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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青2号厂房交易公告[招租中]
广东 珠海 斗门区
中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29 1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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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易编号: 区集资竞20240009

珠海市斗门区农村集体资产服务中心斗门区井岸镇南潮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定于2024-05-21日10:00时新青2号厂房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珠海市斗门区农村集体资产服务中心,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交易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用途
新青2号厂房 040304001000-Z0006 002 7923.36平方米 平方米 55464.00元/宗·月(此租金不含税费,须缴纳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井岸镇珠峰大道新青科技工业园南潮工业区 厂房 工业
1、底价总额:3518004.00 元

2、租金/承包费递增方式:1至第2年为中标价,第3至第4年在中标价基础上递增3962/宗/月5年在中标价基础上递增7923/宗/月

3、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斗门区井岸镇南潮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竞价加价幅度不得低于100.00 元/宗/月

三、竞投人资格条件
1、竞价资质要求: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家庭成员如有拖欠村集体款项的(以户口簿为单位)必须在交易日期前交清所拖欠的款项(计算拖欠款时间为2024-05-21日前)。
3、本次交易不接受已列入不良行为名单的竞投意向人的报名,已经报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次公开交易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5、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才有权参加交易。

四、交易流程
1、阅读交易公告内容并审查自身是否符合竞投人资格条件;
2、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3、未注册用户请先登录“斗门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网站或关注“斗门区三资交易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用户注册,并等待系统审核(完成注册的用户可直接下一步);
4、按交易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名流程缴纳交易保证金; (若已缴纳保证金,报名仍不成功,请及时拨打公告下方交易管理机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5、报名成功后,等待系统审核身份资格;
6、收到资格审核通过的短信后,准时参加交易活动;
7、交易结束,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核实竞得资格,确认《竞投会报价表》并签署《成交确认书》。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4-04-299:00 起至 2024-05-2017:30 止。
(二)报名地点和方法:竞投意向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 “斗门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网站或关注“斗门区三资交易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的“网上交易”模块,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资料(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并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后上传保证金回单,完成网上报名。(提示:缴纳保证金后必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平台完成网上报名,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请预留充足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三)说明:
1、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自然人报名、竞投、签约不接受委托,单位报名、竞投、签约若委托代理人,需由单位开具授权委托书。

六、交易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一)交易保证金缴存:各竞投意向人须在2024-05-20 17:30前以本人(单位)实名按要求将交易保证金351801.00 元整(¥351801.00元)单笔汇入到指定的银行账号,必须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转账成功后请保存转账回单,在报名参与竞投时要上传回单图片。(提示:1、前往银行汇缴保证金不得使用现金存入方式,应首选银行卡(农商行),其次是个人结算账户(结算户)的存折,不能用“一本通”的存折(活期一本通、定期一本通、定活一本通)和储蓄户的存折,以免造成保证金无法退回;2、多汇、少汇或分多笔转入交易保证金,系统均无法识别,视为缴存保证金失败;3、必须用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汇缴保证金,不能使用他人账户)
(二)交易保证金的退回
1、竞投人未能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原路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将交易保证金转交农村集体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月租金的3倍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竞投意向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
(四)保证金的账号信息(每宗电子交易对应的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勿重复汇款到同一个保证金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珠海农商银行坭湾支行 珠海市斗门区农村集体资产服务中心 77000138408110001564

七、违反交易规则的处理方法
竞投人未按照交易公告的要求违反相关交易规则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农村集体处理,并将其列入斗门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不良行为名单。
八、交易说明
(一)竞投意向人请于 2024-05-2110:00 前准时参加网上竞投,超过指定交易时间,视为放弃竞投资格。(在竞价结束前的最后三分钟内,只要有任何一方报价,交易时间则会自动延长3分钟,直到3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二)交易完成后,竞得人本人在2个工作日内到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确认《竞投会报价表》并签署《成交确认书》。若因无特殊原因拒绝或2个工作日内未到场确认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由第二高价出价人递补为竞得人,其报名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地转交农村集体没收。若第二高价出价人出现以上同样情况,处理方式与第一竞得人一致,此单交易作流拍处理。
(三)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因特殊情况,农村集体和竞得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农村集体和竞得人应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暂缓签订合同;因竞得人原因,在未经农村集体同意的情况下,未能在约定时间签订合同的,农村集体将会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四)交易所需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五)合同起始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 斗门区井岸镇南潮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所有。
(六)采用电子竞投交易时,竞投人如需协助,可在竞投当天提前到达交易服务机构咨询工作人员。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租赁合同解除或期满后,乙方逾期退还物业的,甲方有权申请停止供水、供电、封厂及将乙方在该厂房内的财物强制搬出并处理等措施,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及法律责任。

