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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库盘线新开河桥修复养护工程
辽宁 鞍山
招标公告
745.9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7 18:09:04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鞍山市库盘线新开河桥修复养护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21990090191954 发布日期: ****-**-**
监督部门
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邹春松
监督部门电话
项目地址
新开河桥位于省道库盘线鞍山市台安县境内
招标人名称
鞍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项目名称
鞍山市库盘线新开河桥修复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990090191954
资金来源
省本级预算资金:***.**%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新开河桥位于省道库盘线鞍山市台安县境内,原桥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汽车-15级,承载能力适应性不足,为保证通行能力和行车安全,对桥梁进行全桥拆除重建。桥梁全长86米,中心桩号为K199+042,与河道正交,两侧共设引线125米。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鞍山市库盘线新开河桥修复养护工程
标段(包)编号
202421990090191954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的资质应该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且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二级公路的路面、中小桥及沿线设施等的大、中修养护工程; ②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③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鞍山市库盘线新开河桥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纸中全部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投标保证金
7.4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现金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5-31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4-10-31
标段(包)开标地点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合同估算价
745.9 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确认。联合体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如A和B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且A是联合体牵头人的,则:“投标人(或联合体或联合体投标人)”是指AB构成的整体;“牵头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是指A;“成员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是指B; “联合体一方”是指A或B;“联合体各方”是指A和B。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4-18 08:30至2024-04-24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5-21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并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24-05-21 09:30
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笔记本电脑),在开标现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评审办法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还包括:(1)企业业绩近 5 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联合体任意一方独立完成过 1 座中级及以上的新改建或拆除重建的桥梁工程,其中桥梁下部(桩基或墩柱或盖梁)采用预制装配的的结构形式,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2)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标人必须按要求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资质、人员等资料的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未录入或未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近期辽宁省将同时实施多个普通国省干线项目招投标,各潜在投标人需考虑多个预中标项目的主要人员安排,不同项目、不同标段在同一施工期内的任一主要人员互不重复。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价法。
招标人
鞍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山南街52号
联系人
常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铁岭市银州区工人街天玉办公楼写字间
联系人
李明
电话
公告源URL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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