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滨河路供水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项目名称 |
灵璧县滨河路供水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人 |
名称 |
灵璧县房屋安全鉴定所 |
地址 |
灵璧县钟灵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所长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哲文、任雪松、王坦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登录后查看(联合体牵头人)、登录后查看(联合体成员) |
登录后查看(联合体牵头人)、登录后查看(联合体成员) |
登录后查看(联合体牵头人)、登录后查看(联合体成员)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新都市华庭西区**号****-****室;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号财富国际大厦****号(登录后查看-****号)集群登记 |
安徽省宿州市开发区金河三路南侧(登录后查看办公楼内);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嘉兴科技城金港路**号*楼 |
安徽省宿州市场桥区三八街道胜利西路胜利小区*幢***室;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欣然街**号*号楼***-***室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市政行业乙级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
投标报价(费率%/元) |
设计费率:**.**%(约 ******.**元);施工费率:**.**%(约********元) |
设计费率: **.**% (约 ******.**元);施工费率:**.**%(约********元) |
设计费率: **.**%(约 ******.**元);施工费率:**.**%(约********元) |
工期(日历天) |
*个月。(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完成设计及图审工作)。 |
*个月。(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完成设计及图审工作)。 |
*个月。(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完成设计及图审工作)。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王学伟 |
杨建中 |
冯宇 |
证书名称 |
工程师(道路桥梁工程专业) |
高级工程师(给排水专业) |
高级工程师(市政道路(桥梁)专业) |
证书编号 |
*******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丁启飞 |
杨会 |
高露露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
证书编号 |
皖**************** |
皖************ |
皖 ************ |
综合评估得分 |
**.** |
**.**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招标代理费 |
*****元(含专家评审费)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 |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单位地址 |
灵璧县钟灵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建管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