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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南排河沧县段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冀水审【****】***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沧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沧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南排河沧县段治理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项目(*)建设地点:工程治理范围为沧县***国道下游至沧县黄骅市界治理长度**.*公里。(*)建设内容:南排河沧县段治理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工程质量:优良。(*)标段划分:本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个月。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求: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其他要求:①委托代理人及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年**月至今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投标企业注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③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委采取盲抽方式,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④本标段招标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文中有关规定,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全流程)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沧县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登录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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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沧州市新华区千童南大道**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利华巷*号高远丽都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广涛 | 联系人: | 王丽丽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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