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贺兰县人民法院关于银川琦慧工贸有限公司所有的205.5吨废炉料、79.28吨氧化皮、一台电子汽车衡(地磅)(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贺兰县人民法院关于银川琦慧工贸有限公司所有的205.5吨废炉料、79.28吨氧化皮、一台电子汽车衡(地磅)(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宁夏 银川 贺兰县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10-18 03:34:23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申请执行人。因部分被执行人本院无法通知,本院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贺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法院

关于登录后查看所有的***.*吨废炉料、**.**吨氧化皮、一台电子汽车衡(地磅)的拍卖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登录后查看所有的***.*吨废炉料、**.**吨氧化皮、一台电子汽车衡(地磅)。

废炉料:主要由碳砖、浇注料及耐火砖等组成,重量为***.*吨;

氧化皮:根据交大(宁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号《检测报告》显示,氧化皮*个采样点平均含铁量为**.**%,重量为**.**吨;

电子汽车衡(地磅):规格型号为***-** *×***,****年*月投入使用,设备使用情况较好。

特别注意事项:*、本次拍卖为整体拍卖,拍卖标的电子汽车衡(地磅)存放于登录后查看;废炉料存放于石嘴山市惠农区钢厂农场;氧化皮存放于暖泉转盘路废品回收站。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按拍卖标的物实际现状进行拍卖,本院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任何瑕疵保证拍卖标的物交付以实际情况为准。

*、拍卖可能存在未了解的其他方面的情况,如长期堆放于室外对拍卖标的物造成的影响、无法提供与拍卖相关的任何发票证明等,竞买人应当亲自对拍卖标的物进行现场查看并做出准确判断,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接受该拍卖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市场风险和法律责任。

*、拍卖标的物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的拆卸、搬运、作业现场清理、装车及运输等工作由买受人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

评估总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加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小时拍卖咨询: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或关注其公众号“宁夏嘉德网络拍卖”或者“***********”进行预约。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人对本次拍卖标的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本拍卖须知中已告知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七、与本财产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于****年**月**日前缴纳至贺兰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户名:贺兰县人民法院案件纠纷款;开户行:登录后查看;账号:*******************;*、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拍卖未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依照《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并视情节轻重对买受人进行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竞买人谨慎参拍。

九、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此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平台,本院已委托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并出具了授权委托手续,本次拍卖期间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贺兰县人民法院咨询人:石惠玲

贺兰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豆法官:***********

**小时拍卖咨询: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或关注其公众号“宁夏嘉德网络拍卖”或者“***********”进行预约。

附:

*.评估报告副本

*.执行依据执行裁定书

贺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