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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中核核信技术服务资源池项目采购(软件开发、系统实施方向)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2022-2023年中核核信技术服务资源池项目采购(软件开发、系统实施方向)
招标编号:CNSC-22HXXI020442
招 标 人:核工业计算机应用研究所、中核核信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2年4月7日10时50分——2022年4月11日17时00分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已独立完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服务期 |
项目负责人 |
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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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证书 |
证书编号 |
||||||
1 |
不超过本次招标约定的技术服务人员价格上限的投标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袁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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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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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超过本次招标约定的技术服务人员价格上限的投标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周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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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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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超过本次招标约定的技术服务人员价格上限的投标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朱高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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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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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超过本次招标约定的技术服务人员价格上限的投标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刘国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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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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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超过本次招标约定的技术服务人员价格上限的投标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于俊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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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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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不超过本次招标约定的技术服务人员价格上限的投标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钟廷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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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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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不超过本次招标约定的技术服务人员价格上限的投标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陈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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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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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超过本次招标约定的技术服务人员价格上限的投标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于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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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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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不超过本次招标约定的技术服务人员价格上限的投标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姜学锋 |
/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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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不超过本次招标约定的技术服务人员价格上限的投标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贾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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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本项目于2022年4月2日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四会议室进行了评标,共有北京恺翼联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电昊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弘毅知行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鲁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跳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海通安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慧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凯锐远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亚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海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乐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南方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达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吾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同方软件有限公司、福建国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释融科技(大连)有限公司、振华智造(西安)科技有限公司、云峰核信科技(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普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宇正清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才智者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浩然五洲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普菲特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安瑞力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英诺森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同方鼎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虹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随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御数坊(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科众合科技有限公司、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信动力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同方有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41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过综合评价,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名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名北京中电昊海科技有限公司;第三名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第四名广州南方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名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名福建国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第七名上海吾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第八名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第九名四川虹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名北京随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 异议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
(2) 具体异议的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
(3) 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4) 原件提交我司异议处理部门。
(1) 异议提出人提出的异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2) 超出异议申请时效的;
(3) 异议人非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且与招投标活动无直接利害关系;
(4) 未提供与异议相关证明材料;
(5)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 前述异议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申请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7)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等程序的。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法务审计部
联系人:叶一尘
联系方式:021-61592133(本号码为异议受理专线,不受理无关事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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