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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关于钟浩华名下位于东莞市大朗镇蔡边村地塘头159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广东 东莞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8 12: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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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被执行人钟浩华名下位于东莞市大朗镇蔡边村地塘头***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产的拍卖公告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日上午**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户名: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钟浩华名下位于东莞市大朗镇蔡边村地塘头***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产。(按现状拍卖,质量瑕疵以实物为准。请自行了解交易税费问题及过户问题等法律风险。)

评估价:*******元(详见评估报告、明细表,自行下载),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属性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农村宅基地有严格的权利主体限制,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的,原则上仅允许在东莞市大朗蔡边村村民(或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且应当取得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有权人)同意;非东莞市大朗蔡边村村民以及城镇居民因主体资格限制问题,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农民住宅。另,竞买人须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规定。非该村村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而参与竞买的,拍卖无效,本院视为悔拍处理。同时,本院可视情节轻重对参与恶意抬价的竞买人予以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请自行了解交易税费问题及过户问题等法律风险。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看样者请于****年*月**日下午**时**分前与辅助机构预约(预约电话:****-******** *********** 姚先生可加微信),并于****年*月**日上午**时到达东莞市大朗镇蔡边村地塘头***号集中。如无人预约,则本次看样取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手续及风险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过户风险自负。

八、费用承担:

*.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鉴于本案被执行人的偿债能力严重不足,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该垫付款项不参与案款分配。本次拍卖款经分配后有剩余的,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法院确权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凭完税凭证原件向法院书面申请代垫税费结算。如因本次拍卖分配后剩余款项不足以清偿上述代垫税费或买受人因故无法在期限内申请结算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

*.除上述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之外的其他费用(含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车辆违章罚款、停车费、拖车费等)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买受人应当自行与相关部门核实并协商解决,法院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

*.关于上述提及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及其他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标的物所在地税务部门、房产部门、国土部门、供水供电部门、车辆管理部门、标的物的所在物业管理处、所在停车场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买受人必须及时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义务。拍卖成交后纳税、支付相关费用等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买受人不及时足额缴付税费,导致的违约金以及财产不能过户、交接等有关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需要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若拍卖流拍的,所有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代管款专户,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账号:**** **** **** **** **** ******]。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号[(****)粤****执恢****号拍卖款] 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上(短信不作回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按照上述期限及时足额交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直接从原买受人预缴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司法拍卖线下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登录后查看 ****-******** *********** 姚先生 可加微信 (标的物详情咨询、看样时间咨询、签成交确认书、拍卖其他事项咨询)

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号奥弗斯*·**智汇谷*栋***号

公司服务公众号:************

案件承办人:许法官****-********、张书记员****-********

法院监督投诉电话:****-********(法院监督电话只接收投诉、不受理不处理拍卖咨询)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政通路**号大朗法庭

网址:登录后查看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登录后查看)”上查询。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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