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业绩要求 |
报价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具有2项单个合同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铁路防溜设备供货业绩。 |
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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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报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仅企业提供)(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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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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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供应商需承诺该设备通过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技术评审和国家铁路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有关制动能力测试报告。 |
3.2 |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