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
河北省三河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业务设备招标公告 |
|||||||||||||||||||||||||||||||||||||||||
---|---|---|---|---|---|---|---|---|---|---|---|---|---|---|---|---|---|---|---|---|---|---|---|---|---|---|---|---|---|---|---|---|---|---|---|---|---|---|---|---|---|
原公告内容: | |||||||||||||||||||||||||||||||||||||||||
河北省三河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业务设备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三河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业务设备招标人为三河市气象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债、省级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北省三河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业务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省三河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业务设备2.1.2规 模:业务平台设备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2 09:00至2024-04-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22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已固化并且加密后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
变更公告内容: | |||||||||||||||||||||||||||||||||||||||||
(三河市气象局单位河北省三河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业务设备项目)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4年4月2日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4月16日 2、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供货要求变更,以最新上传招标文件为准。 三河市气象局(盖章) 2024年4月16日 |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意见反馈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