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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27贵德至大武公路改扩建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勘察设计GDGKSJ
青海 海南藏族自治州 贵德县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12-01 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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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27贵德至大武公路改扩建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勘察设计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函[2021]2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省公路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青海省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海省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同德县和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G227贵德至大武公路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起点位于海南州贵德县,终点位于果洛州玛沁县大武镇,途经海南州同德县,全长约290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勘察设计。

2.3 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7946001001

标段名称:G227贵德至大武公路改扩建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勘察设计GDGKSJ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2246.0天

标段招标范围:1、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内容:负责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节约用地评价专题报告)编制,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审查、审批工作,并获得相关部门批复。2、初步设计阶段主要工作内容:(1)本项目的初勘、初测及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全部内容的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工作;(2)电力、电讯、广电、自来水(含地埋线路)等行业拆迁、迁改的专项方案;(3)标段范围内既有路基路面现状检测评估、桥涵工程现状检测评估,初步设计阶段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专题报告;(4)征求沿线地方政府及各行业审查意见,包括但不限于路线方案、涉及的各类保护地以及相关各行业的意见;(5)做好本阶段审批所需前置要件专题编制、评审、报批的配合工作;(6)配合招标人项目报批并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文件;(7)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项目宣传资料制作、开展设计文件内部评审(如有),编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清单控制价(如有),调概报告(如有))及配合发包人进行项目评估、报奖工作等;(8)为完成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勘察设计工作所要求完成或配合的全部工作。3、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服务期:自合同协议书签订后90天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包括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节约用地评价专题报告),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4、初步设计阶段服务期:勘察设计周期150天,后续服务期2006天。具体要求如下:(1)开始勘察设计通知发出后2个月内,提交病害调查、试验检测报告,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报告送审稿;(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2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3)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并完成相关专项评估工作;(4)后续服务期:从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至项目竣工验收。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资质和业绩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附录一”和“附录二”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7946001001。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A、A、B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4的要求。

注: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增加参与投标标段数量的优惠。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注:本条款一般适用于方案设计招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诚信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5.2 招标文件、图纸、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如有)和所有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12月02日00:00时至2023年12月08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或登录后自行免费下载。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潜在投标人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双信封开标活动。开标分两个步骤公开进行:第一步骤对“第一信封”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第一信封解密事项;第二步骤对“第二信封”开标,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通知及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第二信封解密事项。

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5日&nbsp10时00分。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移动设备)。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移动设备),递交至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八(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6.3 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公路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胡先生、荔女士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6187714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公路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6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

邮政编码:810001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人:胡先生、荔女士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971-6187714

电话:0971-6317312

传真:

传真:010-59273266

2023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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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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