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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实验中学天井、连廊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 长春
招标公告
318.72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07-21 19: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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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长春市实验中学天井、连廊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EITCL-JL-CZGC-230703

项目名称:长春市实验中学天井、连廊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8.723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8.723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办理招投标过程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5)获取磋商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3.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6信誉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及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3.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加磋商。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办理招投标过程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5)获取磋商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至2023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方式:“政采云”平台(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实验中学天井、连廊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JM-2023-07-00616;

项目编号:CEITCL-JL-CZGC-230703;

项目名称:长春市实验中学天井、连廊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8.7231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318.7231万元

采购内容:长春市实验中学天井、连廊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6信誉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及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3.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加磋商。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办理招投标过程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5)获取磋商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28日每天0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年08月0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吉利招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平台第三开标室;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需通过“政采云”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制作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业务操作流程咨询电话:0431-81132579,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采云”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实验中学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福祉大路2002号

联系方式:刘昶明0431-86801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联系方式:孙蕾18686601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蕾

电话:18686601880

4.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实验中学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福祉大路2002号        

联系方式:刘昶明0431-86801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联系方式:孙蕾18686601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蕾

电 话:  18686601880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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