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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建河南兰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51%股权
北京市 北京
其他公告
56285.81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1-16 1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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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登录后查看**%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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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登录后查看
转让比例 **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企业为项目建设与银行或银团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目融资贷款合同》、《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根据上述合同相关约定,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前应获得贷款人同意。 *.标的企业股东会已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置于转让方处备查,转让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程经理 ***********),根据项目投资协议相关约定,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前应获得项目投资协议甲方同意。 *.为更加有利于标的企业未来发展,也为便于意向受让方进一步了解标的企业相关信息,转让方在本项目公开披露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提供资料库供各意向受让方查阅(资料库中的资料不属于本产权转让公告附件材料)。资料库中的信息类资料均由标的企业提供给转让方或者根据标的企业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等编制,转让方不对该等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资料库中部分协议类资料要求意向受让方在成为受让方后与协议相应主体就具体事宜协商一致后签署。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意向受让方必须查阅资料库文件。查阅时应当遵守《资料库查阅须知》(置于转让方处备查,转让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程经理 ***********)、签署并向转让方提交本项目《保密承诺函》(详见本项目附件),由转让方向其开放资料库提供查阅服务,资料库中的资料仅供查阅,意向受让方可自行摘抄,但不得复印、扫描、拍照、录像或以其他方式复制。查阅结束,意向受让方如有受让意向,应当就资料库资料查阅事项签署《承诺函》(转让方处领取,转让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程经理 ***********),并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将《承诺函》一并提交至北京产权交易所。 *.本项目受让方基础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其他信息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以到账时间为准)支付***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本项目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若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及相关方损失的,转让方及相关方有权向意向受让方进一步追偿:(*)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署的劳动合同,并保留标的企业现有经营管理团队;(*)本方同意标的企业现有债权债务继续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标的企业享有承担。 *.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登录后查看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登录后查看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登录后查看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受让。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企业状况。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与法律风险。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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