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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BHD073车辆公开转让(项目编号:GYCQ-2024-18)
内蒙古 包头
其他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8 14:05:18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项目名称 蒙BHD073车辆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N0264CL240008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3-29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4-07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基本属性 车牌号 蒙BHD073 注册日期 2013.11 年审期限 2024.11
品牌型号 别克牌SGM7165TATC 发动机号码 132000465 车架号 LSGPB54EDD32920
排量 以实际勘验为准 燃油种类 汽油 变速箱 以实际勘验为准
里程表公里数 420630 车辆类型 小型轿车 车辆颜色
车辆现状 商业险 以实际勘验为准 交强险 以实际勘验为准 违章情况 以实际勘验为准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7000.00
评估基准日 2024-03-18
评估机构 包头市经纬绮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底价(元) 700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西部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特别
告知


1、本次处置车辆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E交易登录入口自行注册账号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原件资料(企业报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个人报名:身份证复印件和《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报名资料提送方式请联系该项目联系人。【不可用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

4、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务必须向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和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
条件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标的交割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车辆以实际勘验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相关过户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包含事故车辆),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一、意向受让方应将竞价保证金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二、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内明确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领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

三、本次处置车辆过户的相关要求:

1、车辆必须过户,如无法过户,须由受让人交有资质报废机构报废拆解并出具相关证明。

2、车辆过户或车辆报废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交通违章(罚款、扣分)但不限于缴纳车辆保险、补检车辆、车辆购置税、拆解注销、托运、维修、补办证件、专用车辆喷涂改色、异地提档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须在全部交易价款支付完毕后,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与委托方办理提取车辆及交接过户手续。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提车后须自行去该车辆登记机关办理车辆过户或报废手续,须在提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过户手续,如报废车辆,在提车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报废手续。

5、受让方须在过户或报废手续办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供车辆过户或报废证明。

6、如因车辆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等情形的,经委托方确认后,委托方收回车辆,由此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无息退还交易价款、服务费及保证金。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勘验联系:14747202426赵女士
竞买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3-29 09:00:00 至 2024-04-07 17:00:00
报名手续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2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4-0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扣除转让方、受让方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纸质版报名资料递送至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

(5)受让方受让车辆后,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车辆交接的。

3、处置方式:

(1)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一次性向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其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车辆过户或报废保证金(即履约保证金)。待过户后3个工作日内,由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资产交接保证金(即履约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3-29 09:00:00-2024-04-08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收取。
附件下载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doc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刘女士
咨询电话 13474820614
咨询时间 工作日

附件仅供查看,勿做投标使用

附如若获取正式文件请参照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登录系统下载。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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