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付款方式:(1)设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设计合同价的 20%,主体建筑设计图及冷库工艺施工图审查通过并取得审图合格证后,付至设计合同价的 50%;其他所有专项施工图审查通过并取得审查意见书(如有)后,付至设计合同价的 80%;余款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不计息)。 (2)施工付款方式:①工程预付款: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且协助招标人办理完毕施工许可证付签约施工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10% (含全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同时提供预付款保函。②工程进度款: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15%,完成主体验收支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30%,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4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资料 )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55%,工程跟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后付至审定价的80%,工程结算完成付至审定价的9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2年,支付审定价的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5年,结清余款1%;每次付款前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资格;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建筑(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设计资质,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建工程】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2年8月-2022年10月,并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 。 (B)设计业绩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 。 (C)施工业绩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 。 (B)设计业绩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 。 (C)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 (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 96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金额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 有效期自2019年1 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5)、3.3(6)、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 体牵头单位派出。联合体成员不大于两家。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 11月 23日17 时 0分至 2022年 11月 30日23 时 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12月 27日9 时 0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景龙园现代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江苏九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恒天商务广场818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523-843988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