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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芦溪镇(秀芦段、益头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三期项目
福建 漳州 平和县
中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11-15 19: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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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芦溪镇(秀芦段、益头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三期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平和县芦溪镇(秀芦段、益头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三期项目

招标人: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林先生***********

招标代理单位: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小张****-*******

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芦溪镇(秀芦段、益头段)

工程交易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值取值范围为:*=*.**%(含)~*=**.**%(含)]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中标候选人:登录后查看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玖佰壹拾壹万零叁佰伍拾捌元整,含暂列金肆拾柒万伍仟元整

(小写)*******元(含暂列金******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林素华执业资格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闽****************

评标委员会:黄雯菁(组长)、谢笑芝、苏柳超、王辉雄、沈秀莲

评审说明:登录后查看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拟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未在签名有效期内、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证)未在有效期内,不符合招标文件*.*.*条款项目经理及其它主要人员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登录后查看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持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证)的人员未能证明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条款资质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号文规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监督部门:平和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

招标人: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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