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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食材等用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办事处东清村侯庄*幢***号
中标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食材等用品配送服务项目一标段 服务范围:主要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食材蔬菜类、禽肉蛋豆水产类、粮油副食调料类等货物的供应、配送及售后。配送产品质量要求为同类产品中综合质量中等及中等偏上的产品,每日或每批次提供的食材经过相关检验检疫。具体就餐人数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 本项目共分*个包,第一包配送时间为 **** 年 * 月、 **** 年 * 月、 **** 年 * 月、 **** 年 * 月、 **** 年 ** 月、 **** 年 * 月, 第二包配送时间为 **** 年 * 月、 **** 年 * 月、 **** 年 * 月、 **** 年 ** 月、 **** 年 ** 月、 **** 年 * 月。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相关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琳琳、付静、杨静、张翔、刘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招标文件执行,共计:*****元。
收取方式: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到报价让利中,中标人(成交人)在中标通知书办理前,由其基本账户转至项目交易地交易中心设立的中介服务费专户,并备注“××××项目成交(中标)服务费”。合同公示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提交申请,经招标人(采购人)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相关费用转至中介服务机构账户。
交易中心设立的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
账户名称: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服务费资金专户
账户账号:**************
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及未通过的原因:
*.登录后查看,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
*.登录后查看,投标报价未按招标文件报价要求填写。
*.登录后查看,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
*.登录后查看,投标报价未按招标文件报价要求填写,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投标人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
*.登录后查看,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投标人未提供书面说明,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
*.登录后查看,投标人投标报价未按招标文件报价要求填写,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路 *** 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阜阳市颍泉区中央豪景西区五号楼二单元***
联系方式:丁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工
电话:***********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得分和排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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