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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中医院血透室透析浓缩液集中供液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清远 清城区
招标公告
156.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8-10 04:07:50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清远市中医院血透室透析浓缩液集中供液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0-202007-090400-0084
项目名称:清远市中医院血透室透析浓缩液集中供液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60000
最高限价(如有):156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透析浓缩液集中供液系统
2、标的数量:1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采购内容-数量-交货期
1-透析浓缩液集中供液系统-1套-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
备注:本采购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产品可以采购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的产品,但不排斥国内产品参与竞争;(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如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3.提供2020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纳税项目(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个人所得税】
3.4.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5.供应商必须提供2019年财务报告的复印件或2020年5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入支出表】复印件;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7.在“信用中国”网站( 登录后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 登录后查看)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注】信用中国下载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须一并放入投标文件内。(若为事业单位或其他无法查询结果的其他组织则无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3.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3.9.按规定在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公司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6层A号自编之一
方式:现场递交报名资料获取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登录后查看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6层A号自编之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登录后查看起至登录后查看期间(每天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登录后查看(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6层A号)凭以下有效资料一式一份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交下述第1项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手续及购买招标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在“信用中国”网站( 登录后查看)下载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登录后查看)打印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截图(若为事业单位或其他无法查询结果的其他组织则无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其身份证需原件核对)。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登录后查看(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中医院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桥北路10号
联系方式:登录后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6层A号自编之一
联系方式:登录后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芷薇
电话:登录后查看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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