8.5、开标现场投标人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每份文件内容应一致。

8.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票据由代理机构当场提供,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不被接受。

8.7、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人员证书须提供原件。

8.8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藏建招)〔2017〕256号)以及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要求

8.9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10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11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做出承诺,承诺书原件须投标单位盖上公章带到开标现场,承诺书格式由投标企业自行拟定。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边坝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边坝县

联 系 人:扎西

电 话:1398905950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都市顺康小区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340766998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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