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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峰开发区林语堂文创产业园及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金星西路(国道***至金塘路)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流标公示
*、工程名称:金峰开发区林语堂文创产业园及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金星西路(国道***至金塘路)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人:登录后查看 地址:漳州市金峰众创园;
招标人联系人:小郑;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
*、交易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金华西路以北,国道***以东,南浦路以南,金塘路以西,道路西起国道***,途经金中大道、北斗路、华浦路 东至金塘路,为金峰开发区东西走向的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米,设计速度为****/*,道路长度约****米。道路横断面为双向四车道,中间采用中分带隔离,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本次拟对项目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建设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土建部分)、通信工程(土建部分)、绿化工程等;
*、流标情况说明:截止到开标时间,共有三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因登录后查看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的规定,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招标人:登录后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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