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元/月 |
价格说明 |
月租金 |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
履约保证金于签订租赁合同*日内按成交月租金的*倍金额缴纳,租赁期满后,承租方于*日内结清租赁期内有关费用及办结交房手续的,出租方凭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收款凭证无息退还给承租方,不含约定扣除部分(包含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如承租方不按照时间规定结清租赁期内有关费用及办结交房手续的,出租方有权拒不退还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并按照当期租金的*倍为标准向承租方收取房屋占用费。 |
租金支付方式 |
分期,按季度支付,具体缴纳方式详见合同约定。 |
租赁期限 |
*年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按标的成交月租金的**%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于签订租赁合同后按合同约定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标的状况确认书; *.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 身份证明文件; *.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标的状况确认书; *.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标的均按现状招租,不包括场地内的设备及设施,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租赁期内租金逐年递增*%,按季度支付。承租方于签订租赁合同后*日内缴纳第一期租金,于每季度开始的前*日内预缴纳下期租金。具体缴纳时间及金额等详见租赁合同。 *.商铺目前已接通水电,按现状招租。 *.承租方涉及专项经营的,须具有相关的资质。 *.不得经营有毒有害物品、气体、化学物等,不得违反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 *.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使用水、电、电话、网络及物业管理等所产生的经营性费用,由承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自行承担。 *.承租方对承租房屋、房屋内的装修、家具、家电以及办公用品等出租方配套资产应负责保管,如因照管不周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时,由承租方负责修复、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标的交付时间:遵照租赁合同。 *.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范本)。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 |
交纳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账号 |
**** **** **** **** *** |
开户银行 |
登录后查看 |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保证金处置 方式 |
*.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它意向承租方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披露附件 |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
*.租赁合同 |
*.标的状况确认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