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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信恒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洛浦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度教材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 和田地区 洛浦县
招标公告
134.63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02-05 14:01:10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项目概况

洛浦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年度教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谈判供应商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下载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洛浦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年度教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洛浦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年度教材采购项目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教材*批,其中包括:****-****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具体采购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 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 (*)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具备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企业须提供****年或****年财务审计报告(****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单位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最少近六个月(****年*-**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六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税务机关出具**月至**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税资料(新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登录后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录后查看)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提供投标单位中国裁判文书网(登录后查看)的查询记录如三年内有不良记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加盖公章)。 (*)本项目只面向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谈判供应商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下载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洛浦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建设局*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洛浦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建设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是专门为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小微企业预留份额:**.**%。

特别提示:

*、超过***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工程项目为*%~**%)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工程项目为*%~*%)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浦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洛浦县北京工业园区京洛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和田市屯肯西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芝

电 话:****-*******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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