2、厂房以现状出租,租赁期内厂房的维修及水、电配套设施的维护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承租厂房后需要将一楼(东边)地面(面积约1330平方米)进行重新铺设,铺设要求为:将一楼(东边)原有水泥地面(面积约1330平方米)捣碎、回填石粉、重新铺双层12厘钢筋网、钢筋网间距15×15公分、浇筑C35混凝土厚20公分以上,地面铺设材料及施工由村监事会参与监督,发现材料不符或质量问题,我村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铺设地面所有费用由乙方自筹承担支付,南潮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及南潮村民委员会不作补偿;重新铺设地面时间为:自签订租赁合同日起半年内完成,如乙方没有按时完成地面铺设视作根本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已签订的租赁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租赁期间若地面出现裂陷情况,地面所有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

4、甲方按现状提供与出租物业相关的供电设施设备,乙方承担与承租物业相关的共用及专用设施设备的日常检修保养工作及其费用。

5、甲方已将生活用水设施接驳至厂房内,承租后生产用水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安装并承担支付费用。

6、乙方租用厂房后自筹资金增加生产设备、供水、配电、消防、环保等设施安装配置,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7、甲方已安装变压器在厂区内,乙方负责在配电房驳接输出厂房用电(用电负荷由甲方分配),费用由乙方支付;若厂区用电负荷不足,乙方需增加用电负荷,由乙方自行增加变压器并承担一切费用;厂房租赁期间变压器的一切维(检)修、更换或新增零件等开支均由乙方承担支付。

8、甲方已安装载货用电梯在厂房,租赁期间电梯的维修、大修、保养、年检费用和电费均由乙方与其他实际使用者共同承担支付;乙方指派专人持证上岗操作电梯,并且负责保养电梯,若电梯出现故障时其维(检)修、更换或新增零件等开支均由乙方与其他实际使用者共同承担支付,电梯为货梯,使用时不能超重、超载,必须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管理规定要求操作。

9、乙方租用厂房后甲方所提供的现有基础设备、设施如不能满足发展要求时,所需的水电扩容、道路、下水道、雨污分流、环境改造、环保设施、消防设施设备等项目的建设均由乙方自行出资解决。乙方进行上述建设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10、乙方必须按国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安检,安检及整改维修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期间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排污或噪音环保问题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和经济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11、甲方已把土建消防设施(消防栓)建设好,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及工厂的房产证,乙方严格按照按国家消防法有关规定做好消防安全措施,设施如有损坏,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乙方在承租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及二次消防报建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2、该物业(厂房)楼顶设有通讯机站,当通讯部门对机站进行维护、维修、保养工作时,乙方需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如开门给施工人员进入到厂房楼顶等)。

14、根据原合同约定,本宗交易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13、竞得人竞得后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资产转包给任何人,否则以违反合同处理,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农村集体所有。


九、合同事项
(一)合同期限:拟定于2024-06-012029-05-31,具体合同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合同金额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三)合同金额支付时间: 按合同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1个月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厂房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处置乙方的设备设施。

(二)乙方擅自改变该厂房的用途或不合理使用给该厂房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检测单位确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厂房使用权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还应承担厂房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必须合法经营,严禁在租赁物业内违章搭建或违章改造。甲方若发现乙方有任何违法或违约行为,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无条件收回租赁物业,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乙方租用该厂房后不得作为废品收购行业使用。

十一、联系方式
(一)出租方(发包方)联系方式:
出租方(发包方): 斗门区井岸镇南潮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13702775063
联系地址: 井岸镇南潮村
(二)交易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管理机构: 珠海市斗门区农村集体资产服务中心
联系人: 肖先生
联系电话:2782709
联系地址: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飞龙街22号
附件:合同样本 珠海市斗门区农村集体资产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9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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