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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人民法院关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与欣龙路交汇西北角卓越-盈滨悦府一期16号楼1-205(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海南 澄迈县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08 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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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澄迈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第二次)

澄迈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42110时起至2024422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澄迈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8/12;户名:澄迈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澄迈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一直秉承公平、公正、公开之承诺,所有司法拍卖的标的信息,均上网公开可查,无暗箱操作之可能。本标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澄迈县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海南邦拍法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对于社会上有其它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家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谨守受骗。

一、拍卖标的:

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与欣龙路交汇西北角卓越-盈滨悦府一期16号楼1-2051-201

序号

房号

建筑面积(㎡)

当事人议价(元)

第二次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1

16-1-205

105.27

1052700

589512

50000

5000

2

16-1-201

106.22

1062200

594832

50000

5000

特别提示: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1. 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房屋和土地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若拍卖成交,则按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交付。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竞买人请需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

2. 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海南省有关限购政策,海南户籍居民需以家庭为单位提交不满两套房证明;非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需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竞买人需根据自身条件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竞买人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准参加拍卖,如不符合购房条件者擅自参加竞拍后果自负。若竞买人不按限购政策购买导致重新拍卖,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拍卖费等损失。

3. 成交交付后,原标的物所有权人及他人严禁故意毁坏交付标的物,一经查实,人民法院对实施破坏者进行司法拘留,破坏者造成损失的财产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及其干警;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

本院已委托海南邦拍法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等工作。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海南邦拍法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00-006-0890,周一至周五900-12001500-1800接受咨询,如需看样请先电话预约)

五、拍卖方式:

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

六、1.上述标的物按现状拍卖;2.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此次拍卖所产生的及土地、房屋的税费等相关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示:费用的具体数额及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由各竞买人自行前往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询了解,拍卖人对上述事项不承担一切责任。(有关房屋税费数额、双方所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至迟于开拍日七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买受人须于2024429日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支行,账户名称:澄迈县人民法院,账号:26753721899003271,请注明“(2023)琼90231864号拍卖余款”)。并在交付尾款时一并提交凭购房资格码、不动产个人信息查询证明、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澄迈县人民法院(地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四横西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法官审核通过后,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未按时提交尾款及相关材料,则按悔拍相关规定处罚。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竟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络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本案另有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通知的利害关系人的,自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次拍卖按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海南邦拍法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06-0890(周一至周五900-12001500-1800接受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咨询监督电话:0898-67668776

联系地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四横西路

澄迈县人民法院

0二四年三月五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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